厦门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发放厦门市2023年上半年自考毕业证书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8-14 17:01 | 字号:

各位自考毕业生:

  2023年上半年自考毕业证书及毕业生档案将于2023年8月21日-25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在厦门招考大楼(厦门市湖里区火炬二路269号)一楼大厅集中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毕业证书请考生尽量本人领取。领取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生鉴定表原件(须与毕业申请时已拍照上传系统的一致,领取时当场装入毕业生档案并密封,密封后不得私自拆封)及准考证。

  本人确实无法到现场领的,须亲笔书写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交给被委托人,被委托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书、毕业生的身份证复印件、毕业生鉴定表原件及准考证领取。被委托人领取毕业证书后应尽快当面交给委托人,不得邮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毕业证书遗失或损毁后只能开具毕业证明书,请考生慎重考虑委托领取。

  2.错过集中领取时间的考生,可在工作时间拨打自考服务电话(0592-5703121),预约其他工作时间领取。

  厦门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