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国家级评估认定厦门全域通过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督导处 | 发布时间:2025-02-12 10:29 | 字号:

  近日,教育部公布了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评估认定结果,我市全域六个区——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一次性全部通过评估认定,标志着我市学前教育事业迈上了新的台阶,实现了从“幼有所育”到“幼有优育”的跨越式发展。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决落实国家、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要求,研究制定了《厦门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围绕优质普惠的发展目标,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覆盖广泛、保障有力、质量可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较好满足市民群众上好学的需求。

  据统计,2024-2025学年,我市共有816所幼儿园,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约16.36万,其中公办园在园人数近10.9万,公办率达66.7%,普惠率高达97%。省级示范性幼儿园69所,市级示范性幼儿园115所,示范率达到75%。

  学位供给更充足

  我市加快公办园建设,“十四五”期间已完成幼儿园建设项目112个,新增学位4.2万个,新增学位数达到历史高峰。多渠道扩宽公办园资源,鼓励支持街道、村集体、高校、国企集团等各类公办主体参与举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形成了“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元化办园格局。

  保障机制更健全

  厦门市实行统一生均定额标准,严格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每生每年不低于600元的标准。民办园实行分级管理补助体系,补助标准全省最高,分别为:一级600元、二级400元、三级300元、合格级200元,每年发放12个月。2024年全市财政补助资金对普惠性幼儿园补助投入达5.25亿元,较2018年增幅达到104%。

  教师队伍更出色

  近年来,我市加大学前教师招聘力度。2022-2024年全市公办幼儿园共招聘编内教师分别为256人、362人、104人,确保学前教育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出台全省优惠力度最大的教育人才引进政策,提高人才福利待遇。健全普惠性民办园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做到与公办性质幼儿园教师同系列、同机会、同要求。

  目前,全市学前教育阶段共有1名正高级教师,19名省级学科带头人,93名市级学科带头人,2名教师获评省特级教师,有效辐射引领学前教育教师队伍。

  保教质量更优质

  我市构建了科学保教质量监控体系,出台全国首本《幼儿园保教质量监控指导手册》,形成覆盖各类幼儿园的园、区、市三级保教质量监控体系。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实验,推进全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教育部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等工作,初步形成了幼小科学衔接机制。

  我市全域通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国家评估,是新的起点,也是更高的承诺。我市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深化教育改革,扩大优质资源,提升保教质量,努力让每一名幼儿都能享有公平、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