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2019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的公告
来源:厦门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0-08-17 15:06 | 字号: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2号)及年度工作安排,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定于2020年8月17日至31日,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对我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

  一、调查时间

  2020年8月17日至31日

  二、调查内容

  问卷调查主要聚焦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六项重点: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情况;

  2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

  3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况;

  4统筹推进教育工作情况;

  5加强教育保障情况;

  6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三、调查方式

  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您可以根据以下三种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与调查。您所填写的问卷提交后,将自动上传至问卷系统后台,确保问卷过程公正、问卷结果保密。

  

   

  厦门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