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05-00-2023-001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08
    厦门市教育局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财务处 时间:2023-02-08 15:16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教育局是市政府主管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与市委教育工委合署办公,主要职责是:

      (一)在厦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有关教育政策,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的教育改革和发展。

      (二)综合管理全市的高等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幼儿教育工作。

      (三)依法加强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检查和评估,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厦门市教育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教育局

      全额

      66

      66

      厦门工商旅游学校

      全额

      534

      342

      厦门信息学校

      全额

      378

      262

      厦门市音乐学校

      全额

      425

      336

      福建省厦门第一中学

      全额

      706

      694

      福建省厦门第二中学

      全额

      261

      254

      厦门市第五中学

      全额

      181

      169

      厦门外国语学校

      全额

      553

      526

      厦门大学附属科技中学

      全额

      444

      431

      福建省厦门集美中学

      全额

      413

      389

      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

      全额

      534

      521

      福建省厦门第六中学

      全额

      435

      421

      福建省同安第一中学

      全额

      650

      606

      福建省厦门实验小学

      全额

      140

      131

      厦门市启明学校

      全额

      63

      39

      厦门市特殊教育学校

      全额

      76

      68

      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全额

      85

      77

      厦门市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

      全额

      12

      10

      厦门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全额

      22

      22

      厦门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

      全额

      33

      32

      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

      全额

      140

      79

      厦门五缘实验学校

      全额

      274

      267

      厦门实验中学

      全额

      302

      286

      厦门五缘第二实验学校

      全额

      246

      235

      厦门市翔安第一中学

      全额

      345

      333

      厦门市新翔小学

      全额

      79

      75

      集美工业学校

      全额

      547

      357

      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小学

      全额

      87

      33

      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幼儿园

      全额

      34

      13

      厦门高新学校

      全额

      68

      33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厦门市教育局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提高教育质量。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精心策划组织党的二十大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思政教师宣讲团、学生宣讲团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体学习和宣传宣讲,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在全市教育系统落地生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化新时代文明创建工作。

      (二)强化中小学校党组织的领导。开展基层党建增效益行动,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强化教育系统年轻化、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实施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选好配强领导班子,健全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的制度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力争2023年底前80%的学校完成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三)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持续推动“大思政课”建设,推进大中小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持续抓好“双减”工作,扩大课后服务覆盖面,加强校外培训全流程监管。持续推进大中小幼德育、劳动教育一体化建设,开展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活动,组织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特色校创建工作。

      (四)加快新一批学校规划和建设。加快实施“十四五”教育项目建设计划,继续推动海洋职业大学和14所高中、5所职业学校、1个实践基地建设,加大力度推动思明区启动新学校建设。核算民办校办学成本,修订分级补助标准和管理评估标准。

      (五)强化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省级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指导各区加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两项创建”工作。实施中国教育学会新课程改革实验区、福建师范大学德旺研究院高中强师计划专项行动,开展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省教改示范校、示范高中培育校、高中课改基地校等评估工作,推进高中有特色多样化发展,持续推进普职融通工作。

      (六)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完善职业教育人才贯通培养机制,扩大优质中职学校试办五年制高职教育规模,支持高水平高职院校的骨干专业试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高职院校与应用型本科“3+2”贯通培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设好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产教融合园区、产教融合型企业和产业学院,提升职业教育服务产业升级的能力。引导职业院校参与建设“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鲁班工坊”。

      (七)推进高等教育全方位高质量发展。以提升高校科研创新贡献度为重点,进一步深化与厦门大学、集美大学、福州大学等高校市校合作,加大力度支持在厦高校“双一流”建设。持续推动南理工厦门数字信息研究院、上海音乐学院鼓浪屿音乐研究中心等项目运作。争取厦门理工学院更名大学工作取得新进展。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支持厦门医学院与知名高校、高水平医院合作办学。出台政策性文件,从招生行为、教师队伍建设、专业建设等方面引导规范民办高校健康发展。

      (八)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讲好身边好老师故事,持续深化师德师风建设。深化教师职称岗位聘任改革,扩大学校管理自主权,激发教师教育教学热情。加大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力度,高水平推进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精心组织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试点工作,强化名师出岛行动和名师工作室建设,推进班主任培养工程,培养60名市骨干班主任、20名班主任带头人。推进退役军人教师培养工作,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九)深化教育对外开放交流。大力推动与金砖、金砖+国家姊妹校建设,发展更多厦门金砖新工业能力提升培训基地联盟单位。搭建两岸教育交流合作平台,推动两岸教师融合系列活动,加强与台湾高校职业教育合作办学。联合市公安局和市外专局推动实施“在厦优秀留学生实习计划”。

      (十)健全现代化教育治理体系。高质量深化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创建不少于30所智慧校园达标校。完善教育督导评价指标体系,强化教育质量监测。大力发展终身教育,推动《老年教育促进条例》立法,优化“互联网+社区教育”模式。推广宪法教育基地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和法治教育示范校的典型经验。聚焦招生热点指导各区优化片区招生办法,加大招生政策宣讲,提升信访工作质效,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教育局2023年收入预算为442,016.1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1742.13万元,增长5.1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19,135.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5,855.6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13,28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9,837.38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11,980.07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1,063.00万元。

      (二)厦门市教育局2023年支出预算为442,016.11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1742.13万元,增长5.1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82,362.2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34,931.91万元,公用支出47,430.37万元;

      2.项目支出136,773.38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22,880.45万元。

      (三)厦门市教育局2023年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187,831.8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5,855.66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42.98万元,增长0.03%。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633.7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2.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16,115.52万元。主要用于教育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552.28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阶段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8,083.13万元。主要用于小学阶段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37,859.84万元。主要用于初中阶段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150,069.14万元。主要用于高中阶段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51,553.00万元。主要用于省部属高校共建经费、市属高校人才引进经费。

      8.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884.30万元。主要用于课后延时服务补助经费等。

      9.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41,635.57万元。主要用于中等职业学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10.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6,712.00万元。主要用于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经费、高等教育奖助学金。

      1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3,673.00万元。主要用于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经费。

      12.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3,102.63万元。主要用于特殊教育学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13.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工读学校教育(项)1,637.61万元。主要用于启明学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1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52.00万元。主要教师培训支出。

      15.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项)13,315.80万元。主要用于普通教育学校教学设施投入支出。

      16.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项)1,021.30万元。主要用于中等职业学校舍建设和教学设施投入支出。

      17.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13,449.0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信息化建设经费、文体艺术活动专项经费和新办校开办经费等。

      18.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2,851.50万元。主要用于新校区开办费等。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1,549.00万元。主要用于集美中学文物修缮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725.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3,927.2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4,404.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缴交基本养老保险费经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014.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90.5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单位医疗经费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6,195.64万元。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经费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2.7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3,107.5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经费支出。

      2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项)597.38万元。主要用于经工信局批复的信息化专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3,28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1630万元,增长(下降)705%,主要是较2022相比,2023年立项的基建项目较多。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13,280.00万元。主要用于新增福建省厦门实验小学校园改扩建、厦门实验中学新校区工程、集美轻工业学校和福建化工学校整合提升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34.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8.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6.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未批复出国团组。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8.2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执行公务活动及其他地区对口单位交流考察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3.39%,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市政府压缩一般性支出要求压缩。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年预算安排126.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26.4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5.0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频率减少。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一)教师培训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教师培训经费包括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和中小学各学科培训,主要承担我市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教育管理干部的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培训交流与协作活动;承担厦门市中小学各学科,以及中高考各学科培训工作,对学科新教材、教学和考试进行针对性培训。

      2.立项依据

      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文件精神,按照《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厦门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2021-2025年)》和《福建省厦门市国家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加大名师、名校长和乡村校(园)长的培训力度及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性保障工作的建设力度。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培训,开展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专家型教师、卓越教师等名师培养工程,优化师资队伍,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开展中小学校长培训,促进学校管理者的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实施乡村校长助力工程,促进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开展德育专项培训,促进立德树人教育目标落到实处。

      开展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教育科学研究、心理健康等各项学科培训工作,推进我市教研工作创新,提高教研工作水平,提升中高考和教师教学技能水平,充分发挥教研工作在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专业支撑作用。

      5.实施周期

      2023年1-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2497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二)奖学金及助学金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奖学金及助学金项目是帮困育人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市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审核和资助等工作, 从制度上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进一步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用于创新、积极进取,支持学生完成学业,从而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立项依据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25号)、《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实行生活补助的通知》(厦教财〔2019〕7号)、《厦门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厦门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厦教规〔2022〕)3号)及《厦门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厦门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厦教发〔2022〕)83号)等文件规定,提升学生资助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做到精准资助、应助尽助。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教育部门根据各学校自行申报的助学金资助明细表,并核实人数及资助标准作为资金计算依据,然后报领导签批后发放各学段学生奖助学金。主管部门留存助学金政策相关文件及各个学校申报的相关资料,装订成册,各学校按规定建立学生各类资助相关档案。

      5.实施周期

      2023年1-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6622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三)招生考试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招生考试经费主要用于每年承担的各项考试考务支出,考试项目主要包含自考、教师招聘考试、教师资格笔试及面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中考、高考(含招飞)、成考、研考、专升本考试、学考、军队文职考试等考试,各项考试主要依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考试通知组织实施,涉及考生超过30万人次,经费主要用于各项考试的日常业务支出、下拨考试考场经费、交通差旅费支出以及劳务费等。

      2.立项依据

      根据《厦门教育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教育考务劳务费支出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厦教财﹝2018﹞4号)、《厦门教育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教育考务劳务费支出项目和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厦教财﹝2018﹞20号)等相关文件,编制招生考试经费预算全部用于与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等相关的各项考试开支。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厦门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厦门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根据本单位制定的《考试工作岗位设定规则》和《教育考务劳务费支出管理办法》。通过规范各项考试组织工作的岗位设置及人员安排,明确考场经费的下拨管理标准,积极推进和完成2023年招生考试重点工作。各项考务管理贯穿于市招考中心的日常事务性工作中,除中考自主制定考务管理制度外,其余考试根据省考试院制定的考务工作手册执行。

      5.实施周期

      2023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4115.13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2095.13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厦门市教育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89.0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9.88万元,增长5.3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952.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726.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987.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238.9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厦门市教育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9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7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13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教育局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2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7,290.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3,28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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