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31
    厦门市教育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 时间:2020-03-31 16:31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市教育局权责清单,实施更方便有效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前共有行政许可事项14项、行政处罚31项、行政监督检查6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公共服务事项9项、其他职责事项55项。认真梳理权责清单每一项内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和追责情形,保证权责法定、权责统一。在自贸试验区内市场准入领域试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民办普通高中设置审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审批、外籍子女学校审批、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审批、中外合作办学审批等已实行部分告知承诺制,并复制推广民办普通高中设置审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审批告知承诺至全市范围。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报送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加强制发程序管理,完善工作流程,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2019年共发布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规范重大决策程序。印发《厦门市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五大机制,加强政策的合宪性、合法性审查,提高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水平。在制定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厦门教育现代化2035”等文件过程中充分征求区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人大、政协、教师、专家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制定《厦门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充分征求各区教育局、各相关部门,以及法律顾问的意见。

      (四)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厦门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与旭丰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协议,聘请该律所的三位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重大决策均经过合法性审查,审查合法的,提交上会讨论,并建立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记录、存档制度。

      (五)认真落实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行教育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教育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办法的通知》(厦教法〔2018〕13号),组织各级教育部门贯彻实施。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根据司法局统一要求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目前局机关共有行政执法人员43人。

      (六)全面推行“双随机”监管方式。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人员名录库,健全查前培训、规范执法、材料存档、结果公示等制度,明确工作细则,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化、规范化,营造规范有序的教育发展环境。2019年共开展10个批次双随机检查,检查20所学校。

      (七)开展规范执法培训。编制《厦门市教育行政处罚工作指导手册》,编制行政案例汇编,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编印执法法律文书样式,建立行政执法规范。2019年年底组织全市教育系统近50人开展执法培训,组织进行教育执法相关法规和实务学习,提高教育执法队伍的素养和执法能力。

      (八)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畅通咨询热线、电子邮箱、投诉电话、门户网站等监督渠道,做好教育局门户网站 “咨询问答”“局长信箱”等政民互动栏目,开辟“便民服务咨询问答”专栏,及时受理群众咨询投诉。截至2019年底,教育局门户网站政民互动平台共受理群众网上咨询2371件、便民服务259件、投诉信访692件,做到件件有办理、件件有“回音”。同时定期开展领导接访活动。每月第二周周日为“局长接待日”,由委、局领导亲自接待信访群众,及时处置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2019年共开展10次“局长接待日”活动,接待来访群众23人次。

      (九)严格执行生效裁判。2019年,我局共涉及1件行政诉讼案件,我局认真执行法院判决精神,积极争取省教育厅、省教育厅修改有关政策规定,并健全有关工作机制,切实维保障考生相关权益,得到起诉人的充分肯定。

      (十)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及时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素质和法治能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考试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严格落实机关全体干部统一学法。机关全体公务员积极参加统一学法考试,参考率100%,分数均达到90分以上。

      (十一)持续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活动,扩大宪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确认23所宪法教育基地学校,为其他学校开展宪法教育做好榜样示范,推动宪法教育全覆盖见实效。12月1日-12月7日开展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厚植爱国主义情怀”为主题,组织全市大中小学校开展宪法晨读、“学宪法 讲宪法”网上学习、“宪法小卫士”活动、全国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获评省宪法教育优秀组织单位。

      (十二)开展普法行动。一是发布普法计划。认真梳理本单位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责任处室普法内容和普法对象,将普法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二是举行法律专题培训。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执法人员学习最新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教育新政,帮助相关人员掌握国家新精神、新要求,提高执法水平。三是开展法律知识进校园活动。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民办学校普法行动等活动,三年来共开展法治巡讲活动272场,受教人数99230人(其中幼儿园2850人,小学26660人,初高中52780人,职业技术学校16940人)。

      (十三)加强学校法治教育。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通过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主题班会等课程开展法治教育。组织开展“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中小学模拟法庭”、“小法官夏令营”等实践活动,高校通过开设道德与法治课程、主题社团活动、模拟法庭活动等,让学生在法治实践中感受法治力量,感悟法治精神。获评全省普法教育先进集体。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教育执法力量不足。校外培训机构、民办学校的违规办学行为未能及时得到处罚;

      (二)个别部门、学校(单位)法治意识还不够强,对重大决策法制审核重视不够,对师生合法诉求重视不够。

      (三)由于资源研发力度不够,学校法治宣传丰富性和针对性还有待加强。

      三、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政策法治宣传教育

      1.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宣传。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宣传改革开放40周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新成就,推动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广大干部师生的宪法意识,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严格依照宪法法律履行职责。

      3.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推动实施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形成长效机制。

      4.加强“七五”普法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梳理编制普法责任清单,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推动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巩固提升“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二)持续加强依法治教工作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教育政务信息共享,提高教育政务服务水平。继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对教育系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类事项涉及的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对审核保留的证明事项公布后实行清单管理。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对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再梳理、再优化、再升级,持续推进“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

      2.创新监管执法机制。创设网上执法平台,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和动态管理,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处理决定备案审查制度。推动跨部门综合执法。

      3.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继续开展依法治校达标校、示范校创建,力争到2020年70%以上创建对象达到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创建一批高标准的依法治校示范校。开展现代学校制度示范校阶段性评估指导工作。

      (三)加强政策法规建设

      1.加强教育立法研究。继续推动《厦门市人民政府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立法研究,加快推动修订《厦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厦门市教育督导条例》《厦门经济特区老年教育发展促进条例》立法,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度,加强审核能力建设,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力度,及时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主动接受监督,做好有件必审、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3.开展重大决策跟踪评估。健全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的后评估制度,采取抽样检查、跟踪调查、综合评估等方式,主动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建议,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决策调整。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实施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按要求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实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

      2.推行“诚信+执法”。落实有关办学行为信用管理规定,落实“黑白名单”制度和信用承诺制度,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诚信信息化管理,推动教育信用信息上规模。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信访工作。深入贯彻《信访条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等制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渠道,依法维护信访秩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信访问题、化解社会矛盾。

      2.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纠纷。对依法应当通过复议、人民调解、仲裁、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及时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解决。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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