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生成日期:2021-02-01
    厦门市教育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 时间:2021-02-01 08:13

      2020年以来,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加快推进依法治教,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教育行政执法经验、“七五”普法总结验收、第五届“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等获得省教育厅、市委依法治市办的肯定。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推进措施

      (一)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

      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中共厦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定期召开中心组会议学法、普法,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法治思维提升治理水平,加强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持续深化教育行政服务改革

      完善教育行政审批办事规程与细则,压缩时限缩短办事环节,实现全部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教育行政全部29项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其中22项(占比75.86%)“一趟不用跑”,10个事项实现即办,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已基本推行网上办理。办结行政服务事项1487件。梳理教育事项,深化完善省网办事大厅服务指南,在省网大厅新部署“便民服务事项”7项,实现省网办事大厅公共服务事项“应上尽上”,为厦门获得全国政务服务第三方测评第三名贡献了力量。加强教育事务行政服务分中心建设,规范业务操作,全面落实“一站式、一体化”服务要求,切实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厦教工委办〔2020〕1号),明确规范性文件范围、制定要求、制定流程。严格执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加强制发程序管理,完善工作流程。开展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规范性文件和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市教育局为主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法律法规规定、中央精神和时代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和修改,共清理市教育局为主实施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失效3件、废止9件,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规范性文件失效3件、废止3件。

      2.严控规范性文件数量。提升规范性文件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严格控制发文数量,提高发文质量。规范公文送审签发、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程序,发扬“短实新”文风,坚决压缩文件篇幅。将各处室文风会风治理情况纳入机关年度考核。2020年共制发规范性文件3件。

      3.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厦门市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建立重大决策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机制,涉及公众利益决策、重大合同等事项事先征求法律顾问意见,推进学校招生片区听证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厦门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列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做好科学编制工作。

      (四)注重提升教育行政执法水平

      1.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对行政执法主体进行确认,对执法人员进行梳理,直属事业单位不再拥有行政执法职权,确定有效行政执法人员43人。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按照《厦门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申领、注册执法证。落实机关干部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100%,均分95以上。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培训,培养与教育行政执法任务相适应的执法人员。

      2.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印发厦门市教育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办法,在行政执法行为中推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3.加强教育执法服务和指导。加强案例学习,编制教育行政处罚工作指导手册,依据修订的《厦门市教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4.实施“双随机”监管方式。开展年度双随机检查,上半年组织对10所市属学校开展5个事项“双随机”抽查工作,检查结果及时公开,落实整改。下半年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检查细目涵盖审批登记程序、场所条件、师资条件、培训课程安排和收费管理等,市区教育行政执法力量相互支持配合,基本实现对校外培训机构实施有效的日常监管。

      (五)监督制约行政权力运行机制

      1.完善社会和舆论监督。畅通咨询热线、电子邮箱、投诉电话、门户网站等监督渠道,做好教育局门户网站“咨询问答”“局长信箱”等政民互动栏目,开辟“便民服务咨询问答”专栏,稳妥处置各类信访投诉及政民互动。通过信访系统办理信访件296件,及时受理295件,及时受理率99.7%;应办结77件,按期办结77件,按期办结率100%;办理人民网地方领导频道留言20件,办结率100%;办理政民互动合计3767件,其中网站咨询1995件、建议239件、投诉755件、便民服务165件和信箱613件;加强12345便民服务平台规范管理,办理平台转交办件3230件,办理“四率”(接收、联系、答复、反馈)均为100%,满意度为99.95%;受理来访250余人次、来信20余件,开展局领导走访困难信访户慰问3次。据不完全统计,委局领导开展下访20次,约谈信访人10余次,约谈基层人员50余人,化解信访问题20余件。

      2.有效保障师生权益。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合理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解决纠纷。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对依法应当通过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有效引导群众通过法治途径解决。2020年尚无诉讼、仲裁案件。

      3.切实推进政务公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改版市教育局网站,设置更加统一规范版块。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0件,网上公开率100%。收到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均按时办结。正式发文的主动公开信息按要求于每月5日、20日报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备案。组织部署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单位和中小学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六)重视学法用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健全落实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细化中心组学法内容和学法进度。加强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等。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考试制度,落实厦门市《关于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的实施意见》,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对拟提拔担任处级领导职务的干部组织任前学法和考试。

      (七)围绕中心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1.开展立法研究和课题调研。联合厦门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集美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和法学院团队开展立法研究,完成11个课题研究,课题结果提供给各相关处室作为参考。申报《厦门市学前教育管理办法》作为2021年度市政府立法计划规章调研项目,《厦门经济特区校企合作促进条例》作为2021年市政府立法计划法规调研项目。

      2.做好法律咨询服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出台、规范性文件起草、招商引资项目洽谈、法律文书起草,以及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等工作中充分咨询法律顾问意见。针对教育系统热点难点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制定《厦门市校外培训法律服务指南》和《厦门市校外培训服务合同范本》,保障培训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纠纷矛盾,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教育培训服务。

      3.指导学校依法防控疫情。编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学校和师生义务清单和法律风险提示》、《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形成《教育系统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与应对措施参考》等供学校做工作参考,指导学校在法治的轨道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召开招生划片听证会。厦门实验小学玉屏校区招生划片首次采用听证形式,此次招生划片听证会形成了依法行政的优秀典型案例,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的行使,符合教育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改革的精神也满足百姓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成为各区教育局招生划片的工作参考。

      (八)着力加大普法教育工作力度

      1.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印发《2020年厦门市教育局机关普法工作计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要求。制定《厦门市教育系统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部署各区、校贯彻落实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圆满完成七五普法总结。制定《厦门市教育局“七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细化考核指标,梳理“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认真上传佐证材料。接受市普法总结验收组的现场检查,我局普法工作的成效和亮点以及青少年法治教育翔实丰富的佐证材料得到充分肯定。

      3.组织宪法宣传教育。组织第五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指导各区、直属校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市级“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从小学、初中和高中组选拔优秀选手参加省级演讲比赛和宪法知识竞赛。积极发动宪法小卫士行动计划,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参赛人数位居全省前列。11月30日-12月6日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国家宪法日举办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局机关工作人员代表进行宪法宣誓仪式,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厦门日报专题报道了各区、校围绕宪法宣传周主题在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的参与度高、具有仪式感的宪法宣传活动。

      4.创建示范助力法治教育。开展二三批“依法治校”达标校和示范校创建,完成了70%以上学校达标的要求;邀请市检察院检察长担任双十中学法治副校长,与双十中学共同创建“法治教育示范校”,进一步加强学校法治教育,推进依法治校;指导厦门一中和集美中学申报创建福建省“法治教育示范校”。

      5.推动学习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积极落实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宣讲团,发挥专家学者的优势作用,在我市中小学和市属高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讲团成员由我市司法机关、高等院校以及法律服务行业协会等单位干部、律师等实务人员和法学专家学者组成。截至目前举办近30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宣讲教育活动,向师生员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要意义、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

      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适应教育发展需求的教育立法项目和政策的研究有待提升。

      (二)教育执法不足,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违规问题查处不够及时。

      (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化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教育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的现实需要,信用体系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等还需要进一步推进。  

      三、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安排

      (一)增强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继续深化对教育法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用法治思维落实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统筹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和权责清单制度。组织教育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教育执法队伍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加强规范执法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深化教育系统“放管服”改革。以标准化促进行政许可规范化,不断优化政府公共服务。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公共服务等依申请的行政事项(包含未列入部门权责清单,但实际工作中办理的各项行政业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时,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规范告知承诺工作程序,加强事中事后核查,解决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

      (三)持续提升依法治教水平。以法治方式回应教育改革的风险与挑战。落实教育立法听证和公示制度,全面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以法治方式服务管理和监管的需要。加大对民办教育、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实施民办教育信用监管,实时更新发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强化黑单联合惩戒力度,对校外培训机构有效实施日常监管,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以法治方式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等制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渠道,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的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四)逐步推进教育执法信息化建设。建立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i教育平台,统一设定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流程和数据归集,实现教育执法监管的标准化、规范化。用好省级“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展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梳理、三级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关联匹配、执法人员和监管对象信息填报、监管数据采集填报等工作。推动现有市级执法平台的共通共享,如市综合执法平台和“市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等各级各类平台,实现执法、检查、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数据可共享。

      (五)推动构建联合执法机制。争取把非法办学、义务教育辍学、校园安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等事项,纳入政府统筹监管或综合执法范畴。积极参与“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对市场监管领域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加强与市场监管、人社、民政、文化、体育等部门的协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治理合力,实施有效精准监管。

      (六)提高法治教育水平。进一步推进宪法教育基地校、依法治校示范校、法治教育示范校建设,突出宪法教育的核心地位,发挥课堂主渠道、校园主阵地作用,推动学校法治教育队伍建设,注重创新,提炼形成有特色有亮点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品牌,探索更多行之有效的法治教育方法。

      厦门市教育局

      2021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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