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02-02-2023-002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02
    厦门市教育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 时间:2023-03-02 09:28

      2022年以来,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加强依法治教,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按要求,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推进措施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厦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化学习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学,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宣传,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课堂、进头脑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

      (二)依法有效履行政府职能

      1.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结合法律法规废改立释、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依法对《厦门市教育局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和完善,依申请行政审批事项均已在省网办事大厅上进行部署,按照“五级十五同”做绑定,发布办事指南。二是进一步加强数据共享。联合财政局、资规局、人社局、卫健委、公安局、审改办、数字办等部门出台《厦门市“入学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工作方案》,依托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建立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统一受理本市户籍小学一年级入学、公办幼儿园入学和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报名申请,推进区域内户籍、房产、社保等信息共享,统一推送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核实,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三是落实便民服务措施。为老年人提供“无健康码通行”、线下窗口、咨询代办、绿色通道等服务举措,改善无障碍设施,及时更新教育事务分中心受理事项清单、办事指南二维码和“好差评”服务系统,严格实行“无否决事项”和“办不成事”反映制度,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今年以来窗口否决事项和“办不成事”窗口办件量为0。

      2.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根据职责变化情况,落实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厦门市教育局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印发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区教育局执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开展年度双随机检查,组织开展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督导、安全工作监督、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教育经费监督管理、学校教育教学用语用字的管理和学校依法履行教育统计法规等六个项目的“双随机”抽查工作,并将抽查结果在局官网“双随机双公示”专栏公示。

      3.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根据市审改办和市效能办《关于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率的通知》要求,再次全面梳理办理流程,优化政务服务方式,落实“即来即办”、“无否决事项”、“办不成事”制度。做好材料规范清理,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采集学生基本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同时,提高大数据使用水平,严禁学校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三)推进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1.加强教育立法研究和课题调研。联合厦门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集美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和集美大学法学院团队开展立法研究,修订完成《厦门市捐资兴学奖励办法》,2022年10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开展《厦门市学前教育管理办法》《厦门经济特区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立法调研。

      2.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加强制发程序管理,完善工作流程。严控规范性文件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统一印发,严格落实有效期制度,提升规范性文件的实效性和针对性。2022年共制发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

      3.提高行政决策公信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部门重要政策文件出台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和有关专家意见。制定《厦门市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建立重大决策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机制,涉及公众利益决策、重大合同等事项事先征求法律顾问意见。

      4.健全矛盾纠纷处理体系。一是强化研究部署。多次专门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领导牵头,办公室以及各相关处室配合,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着力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从组织领导、任务措施、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部署,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二是强化全面排查。采取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定期梳理重要的矛盾纠纷问题,建立信访统计台账,按“每日一报表”“每周一分析”形成信访工作报告。制定《厦门市教育系统信访涉稳问题化解处置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2022年以来,翔安区南部新城和思明区大同小学岭兜校区招生划片、集美区康城小学学位分流、火炬学校和协和双语学校撤办等8件矛盾纠纷均已化解。指导各校做好老信访户的化解工作,协同集美区、翔安区和有关市直单位有力保障国庆和党的二十大期间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三是强化责任分工。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到处,责任到人,要求各学校、单位高度重视,加强值班值守,实施“零报告”制度,及时收集、分析和上报矛盾纠纷处置情况,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聘任公安民警、律师、校长和社区干部担任专职调解员,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调解教育系统老师、学生家长和学校双方发生的矛盾纠纷。

      (四)着力提升教育行政执法水平

      1.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加大教育培训领域的执法力度,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开展校外培训“监管护苗”暑期专项行动,开展“日查+夜查”“联检+抽检”、校外培训材料和从业人员专项排查,共排查124家面向中小学生学科类和非学科类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材料1245份,从业人员1476人。开展艺考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共排查25个艺考培训机构,从业人员274人,在读学生2688人,对存在证照不齐等问题的机构,责令尽快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机构,责令停止相关业务。

      2.规范教育行政执法。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在官网公示“厦门市教育局行政执法主体”“厦门市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构、人员、清单”“厦门市教育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厦门市教育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厦门市教育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等执法信息。严格落实《厦门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动态调整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定《厦门市教育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市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超70人,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按照省司法厅及市司法局有关要求,按步骤完成福建省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

      (五)监督行政权力透明运行

      1.完善社会和舆论监督。畅通咨询热线、电子邮箱、投诉电话、门户网站等监督渠道,做好门户网站“咨询问答”“局长信箱”等政民互动栏目,开辟“便民服务咨询问答”专栏,稳妥处置各类信访投诉及政民互动。全年通过信访系统共办理信访件518件、信访复查件41件、人民网地方领导频道留言24件以及来信来访28件,办结率达100%。办理12345便民服务平台转办件24571件,办理“四率”(接收、联系、答复、反馈)均为100%,满意度为100%。

      2.有效保障师生权益。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合理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解决纠纷。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对依法应当通过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有效引导群众通过法治途径解决。全年无诉讼、仲裁案件。

      3.切实推进政务公开。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切实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4件,网上公开率100%。收到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件,均按时办结。正式发文的主动公开信息按要求于每月5日、20日报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备案。组织部署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单位和中小学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六)着力增强教育系统法治观念

      1.落实普法责任制。压实普法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印发《厦门市教育局机关2022年普法工作计划》,共梳理29部法律法规,明确普法对象、活动方式、时间安排和责任处室。制定并印发《厦门市教育系统“八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各区、校贯彻落实全国、省“八五”普法工作要求。

      2.组织宪法宣传教育。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举行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举办市级“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承办全省“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总决赛,并在活动中获得5个一等奖;厦门市选手代表福建省参加全国总决赛,获得3个知识竞赛一等奖、2个演讲三等奖。发动参加宪法小卫士行动,参赛率位居全省前三,获评第七届全省“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最佳组织奖。

      3.完善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厦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完善治理体系,健全学生权益保护机制,提高学校依法治校、依法办学能力和水平。

      4.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落实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细化中心组学法内容和学法进度,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等专题学习。落实厦门市《关于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的实施意见》,对拟提拔担任处级领导职务的干部组织任前学法和考试。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教育立法与政策研究工作有待提升。立法质量和政策文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以切实反映教育客观规律和人民群众意愿,解决教育现代化发展中的现实问题。

      (二)教育执法能力不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执法力量不均,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执法人员缺口大,需要进一步壮大基层执法力量,推进综合执法。

      (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化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教育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的现实需要,基层学校的依法治校水平仍需提升。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安排

      (一)提升依法治教水平

      加快《厦门市学前教育管理办法》《厦门经济特区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立法进程,完成《厦门经济特区老年教育若干规定》立法,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推进“互联网+法治教育”,构建法治宣传教育数据库,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平台。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工作,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

      (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探索跨部门综合执法,提高市区教育执法队伍素养和执法能力。依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加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

      (三)增强普法教育实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用法。落实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宪法晨读”和网上学法用法等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民法典宣讲团、法治副校长作用,提高普法宣传教育实效,加强青少年法治实践教育,不断提升广大干部师生法治素养。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