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19-102
    • 备注/文号:厦教职〔2019〕16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1-20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遴选2019-2020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承担机构的通知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 时间:2019-11-22 16:51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教师〔2016〕10号)精神,根据《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教师厅〔2017〕3号)文,结合我市2019-2020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规划安排,现就遴选厦门市2019-2020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承担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类型

      (一)教师企业实践(3个项目)。面向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全面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结合专业特点和职业发展需求,采取企业考察观摩、技能培训、跟岗实习、顶岗实践、在企业兼职或任职、参与企业产品技术研发等形式,组织不少于4周(160学时)的企业实践,可分阶段进行。重点包括学习掌握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及发展趋势、前沿技术研发、关键技能应用等领域,以及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应用技术需求等内容,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等,促进职业院校教师及时了解产业结构调整及发展趋势,结合实际改进教学方法,提升专业教师水平。

      (二)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研修(1个项目)。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主持过科研教改课题(或项目)的市级第二批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采取集中面授、返岗实践、再集中面授的工学交替培训方式,到国家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大中型企业培训进行为期不少于4周(160学时)的培训,可分阶段进行,重点开设专业建设、课程设计和开发、团队组织与引导、应用技术研发与推广、教研科研方法等专项内容,培养一批具备专业领军水平、能够传帮带培训教学团队的名教师。

      (三)“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培训(1个项目)。面向职业院校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强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的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采取集中面授和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少于4周(160学时)的提升培训,可分阶段进行,实行小班化教学,每班不超过30人,专业技能实操训练和教学实践演练学时占总培训学时的比例不低于50%。重点开设专业教学法应用与实践、课程开发技术与应用、技术技能实训、信息技术应用等专项内容,培养参训教师理实一体教学能力、专业实践技能等“双师”素质。

      (四)管理人员高级研修(2个项目)。组织职业院校教务教学、教科研、教师发展等部门管理人员和德育干部、辅导员、班主任等德育工作人员,进行为期不少于2周(80学时)的业务管理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全面提升职业院校管理干部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

      (五)创新项目(3个项目)。开展台湾培训和国外培训,组织职业院校专业教师、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干部赴台、赴国外进行为期不少于2周(80学时)培训研修,学习借鉴先进教育思想、办学理念、教学方法和管理经验,及时了解最新专业动态,促进交流与合作,提高自身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培养对接我市重点产业需求的职业技能人才。开展特教学校职业教育阶段教学研修,积极贯彻落实福建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要求,重视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培训研修,面向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教师,进行为期不少于2周(80学时)的专题研修,针对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课程开发建设、专业教学和实践性学习等方面能力,通过集中培训和企业实践等,使特教教师深入了解职业教育理论和世界职业教育发展新趋势,研究新时期特教职业教育发展新策略和新方法,提升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办学水平。

      二、遴选单位条件

      各项目承担单位应为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公布的国家级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远程培训机构或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教育部备案的省级优质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远程培训机构。

      三、项目培训经费

      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培训经费由中央奖补专项资金支持,主要用于补助教师培训(企业实践)期间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除师资费外,培训费实行分类综合定额标准,含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等。培训费以实际授课天数安排经费,按实际参训学员人数给付。参训学员参加培训的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按差旅费相关规定报销。

      四、项目申报程序

      (一)请各项目申报单位结合实际,按照《厦门市2019-2020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安排表》(附件1)内容制定申报方案,填写培训项目申报书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3),纸质申报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于12月4日前报送厦门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办公室,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2440603424@qq.com,同时请登录师资培训管理系统申报培训项目。

      (二)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的申报方案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培训项目承担机构名单及具体培训任务量,经教育部备案后公布项目承担机构名单。

      五、联系方式

      厦门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办公室联系人:关强,林盈,联系电话:0592-2665061;邮箱:2440603424@qq.com;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坑内路23号厦门市教育科学院502室(邮编:361003)。

      附件:

      1.厦门市2019-2020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安排表

      2.厦门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申报表

      3.厦门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厦门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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