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0-020
    • 备注/文号:厦教办〔2020〕2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14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2020学年厦门市属高校五年制高职学生中职免学费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厦门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 时间:2020-04-17 15:21

    各有关高校:

      根据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厦门市高职院校五年制高职学生享受中职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的通知》(厦教高[2013]25号)要求,现将2019-2020学年厦门市属高校自办五年制高职一、二、三年级学生免学费资助资金下达你们,请做好发放工作,并落实以下要求:

      一、免学费财政补助标准

      市属各高职院校自办的五年制高职一、二、三年级学生享受中职免学费政策,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元,其中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二、严格财政补助资金管理

      各有关高校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五年制高职学生资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

      三、做好发票开具工作

      按照附件表格中“免学费财政补助金额”开具收款收据,于4月30日前寄送至厦门市学生资助中心,收据台头:厦门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收据内容:2019-2020学年五年制高职学生免学费财政补助资金,注明开户行、开户名、账号以及税号。联系人:苏宁宁,电话:2577800。

      附件:2019-2020学年厦门市高职院校自办五年制高职学生免学费财政补助资金安排表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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