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0-023
- 备注/文号:厦教发〔2020〕37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24
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研究同意,现将《厦门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高三线下补习复课实施方案》(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原则,参照《福建省高三年级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评估导则》(附件2)等进行评估审核,严格落实“准备到位一家、验收合格一家、同意开班一家”要求,有序推进高三线下补习的校外培训机构于5月6日起复课。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将实施方案发至本单位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归口不明的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由各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确定。
方案实施过程中如遇有困难和问题,可向我局发展规划处反映,联系电话:2135587。
附件:1.厦门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高三线下补习复课实施方案
2.福建省高三年级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评估导则
3.厦门市各级各类学校(社会培训机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开学防控工作预案
4.厦门市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卫生清洁消毒工作指南
5.厦门市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个人防护用品清单
6.厦门市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其他用品清单
厦门市教育局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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