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0-043
    • 备注/文号:厦教办〔2020〕46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22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教育扶贫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厦门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 时间:2020-06-30 16:51

    机关各相关处室、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闽纪办[2020]23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克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费及补助等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30号)、《关于建立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办法》(闽扶组[2020]4号)、《关于做好学生资助资金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111号)等文件要求,市教育局组织制定了《厦门市教育局2020年教育扶贫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    

      

    厦门市教育局2020年教育扶贫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根据《省纪委关于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闽纪办[2020]23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克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费及补助等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30号)、《关于建立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办法》(闽扶组[2020]4号)、《关于做好学生资助资金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11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决战决胜、全面收官之年,也是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奋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充满挑战的一年。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承担着义务教育有保障的底线任务和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的重要职责。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及市委工作要求,积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充分发挥学生资助在促进脱贫、防止返贫和新发生贫困现象中的重要作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扶贫资助工作,提升精准资助信息化

      管理实效,特成立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资助工作局领导任组长,副组长由市教育局财务处、基教处、德育处、高职教处、督导处负责人组成,成员由相关业务处室经办人及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资助工作人员组成。

      责任领导:陈珍(市教育局副局长)

      责任处室:庄剑光(教育局财务处处长)

           戴鹭坚(教育事务受理中心书记、主任)

      配合处室:杨思窍(教育局基教处处长)

           徐金生(教育局德育处处长)

           陈哲新(教育局高职教处处长)

           陈宏瑶(教育局督导处处长)

      业务联系人:陈熙熙(教育事务受理中心资助科)、李陈陵(教育事务受理中心信息科)、陈思羽(教育局财务处)、陈静(教育局基教处)、张艳丹(教育局高职教处)、苏志(教育局德育处)、叶小曦(教育局督导处)。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组长由学生资助科科长担任,组员由教育事务受理中心资助科全体成员组成。各区教育局、各校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资助工作组织机构并制定工作实施细则。

      三、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要坚持务实高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强化调研督导,确保精准资助。要及时与扶贫部门、卫健、残联等部门,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精准认定对象。要特别关注因病、因残、因学、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困难学生,并落实教育救助及相关资助政策。要优化学生资助信息化管理机制,确保资助对象应助尽助。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专项整治督查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克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费及补助等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配合市纪委和驻局纪检组,开展专项整治督查工作。

      1.专项整治内容:重点落实困难学生帮扶,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补助的精准管理。

      2.整治工作措施:第一,加强宣传,落实政策。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解读有效性。有效利用“一号”“一网”融媒体宣教平台,定期编发推送学生资助政策信息,编印下发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材料,让更多师生熟悉资助政策。第二,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充分运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福建省比对系统,优化市级学生资助管理平台,实现与市民政局、市残联等部门数据对接共享,确保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和资金发放的精准管理。第三,完善系统,加强管理。完善“厦门市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义务教育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营养餐补助等资助监管,推动各校完善学生用餐登记管理机制,提高资助精准管理水平。在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资助范围、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第四,信息公开,精准监督。督促学校定期公布国家和省、市资助政策;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及时公示学校营养餐受助情况等。将学校自查与抽查、自我管理与监督管理相结合,组织开展资助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推进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3.专项督查牵头与配合处室:市教育局驻局纪检组、局财务处、基教处、德育处、高职教处、督导处。

      (二)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

      1.资助宣传。要全方位、多渠道把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好,突出“早”和“暖”,让学生尤其是毕业升学的新生都能早知道,打造有温度的资助通道。(1)继续编印下发厦门市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的两封信等宣传材料;今年拟对《厦门市学生资助政策简介》进行修订并扩大印制量和分发范围。(2)寒暑假期间,指导各区各高校开展“资助政策乡村行”“家校关怀万里行”和“金融知识校园行”等活动。(3)利用资助中心门户网站、资助中心微信公众号及学校官微、官网公开学生资助政策、国家助学金申请办理流程等信息。(4)适时发布防诈骗警示信息,指导各区各校加强防诈骗警示等教育,提高学生防范意识,严防利用困难学生助学金等实施诈骗。(5)指导各校通过团委、学生会、少先队等组织进一步强化资助育人工作,利用班会、晨会等形式开展政策宣传、诚信教育及“扶贫扶智”等主题教育活动。(6)继续与海峡导报协同做好资助政策的专版宣传工作。

      2.业务培训。为加强学生资助机构与队伍建设,将分学段、多形式组织开展学生资助业务培训,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学生资助工作队伍,为资助工作持续健康推进提供可靠保障。今年拟采用线上培训方式进行,参加培训对象为各区学生资助中心主任、学生资助工作经办人员;各市属学校分管学生资助工作校领导、德育主任、学生资助业务经办人员。培训内容为政策解读与宣传、资助系统操作与使用等。培训时间根据各学段分开安排,拟定于7月中下旬完成。

      (三)优化市级学生资助信息化管理

      为提升资助管理精准、安全效能,提高资助审核效率,对资助业务进行有效监督,促进资助业务规范化,降低资助业务管理成本及可能存在的管理风险,进一步完善厦门市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增强管理系统低保、特困、残疾等困难学生对象自动比对识别功能、对义务教育营养餐补助资金发放等资助工作的实时管控、监督跟踪功能,实现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和资金发放的“三精准”优化管理。按照规范程序做好“提需求——征集方案——论证评审——升级改造——运行培训”等几个环节,拟于明年春季开学初完成该项工作并试运行。

      五、工作进度

      (一)筹备阶段: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5月下旬至6月初)

      (二)时间安排:

      1.6月5日转发省厅文件并要求各区各校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费及补助”开展自查自纠工作,6月12日完成自查并上报自查报告。

      2.6月9日下发《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资助落实情况指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3.6月10日由市教育局组织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教育局分管副局长、财务处、基教处、德育处等相关处室负责人出席)。

      4.6月12日上报《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资助落实情况》自查表。

      5.6月12日至6月21日对全市各区各校的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针对自查存在问题列出清单并开展下校专题指导。

      6.6月22日至6月24日开展第一阶段专项调研。

      7.6月30日前对专项调研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形成检查报告。

      8.10月份开展第二次专项指导工作。

      9.11月份至12月初视情况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第三次专项督查。

      六、调研督查安排

      (一)下校调研

      1.6月中旬,组织对2019年检查中存在问题的部分学校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组织查看今年上半年各学段资助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受疫情影响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2.10月份,重点调研义务教育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情况。同时,指导督查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及时到位情况。

      (二)下校督查

      根据市教育局驻局纪检组的要求,拟定于11月份配合市教育局财务处、基教处等部门下校督查,督查重点:一是对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的营养餐补助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二是重点核查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是否实现应助尽助;资助资金是否及时到位;是否按时足额发放资助资金;是否存在虚报套取、挤占挪用、截留克扣等问题。

      (三)调研检查范围

      各学段资助工作调研:6个区、市直属高校12所、市直属中小学25所(其中,直属中职校13所)选6所。

      义务教育营养餐补助调研:各区、市直属中小学。

      (四)人员安排

      下校调研与督查的人员安排,由领导机构组长牵头,以业务工作小组人员为主分阶段分组进行。(人员安排详见下校指导工作安排表)

      第一阶段:义务教育阶段资助工作专项指导。

      第二阶段:各学段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全面核查。

      附件:厦门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资助工作专项指导安排表(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另行安排)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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