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0-076
- 备注/文号:厦教办〔2020〕8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0-19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市属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市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开展新一轮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校园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校园生活垃圾分类融入绿色校园、文明校园、智慧校园创建,融入厦门全国文明城市再创建,融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在我市教育系统全面推广厦门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新模式。
二、评选时间
2020年10月-12月。
三、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自评申报。学校对照《2020年厦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标准》(附件1)、《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市级示范校园验收量化表》(附件2)开展自评,并于2020年10月23日(星期五)前完成。
自评得分在85分以上的学校,可填写《厦门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校园申报表》(附件3)和《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市级示范校园验收量化表》,形成自评报告(文字报告),于2020年10月26日(星期一)前向教育主管部门申报“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校园”。
第二阶段:市级考评。直属学校将填写完成的《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市级示范校园验收量化表》(附件2)、《厦门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校园申报表》(附件3)及自评报告于2020年10月26日前发送至:xmdeyu@163.com ,纸质版加盖公章送交我局德育处,我局将组织人员对学校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联系人:颜彦、黄森,联系电话:2667795。
各区教育局对申报的区属学校进行评估,于2020年10月30日前将通过评估的学校名单汇总发送到我局德育处邮箱:xmdeyu@163.com 。我局德育处将组织人员以暗访形式对全市符合条件的申报学校开展现场考评验收。
四、相关要求
各区、各校要充分重视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抓短板、补弱项,务必做到氛围浓厚、宣传到位、设施整洁、标识正确、投放准确、材料齐全,确保全面建成示范单位,为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继续走在全国最前列贡献力量。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的人员可加入市教育系统垃圾分类工作群(附件4),进一步详细了解有关具体事项。
附件:1.2020年厦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标准
2.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市级示范校园验收量化表
3.厦门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校园申报表
4.市教育系统垃圾分类工作群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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