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0-077
    • 备注/文号:厦教办〔2020〕8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0-19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20年厦门市高等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的通知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 时间:2020-10-22 17:14

    各有关高校: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激发年轻人学习职业技能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举办2020年厦门市高等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本次竞赛分9个专业大类23个赛项。

      二、竞赛时间、地点

      竞赛时间为2020年11月7日至2020年11月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见附件1),开幕式于11月6日上午9:00在厦门南洋职业学院举行。

      三、参赛对象

      1995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高职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含本科院校高职学生)。

      凡在往届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再参加同一组别同一赛项的竞赛。

      四、奖项设置与奖励办法

      (一)参赛选手奖

      原则上每个竞赛项目按实际参赛人数(组数)的10%设一等奖,20%设二等奖,30%设三等奖(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参赛人数(组数)5个及以下的竞赛项目,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同时设优秀奖若干。竞赛获奖的学生,颁发获奖证书。

      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出现未操作或无比赛结果等情况,经赛项裁判组判定,可不授予优秀奖。

      (二)指导教师奖

      对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队(团体赛)或参赛选手(个人赛)的指导教师,授予优秀指导教师奖,颁发获奖证书。

      (三)团体优胜奖

      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个人竞赛项目分别记7、5、3分,团体竞赛项目分别记9、7、5分。按获奖参赛选手加权累计总积分对参赛院校分别进行排名,按各组别参赛院校数的10%、20%、30%分别设置团体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

      (四)贡献奖

      对在本次全市高职院校技能竞赛中作出积极贡献的承办、协办、赞助单位授予贡献奖,颁发荣誉证书。

      (五)优秀工作者

      对在全市高职院校技能竞赛组织、实施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个人(裁判、监督员、赛项执行、赛务工作人员等)授予本次竞赛优秀工作者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五、竞赛经费

      大赛期间往返交通费和选手意外伤害保险由各参赛队负责。竞赛其他所需经费由市教育局、各承办院校统筹解决,争取有关单位、企业给予支持。

      六、其他事项

      (一)赛事的具体事项可向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咨询,联系人:毛老师,联系电话:0592-2667856。相关赛项可咨询承办院校联系人。

      (二)各相关高校于10月27日前完成组织报名,各赛项具体竞赛方案详见附件2,竞赛相关资料可在各承办院校网站上下载。

      附件:1.2020年厦门市高等职业院校技能竞赛项目、地点和时间一览表

         2.2020年厦门市高等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分项目方案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19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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