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0-080
- 备注/文号:厦教发〔2020〕8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0-19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中小学,市、区青少年宫: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广闽南童谣,增进海峡两岸少年儿童闽南传统文化交流,厦门市教育局、共青团厦门市委员会、厦门广播电视集团决定联合举办第十四届海峡两岸“读册歌”广播电视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厦门市教育局、共青团厦门市委员会、厦门广播电视集团
承办:厦门广播电视集团广播中心
协办:闽南之声广播、厦门卫视、台湾财团法人安平文教基金会
二、比赛内容
闽南方言的童谣。
三、参赛对象
闽南地区(厦、漳、泉)及台湾地区的6岁—13岁(含13岁)少年儿童。
四、时间安排
本届赛事分报名、初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一)报名: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以学校或市、区青少年宫为单位报名参赛。每所学校最多推荐3个节目参赛。其中厦门市级闽南文化艺术特色校至少推荐一个节目参赛。
(二)初赛:11月中下旬。
(三)决赛:2020年12月5日(每年十二月第一个星期六,即“闽南童谣日”)。
五、比赛办法
(一)节目要求
重点展现学生运用、传承闽南话的能力,节目内容应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有闽南文化特征,又有时代气息。
节目形式以闽南童谣唱诵表演为主,可包含闽南话古诗词吟诵、讲古、答嘴鼓、小品、快板、情景剧、说唱等多种形式。节目时长不超过5分钟,参加人数应在2人或2人以上。
(二)初赛
1.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采取由参赛单位提交视频,主办方组织专家进行评选的方式进行。
2.视频录制:参赛单位可自行录制初赛视频,也可在主办方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统一录制。
(1)申请统一录制视频的单位,需提前报备,录制时间初定11月14日、15日,录制地点为厦门广电集团演播厅。每个节目可录制两次(均为一键到底录制),选取其中一次作为初赛参赛视频。
(2)自行录制视频的单位,须为一键到底录制,不得进行后期剪辑。
3.视频中的所有语言、说唱、吟诵部分要求参赛者现场表演,不可录音。
4.视频上传:初赛视频经审核后,于11月17日前统一上传到“i听厦门”微信小程序中的海峡两岸“读册歌”广播电视大赛专区。
(三)决赛
将根据初赛视频评选情况和届时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遴选出若干个优秀节目进入决赛。决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评奖
本届比赛将根据参赛节目数量和质量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表演奖各若干名,并根据各单位组织参赛的情况,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六、评分标准
(一)语言(50分):参赛选手应根据参赛节目形式,准确表达闽南话,包括吐字发音、音准、节奏等。
(二)造型/表演(20分):考核参赛选手基本素质、台风、表演技巧以及临场发挥。
(三)形式内容(15分):考核参赛节目的主题、编排、完整性,含道具制作等。
(四)创意创新加分(15分):根据参赛节目对闽南话艺术形式的表现和创新酌情加分。
七、报名方法
请参赛单位于2020年10月31日前填写《第十四届海峡两岸“读册歌”广播电视大赛报名表》(详见附件),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名:
(一)微信小程序报名。关注“i听厦门”微信小程序,通过海峡两岸“读册歌”广播电视大赛专区报名。
(二)邮件和信件报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到读册歌大赛专用邮箱:2656809944@qq.com,也可将报名表邮寄到: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21号广电中心,联系电话:0592-5301010,邮编:361012,联系人:薛晓兰13860463488,范晓雯13696920075。
附件:第十四届海峡两岸“读册歌”广播电视大赛报名表
厦门市教育局 共青团厦门市委员会
厦门广播电视集团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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