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0-083
    • 备注/文号:厦教发〔2020〕9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0-28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首批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基地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德育处 时间:2020-10-30 18:26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文件要求,丰富和拓展校外劳动实践场所,满足学校多样化劳动实践需求,经研究,决定评选首批“厦门市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厦门市行政区域内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中小学劳动实践场所、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国防教育基地、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科技馆、博物馆、生态保护区、自然景区、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示范性农林渔业基地、科研院所、知名企业、职业体验场所、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基地、影视艺术体验基地、运动拓展基地等。

      原有市级以上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与营地拓展劳动教育实践项目的,也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符合《厦门市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见附件1)要求。

      三、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各有关单位按照自愿原则,参照申报条件,并经相关主管部门盖章同意,于11月20日前向我局德育处提交申报材料。

      (二)资料审查。2020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由我局组织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三)实地测评。2020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由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初审具备基本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实地测评,对不符合标准的取消评选资格。

      (四)综合评审。根据资料审查和实地测评情况,组织有关专家综合评审,评价总分达到250分以上(含)予以准入和挂牌;总分达到280分以上(含)推荐作为省级劳动教育基地培育对象。

      (五)公告公示。评选结果统一在厦门市教育局官网以及“厦门德育”公众号进行公示。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认真对照申报标准进行创建,申报所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交虚假信息和资料的单位取消评选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参评。

      (二)各单位于2020年11月20日(星期五)前将《厦门市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基地申报表》(附件2)及相关说明材料(各一式2份)报送我局德育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工作邮箱。

      申报说明材料的具体内容应包括接待中小学生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图片资料,已研发的劳动教育课程,学生劳动教育体验活动场所功能和安排,针对学生设立的劳动教育机构或部门、专业讲解队伍组成等情况。

      (三)各中小学要积极开展中小学生劳动教育活动,原则上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组织的集体劳动教育活动要在国家、省、市和区级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基地进行。

      (四)联系部门及联系人员情况。联系部门:德育处,联系人:苏志,联系电话:2667795。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同安路5号厦门市教育局306室。电子邮箱:xmdeyu@163.com。

      附件:1.厦门市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

         2.厦门市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基地申报表

      厦门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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