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0-085
- 备注/文号:厦教办〔2020〕87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1-06
各区教育局、市教科院、市属各中小学(中职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及《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厦门市中小学家庭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南》等要求,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我市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厦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二、活动时间
2020年11月1日至30日。
三、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中职学校师生及家长。
四、活动内容与形式
(一)市级活动
举办厦门市第三届中小学心理漫画大赛(大赛文件另行通知)。
(二)区级和校级活动
1.各区教育局、各学校认真组织参加厦门市第三届中小学心理漫画大赛。
2.围绕今年活动主题,以提升“自律”心理品质为核心,采用活动课、主题班会、专题讲座、心理小游戏、心理小调查、心理情景剧、心理漫画、心理拓展等形式,开展生动活泼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及家长树立自律意识,严格要求自己,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
3.通过观摩、研讨、座谈等形式,探讨促进学生自律能力发展的方法和途径。
4.利用微信、微博、网站、广播、电视、宣传栏、黑板报、手抄报、简报等载体,宣传普及积极心理健康教育的思想和理念。
5.各区各校要通过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推动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十项工作举措,重点自查自纠学校是否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心理教师,是否开足开齐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心理健康教育经费是否保障到位,心理辅导室软硬件建设是否达标等。
五、其他要求
各区教育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结合实际,制定本区本校的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活动方案、活动总结书面材料请分别于11月10日、12月10日前报市中小学心育办(地址:厦门市励志路5号,邮编:361003),电子稿请发送至邮箱:xmsxyb@126.com。
市中小学心育办联系人:高思刚,联系电话:2661958;德育处联系人:颜彦,联系电话:2667795。
厦门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