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4-101
- 备注/文号:厦教发〔2024〕70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28
各区教育局,市教科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不断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和优质均衡发展,不断提高乡村教育发展水平,经审核评估,现予以确认海沧区青礁小学等20所学校为第二批“厦门市乡村温馨校园”。
请各有关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温馨校园建设要求,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学习、生活和文化环境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在家门口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
附件:第二批厦门市乡村温馨校园名单
厦门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
第二批厦门市乡村温馨校园名单
厦门市海沧区青礁小学
厦门市海沧区新江中心小学
厦门市海沧区锦里小学
厦门市马銮湾实验学校
厦门市同安区新学小学
厦门市同安区店仔小学
厦门市同安区后垄小学
厦门市同安区后埔村小学
厦门市同安区军村小学
厦门市同安区竹山小学
厦门市同安区莲花小学
厦门市翔安区桂林小学
厦门市翔安区庄垵小学
厦门市翔安区霞浯小学
厦门市翔安区莲河小学
厦门市翔安区黄厝小学
厦门市彭厝学校
厦门市翔安区第六实验小学
厦门市翔安区翔东小学
厦门市翔安区大帽山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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