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5-013
    • 备注/文号:厦教办〔2025〕13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11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25年厦门市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的通知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 时间:2025-03-14 17:33

    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区教育局,市教科院(职教中心),各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部署,引导各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三全育人”体系,深化“三教”改革,促进“双师型”教师成长,充分发挥比赛的引领示范作用,更好选拔我市优秀选手参加省赛、国赛,经研究,决定举办2025年厦门市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比赛由厦门市教育局主办、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职教中心)承办、厦门工商旅游学校协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比赛要求

      重点考察教学团队(3-4人)针对某门课程中部分教学内容完成教学设计、实施课堂教学、达成教学目标、进行反思改进的能力。重点考核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教学反思等内容。

      二、参赛对象

      (一)每个教学团队由近3年内实际承担参赛课程或相关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组成;教学团队结构合理,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以后出生)的教师不少于1人,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教师不少于1人;专业课程组的教学团队中“双师型” 教师占比在50%以上;学校正式聘用的企业兼职教师可按要求参加专业课程组比赛,参赛兼职教师数量不超过1名。

      (二)近2年已参加国赛、省赛的公共基础课或同一专业大类的专业课程,可以参加本次比赛但必须注明。

      (三)教学团队成员所在学校近3年内须实际开设参赛的专业和课程,并有在校生。参赛教师须兼顾备赛与日常教学工作,不得脱岗备赛。

      三、比赛分组及参赛限额

      (一)比赛分组

      比赛设置中等职业教育组(简称中职组)和高等职业教育组(简称高职组),各组分设3个报名组别。

      1.公共基础课程组。参赛的教学内容应不少于12学时(不含思想政治类课程)。

      2.专业课程一组。参赛的教学内容应不少于16学时,参赛课程应为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或专业拓展(选修)课。

      3.专业课程二组。参赛的教学内容应不少于16学时,其中体现教师实操演示与指导的内容不少于8学时。参赛课程为专业核心课或专业拓展(选修)课,或专周实习实训、岗位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

      五年制高职前三年课程参加中职组比赛,五年制高职后二年课程参加高职组比赛。

      (二)参赛限额

      在校赛基础上,各学校负责选拔本校教师组队参赛。

      1.公共基础课程组限额2件(不含思想政治类课程);

      2.专业(技能)课程一组限额4件;

      3.专业(技能)课程二组限额2件。

      公共基础课程组2件作品之间课程不得重复,专业技能课程一组、二组6件作品不能出现专业类的重复(按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完成新旧专业对照)。

      四、比赛时间与流程

      (一)比赛时间

      初赛(网络初评):初定于2025年4月中旬举行;

      决赛(现场决赛):初定于2025年5月中旬举行,比赛地点设在厦门工商旅游学校。

      (二)比赛流程

      1.资格审核。各校对所属教学团队提交的专业备案、课程设置、班级学生、教学任务安排、团队成员身份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核,对教学团队成员进行政治审核,并进行参赛资格的统一公示。对参赛资格方面提出质疑的,由所在校负责核查、反馈;参赛资格方面存在问题的,取消参赛资格。

      2.内容审核。各校对参赛团队提交资料的内容进行思想性和科学性把关。参赛内容方面出现思想性问题和明显的科学性问题的,取消参赛资格。

      3.组织学生评教。由各校组织第三方人员(3-5人)开展学生评教;针对各校参赛教师近3年承担的参赛课程或相关课程, 随机抽选授课班级不少于20名学生代表(不足20人的班级,全部参加)进行评教(纸质方式,匿名),并进行数据统计。评教相关材料由学校留档保存。

      4.比赛组织。根据报名情况分为若干评审组。各评审组均采取先初赛(网络初评)后决赛(现场决赛)的方式进行。网络初评主要评审参赛材料,确定三等奖及入围决赛的教学团队。决赛环节,教学团队在校内完成两段课堂教学展示拍摄(自行选择内容),在决赛现场完成教学实施报告介绍及答辩。

      5.结果公示与公布。比赛获奖名单将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公布获奖名单。

      五、奖项设置及参加省赛、国赛名单确定

      (一)各评审组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原则上不超过本组参赛团队总数的10%、20%、30%。 一、二等奖根据网络初评 (占30%)和现场决赛(占70%)成绩综合评定,三等奖根据网络初评得分确定,向获奖选手颁发获奖证书。

      (二)中职组将根据国赛、省赛相关要求选拔参赛团队。参加2025年省赛名单将根据省赛名额分配,按市赛成绩1:1比例进行确定;参加国赛名单将根据国赛名额分配,原则上按照省赛成绩进行确定,如省赛获得同等级别奖项则按照市赛成绩排序确定。

      (三)中职组入围省赛、国赛名单确定后,所在学校须针对本校入围选手开展1-2次校级培训,市教科院(职教中心)开展市级统一集训。

      (四)高职组参加省赛、国赛按照省赛、国赛相关文件执行。

      六、报名方式与要求

      (一)本次比赛以学校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赛。请各学校在校赛基础上选拔教师组队参赛,并填报《2025年厦门市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汇总表》,于2025年3月24日前将盖章扫描版和excel格式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67159830@qq.com)。

      (二)参赛文档材料、参赛视频材料及其他要求按照《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方案》(www.nvic.edu.cn)

      有关要求执行,参赛材料上传时间及方式后续另行通知。

      (三)鼓励教学团队利用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https://vocational.smartedu.cn)及接入该平台的其他平台开展实际教学。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比赛经费来自市教育局职业教育经费、学校自筹资金等,鼓励学校积极争取有关单位、企业给予支持。经费支出按照《厦门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工作指引》等有关要求执行。

      (二)欢迎社会各界对违背职业教育规律和客观实际、以虚假教学内容或虚假师生身份参赛等行为予以监督,一经核实,将按照《厦门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工作指引》等有关要求执行。

      (三)2025年比赛的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官网(http://www.xmaes.cn)“职教教研”专栏“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联系人:郑国强,0592-2665061;郭明波,0592-2667858。

      附件:2025年厦门市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汇总表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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