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5-068
- 备注/文号:厦教发〔2025〕6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31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为保障在厦适龄儿童顺利入学,结合厦门招生实际,现就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统筹公民办学位,实施分层分类招生。公办学校招生,一是优先保障片区“两一致”适龄户籍儿童(本文中的“两一致”指学生与父亲或母亲户口一致且父母房产与户口所在地一致);二是空余学位接收非“两一致”本市户籍学生(户口在片区内但无房,空挂户和集体户);三是接收完户籍生后,剩余学位以积分入学或推荐派位形式招收随迁子女。同时,政府购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用于接收非“两一致”本市户籍学生和随迁子女。
二、各学段入学工作安排
(一)小学入学
1.“两一致”本市户籍生源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就读片区学校,“热点学校”入学矛盾特别突出的,除符合“两一致”外,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可以根据片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招生实施细则。
2.非“两一致”本市户籍学生实施统筹入学。各区教育局要制定并发布非“两一致”本市户籍生源入学办法,结合学校学位、长幼随学、就学志愿和落户时长排序等情况,统筹安排入读本区公办、民办学校(就读民办学校的由政府购买学位,免除学费)或其他区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3.随迁子女按照现有积分体系执行。
(二)小学转学
1.“两一致”本市户籍学生申请转学的,转入有学位的施教片区学校,或由区教育统筹安排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公办校。
2.非“两一致”本市户籍学生申请转学的,由区教育局结合学校学位、长幼随学、就学志愿和落户时长排序等情况,统筹安排入读本区公办、民办学校或其他区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三)初中入学
1.思明、湖里区小升初继续按照片区派位。
(1)“两一致”本市户籍生源可选择在学籍校派位,也可选择户籍地所在片区派位。
(2)非“两一致”本市户籍学生在户籍所在区公办校就读的,在本校参加派位。在外就读申请回户籍地升学的或在民办校就读的,按照学生落户报名所在区的时长排序,参与公、民办学校派位。在报名时选择一个派位片区,由电脑根据学生选报片区进行派位,若选报片区超出计划数,则随机派往其他片区。具体招生办法见当年初招政策。
(3)随迁子女在公办校就读的,在本校参加派位。在民办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如公办校还有剩余学位则进行民办校派位推荐,获得推荐资格后可参加电脑派位,学生在报名时选择一个派位片区,由电脑根据学生选报片区进行派位,若选报片区超出计划数,则随机派往其他片区。具体推荐办法由思明区、湖里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实际结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的实际居住、合法务工、社保缴交等情况制定。
2.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区小升初按照现有招生政策执行。
(四)初中转学
“两一致”本市户籍学生按照转学地段安排转入对应片区学校。非“两一致”本市户籍学生按照落户时长排序,统筹就读本区公办、民办学校或其他区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具体统筹办法详见当年中学转学公告。
厦门市教育局
2025年10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