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6-016
    • 备注/文号:厦教办〔2026〕1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16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26年全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来源: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2026-03-17 09:08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市教科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26年全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暨厦门市第36届中小学艺术节和第44届学校音乐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以浸润作为美育工作的目标和路径,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遵循艺术规律,提升节目和作品的艺术水准,丰富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坚持面向全体,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观摩,激发学生的兴趣和参与热情;坚持守正创新,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推进三阶段艺术展演机制,强化宣传推广,促进成果转化。

      二、活动主题

      绽放艺术风采,激发强国力量

      三、活动对象

      本市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以及本市青少年宫、非营利性少儿艺术团的学生。

      四、活动安排

      全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贯穿全年,分为校级活动、区级活动、市级活动三个阶段。

      (一)校级活动

      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面广的校级现场展演,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与”的局面。各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全员参与的艺术展演展示活动,鼓励学校开展合唱(班级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美术作品展等活动,让每位学生都成为艺术展演活动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二)区级活动

      区级活动由各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级活动应着重突出区域特色与育人导向,建立优秀节目和作品的遴选、提升与展演展示机制,重在加强校际间的学习交流与专业引领。活动组织应规范严谨,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做好活动过程记录,包括参与情况统计、现场视频图片存档等。

      (三)市级活动

      市级活动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主要安排如下(各项目活动时间如有调整,以通知文件为准):

      1.“曲艺颂党恩 童心筑未来”第七届福建省曲艺丹桂奖少儿大赛厦门选拔赛(3-4月)

      2.厦门市“鹭岛少年”2026年中小学生合唱展演(5-7月)

      3.厦门市2026年教育教学成果展演(9月)

      4.厦门市2026年中小学生器乐独奏比赛(10-12月)

      5.第二十届海峡两岸“读册歌”少儿广播电视大赛(10-12月)

      6.厦门市第七期学校器乐指挥培训班(11-12月)

      7.厦门市第十一届“鹭岛少年”合唱新年音乐会(12月)

      8.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历届美术获奖作品第四轮巡展(全年)

      9.高雅艺术进校园、优秀传统艺术进校园活动(全年)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美育育人责任。

      各区各校要深刻认识学校美育的育人作用,将艺术展演活动作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的重要载体,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进行专题部署,严格把好意识形态关。要建立健全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方案。统筹保障活动所需的场地、设施、经费等条件,制定安全预案与应急预案,确保活动组织有力、管理规范、安全有序。

      (二)立足普及与浸润,提升学生审美素养。

      活动须坚持面向全体学生,遵循美育特点和学生成长规律,以普及促提高,确保学生参与覆盖面。鼓励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等重大主题开展活动,强化正向价值引领。要涵盖音乐、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美术、书法、设计、传统文化展示等多个领域,注重学生艺术体验的多样性与实践性。坚决抵制功利化、娱乐化、成人化倾向,着力通过活动激发学生艺术兴趣,滋养心灵,切实增强美育浸润校园、浸润人心的实效。

      (三)整合优质资源,形成协同育人合力。

      各区各校应主动拓宽美育资源渠道,积极与专业艺术院校、文艺院团、公共文化场馆、非遗保护单位等建立协同合作关系,引进优质资源,提升活动的品质与专业性。鼓励创作展现地方特色、校园文化的作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线上线下融合的活动模式,拓展活动辐射范围与影响力,构建开放、协同、联动的高质量学校美育工作体系。

      (四)深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美育氛围。

      各区各校应制定专项宣传方案,通过教育部门官网、校园媒体、微信公众号、地方主流媒体等多种渠道,系统宣传艺术展演活动的美育理念、特色内容与育人成效。宣传报道应聚焦过程、关注成长,及时展示优秀活动成果与学生原创作品,讲好美育故事,发挥示范作用,在校内外营造共同关注、支持、参与学校美育的良好社会氛围。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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