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6-024
- 备注/文号:厦教办〔2026〕33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23
各高职院校,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部署,深入贯彻教育强国、教育强省、教育强市建设要求,落实建设职业教育新体系服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工作任务,整合我市产业与教育优质资源,推动产教布局与厦门重点及新兴产业发展精准对接、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厦门特色的行业产教融合新型组织形态,助力我市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教育现代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市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遴选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立足厦门市“4+4+6”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需求,聚焦重点产业、新兴产业领域,整合产业与教育优质资源,推动产教布局、人才培养、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精准对接、深度融合。到2028年,建成3-5个市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为厦门产业高质量发展输送优质人才、提供技术支撑,梯度培育争创省级共同体,提升全市产教融合整体水平。
二、申报对象
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应明确一个行业领域,由一家行业龙头企业联合一所高水平高等学校、一所职业院校共同牵头建设。牵头企业应在所属行业有重要影响力和话语权,能够统筹行业产业资源。鼓励中央管理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上市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省产教融合型企业等牵头组建。牵头高等院校的优势学科应与共同体行业领域相符,有明确的科技攻关方向和团队。牵头职业院校的特色专业(群)应与共同体行业领域相符,人才培养质量高,设有独立的社会培训机构或继续教育机构,广泛开展各类培训。
三、进度安排
(一)申报阶段。本次面向牵头高职院校开展申报,由牵头高职院校结合现有建设基础,围绕本校优势和特色专业(群)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参照教育部《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指南》(https://zj.chinaafse.cn/c/2023-07-29/1870.shtml)相关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每所学校牵头申报的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不超过2个。
(二)评审阶段。我局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遴选,择优遴选建设首批市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三)建设阶段。各市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要根据既定的建设方案抓好落实,每年12月底前提交年度总结报告,并统筹、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我局将适时组织绩效评价。
四、其他事项
请学校于5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行业发展分析报告》《行业人才需求预测报告》《行业人才供需清单、技术供需清单》《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申报书》和申报汇总表(附件1-5)及佐证材料等,装订成册后报送至市教育局高教职教处;同时申报材料电子版(含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按顺序整理后,通过厦门市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s://cjrh.xmedu.cn/policy)进行项目申报。
联系人:郭明波,0592-2667858;林晖,0592-2667856。
附件:1.行业发展分析报告(提纲)
2.行业人才需求预测报告(提纲)
3.行业人才、技术供需清单(模板)
4.厦门市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申报书
5.厦门市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申报汇总表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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