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6-028
    • 备注/文号:厦教发〔2026〕40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12
    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中华职业教育社关于办好2026年厦门市职业教育活动周的通知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 时间:2026-05-18 10:57

    各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办好2026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函〔2026〕4号)有关要求,现就办好2026年厦门市职业教育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大力宣传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成效,释放典型经验带动作用;全面展示职业教育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成效,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时间和主题

      (一)时间:2026年5月10日至16日。

      (二)主题:一技在手,一生无忧。

      三、主要活动及要求

      (一)做好常规性活动

      市教育局将组织开展活动周启动仪式、职业教育成果展、优秀毕业生专题报告会、职业院校艺术教育成果展演等活动,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各学校(单位)要充分运用人工智能、短视频等新技术新载体,通过“四开放”(开放企业、开放校园、开放院所、开放赛场)、“三贴近”(贴近社会、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两走进”(走进社区、走进乡村)等,以可感可及的方式,加强“身边的职业教育”展示宣传。鼓励各学校(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本地特色品牌活动,鼓励开展“直播探校”“云上活动周”“网上开放日”等活动。

      (二)鼓励开展主题活动日

      1.职教改革研讨日。围绕全面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新双高”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专题研讨,集中宣传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发展成果。

      2.技能成才宣讲日。充分挖掘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在校生典型事迹,邀请大国工匠、劳模工匠技能大师走进校园、面向社会,围绕“技能成才”主题开展宣讲交流。

      3.产教融合示范日。宣传职业教育服务行业产业成果成效,重点展示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成果,以及服务传统产业提质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前瞻布局等实践成效;创新开展校企签约、人才互聘、毕业生招聘等活动。

      4.发展成效展示日。集中展示职业学校在人才培养、办学能力提升、服务产业发展、支撑区域建设、职业教育国际合作等方面的成果成效。

      5.职业技能体验日。面向社会开展特色鲜明、吸引力强的技能体验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参与职业体验与劳动教育,推进职业启蒙教育;面向社会大众开展新形态、新职业推介及体验活动。

      6.职教志愿服务日。组织职业学校师生深入社区、乡村、企业等一线,开展形式多样的技能志愿服务。

      7.地方特色活动日。各学校(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打造具有影响力的特色品牌活动。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调。相关区教育局要扎实指导职业学校认真开展活动周,人社局和中华职教社等单位结合本系统的全国性活动(附件1),组织开展好本行业部门的活动。各学校(单位)要根据活动周主题、本校特色亮点等,结合实际制定本校活动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创新组织宣传。各学校(单位)要积极联系对接日报、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用好自媒体等平台,对照常规活动和主题活动安排,结合自身职教特色亮点准备宣传主题素材,策划活动周的深度报道,形成宣传工作合力,创新呈现形式,多视角、全方位讲好职教故事。鼓励各学校通过厦门市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s://cjrh.xmedu.cn/policy)进行活动宣传展示。

      (三)严守纪律要求。各学校(单位)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不给基层增加额外负担,确保各项活动安全平稳有序。要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公益属性,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活动,严守财经纪律,严防廉政风险和财务风险,杜绝违背公序良俗的现象。

      五、材料报送

      各学校请于5月20日前将活动周总结(含文字总结、照片、视频、典型案例等)和统计表(附件2)报送至邮箱jyj_gzjc@xm.gov.cn。

      联系人:郭明波,联系方式:0592-2667858。

      附件:1.教育部等九部门牵头活动清单

         2.2026年职业教育活动周学校情况统计表

      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中华职业教育社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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