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教育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1-22 11:28

    引  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6〕33号)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本年报在厦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www.xmedu.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中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厦门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联系(地址:厦门市同安路5号,邮编:361003,电话:0592-2667776,电子邮箱:xinxi@xmedu.gov.cn)。

    一、概  述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厦府办[2016]88号)要求,围绕当前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2016年厦门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我局制定了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工的工作方案,并根据工作方案扎扎实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政务公开

      1.根据有关工作部署,我局2016年以来三次调整行政权力清单,两次调整责任清单,一次调整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我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均及时对外公开调整后的清单,进一步推进了我局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等事项公开。同时按照简化程序、明确责任、提高效率的原则对全部行政审批项目实施流程再造,及时更新公开了相关办事指南,并保障市政府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和市权责清单管理系统。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为进一步推进放管结合、创新教育管理方式,规范教育执法行为,根据省、市关于推进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我局制定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公布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厦门市教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监管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明确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健全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及时公布抽查结果,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探索开展联合抽查和建立跨区域执法机制等工作。

      (二)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推进教育信息公开

      及时全面公开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等重大决策。在公开重大决策信息的同时做好信息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公开时同步配发相应的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根据我局《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工的工作方案》,重点推进公开教育督导报告,分别公开了2016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报告和小学“减负”调查结果。完善我局网站栏目,全面公开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划片信息,并更新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信息,包含各类培训机构年检信息。及时修订厦门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地震应急预案、大气污染防范应急预案,并主动公开。

      (三)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根据我局实际工作情况,进一步修订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民互动”版块、新增“便民服务咨询问答”栏目,通过网上在线访谈、值班电话咨询、局长接待日等方式,增进与公众互动交流。

      (四)继续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指导。我局高度重视高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及时传达教育部文件精神并下发《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各市属高校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要求,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学校工作透明度,加强学校民主管理,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认真学习,精心组织,把编制和公布年度报告作为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好抓实。按时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报送工作,通过保障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高。

      2.加大督查。按照教育部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各高校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编制年度报告,要求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目录,明确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并开展督促检查。从各高校网站、年度报告和检查情况看,全市11所市属高职院校均按照要求于10月31日前通过学校网站、校报校刊、会议、校园广播和宣传栏形式等形式主动在校内和社会进行信息公开,并按时认真总结上报了年度信息报告。各校严格对照《清单》每一大类所含的子项的要求进行补充,逐条落实,全面公开学校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学位学科信息、对外交流合作信息以及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等《清单》所涵盖的内容。特别是在招生信息公开方面,要求学校深化录取程序、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考试加分考生资格公示等要信息公开;在财务信息公开方面,要求各校深入实施“阳光财务”,及时公开校办企业账务信息和受捐赠财产使用管理信息。各高校关于信息公开工作均未接到举报。

      3.完善制度。为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在厦各高校重视加强制度建设,组织制定并印发《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校务公开实施办法》等。如理工学院编制的《厦门理工学院校务公开目录》和《厦门理工学院推进校务公开实施办法》,厦门华厦职业学院进一步修订的《厦门华厦学院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以及共七部分、二十六条的《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办事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等,明确了党务、校务公开的组织机构、公开内容和工作机制、监督、考核办法等,并继续以这些制度为依托,对公开工作进行深入推动。

      4.探索创新。各校积极在公开范围、渠道、方式和程序积极拓展、创新,在信息公开形式上做了有益的探索。如厦门理工学院根据学校工作部署,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网站开设了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确保各二级单位在形成或获取信息后通过不同的载体及时公开;同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学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的保密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了《厦门理工学院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试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从二级单位初审到有关职能部门复审,再到学校办公室审核,最后由主管校领导签发,使流程制度化、程序规范化,确保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建立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台账记录。

      (五)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我局明确由郭献文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主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教育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有一名兼职人员负责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厦门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处和纪检监察室分别负责推进、指导、监督、协助市属高等院校信息公开工作和市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校务公开工作。

      (六)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开设教育新闻、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教育服务、教育之窗等专栏,将信息公开栏目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设立教育局信箱和教育纪检监察信箱,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政民互动专栏设立“我要咨询”、“我要信访”、“我要建议”等栏目,方便群众了解教育类信息和反映教育类问题。我局还每月举办“局长接待日”和“在线访谈”,接受群众现场咨询和在线咨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累计主动公开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3829条,全文电子化率100%。2016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6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占3%;规范性文件信息2条,占1.2%;规划计划类信息6条,占3.6%;行政许可类信息4条,占2.4%;业务类信息148条,占8.9%;安全生产类1条,占0.6%。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包括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政策解读、教育中长期规划和专项规划、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教育收费、行政执法专栏、应急预案、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等。其中,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主要涉及高等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德育、学校体育、学校卫生、艺术教育、语言文字工作、未成年人保护与校园安全、招生考试、财务管理、人事管理与职称改革、对外教育合作与交流、教育督导、对港澳台教育合作与交流、教育监察工作等方面。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通过市教育局门户网站(www.xmedu.gov.cn)、报刊、广播、电视、移动传媒等新闻媒体、市图书馆和市档案馆查阅场所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2016年,厦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达499592人次;“网上互动”栏目中“问题咨询”数2630条,“建议反馈”数79条,“投诉信访”数407条,“教育局信箱”收件数296件;开展“在线访谈”7期,举办“局长接待日”6次,接受群众在线咨询和现场咨询,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我局举办的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2016年召开1场新闻发布会。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1.加强政策解读,发布重要政策后,相关解读材料在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重要政策的相关配套解读文件。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要求,更改我局网站政策解读栏目设置,分别设置市政府政策文件解读、部门政策文件解读、其他政策文件解读三个子栏目,发布我局政策解读信息及转载市政府、教育部、省教育厅、其他部门的政策文件解读信息。2016年我局共发布5件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性文件,包含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和随迁子女入学办法等,发布的同时配发相应的解读材料,主要从依据、对象范围、办事指引、新老政策差异等方面进行精细解读。

      2.统筹运用政府网站、官方微信、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继续将我局门户网站作为政策解读发布第一平台,及时、准确发布需社会广大公众知晓的主动公开文件和配套政策解读文件。我局于2016年2月开通了厦门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政策文件和解读文件同时在该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扩大了政策知晓范围。同时还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进行解读、宣传。

      3.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活动,主要负责人通过新闻通气会等方式宣讲、解读。2016年8月5日,我局召开“2016厦门国际青少年校园足球邀请赛暨青少年足球文化夏令营”新闻通气会,会上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林佳添介绍了相关活动情况,并解答媒体记者提问。2016年6月22日市教育局副局长吴亿年参加了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就高考志愿填报进行指导解读。

      (四)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研判处置与教育相关的网络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根据厦门网信息中心收集的网络舆情进行研判处置,积极回应有关教育热点问题。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2016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其中网络申请12件,当面申请2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小学入学政策信息、教师招聘、民办学校审批信息、统计数据等信息。累计2008年以来,共受理申请公开信息58件。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要方式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16年收到的14件申请,已办理答复的14件,均按时办理答复。从答复和处理的情况看,“同意公开”答复数5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答复数2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答复数3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答复数1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答复数3件。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三)我局依申请公开尚未涉及“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2016年减免邮寄费10元,历年累计减免邮寄费3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策解读覆盖范围不够广,解读不够全面;主动公开信息的纸质件报送市图书馆、市档案馆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及下一步工作

      1.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公众的通知》(厦府办[2015]138号)要求,我局将继续积极开展教育类政策解读工作,明确解读范围,丰富解读方式,及时发布解读信息,重点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政策调整进行解读,做到政策解读稿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公布。

      2.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6]120号)要求,我局按规定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文本于每月的5日和20日分两次集中送交市档案馆和图书馆,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本目录。但由于部分联合发文文件因需其他部门盖章,偶有延迟报送两馆情况,为此,我局将制定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程序,保障纸质文本的准时报送。

      3.我局将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指导、协助各校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积极鼓励各高校根据各自情况,积极探索创新公开的形式、渠道,丰富公开目录,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切实将高校信息公开制度的坚持与完善作为推进高校建设的重要手段,进一步支持高校发展。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主动公开信息统计为本机关印发的正式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总数主要统计网上申请数和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当面申请、信函申请数,部分公民通过向业务处室咨询、电话咨询或网上咨询的形式获得依申请公开信息,这部分数据不做记录也不做统计。

      (三)附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6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66

    3829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66

    3829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4

    58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

    3

      2.网上申请数

    12

    5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5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4

    58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5

    22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9

    33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10

    3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