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12-00-2020-001
- 备注/文号:厦教办〔2020〕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02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2019年5月15日施行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本年报在厦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s://edu.xm.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中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联系(地址:厦门市同安路5号,邮编:361003,电话:0592-2667776,电子邮箱:jyj_xinxi@xm.gov.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深化重点领域公开。
(一)加强主动公开,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我局累计主动公开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4364条,全文电子化率100%。2019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4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1.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依规需要保密的外,及时公开我局制定的政策文件,其中包含公开规范性文件4件。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在网站设置规范性文件查询链接,公开在我局网站上的规范性文件均作出实效性标注。
2.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取消一批证明事项,公布“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清单清理结果,公布调整的权责清单,使权力运行更加阳光透明;公布市教育局2019年马上就办事项清单。全文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2019年我局公开人大建议答复函、政协提案答复函36件。全面实施“双随机双公示”,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2019年分两批次对20所学校5个项目开展检查,包括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督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督导、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督查等,并将检查结果在网站上公示。
3.推进决策公开,制定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时在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开展关于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调查,征集“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意见建议。制定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前向各区教育局、各市属学校多次广泛征求意见。
4.推进结果信息公开,按程序及时公开行政审批结果、各类评先评优结果公示,以及各类比赛获奖名单、中招普高学校最低投档分数和位次公布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19年行政审批结果公示筹设厦门市国贸协和双语高级中学有限公司的批复和设立厦门市国贸协和双语高级中学有限公司批复。
5.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在网站设置“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专栏,按市财政局规定时限公开2019年部门预算和2018年度部门决算,包含“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6.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围绕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2019年工作要点和十项重点工作主要预期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及时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从公众生产生活实际需求出发,对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进行梳理、分类、提炼、精简,重新归纳组织,通过媒体通气会、访谈、文字解读、图解等形式予以充分答疑解惑。2019年我局门户网站针对6项重大政策发布政策解读7篇,开展在线访谈10次,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气会3次。落实小学、初中、高中招生等文件审核发布制度,我局基础教育处负起解读责任,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2019年发布《厦门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同时,发布相应的文字政策解读,并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图解,一图读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梳理公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问题,形成问题知识库提供给12345便民服务平台,及时释疑解惑。在市教育局办事大厅张贴办事服务类二维码,主动回应热点问题。
7.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在市政府网站及我局门户网站建设“重点信息公开”内的“教育信息”版块。一是公开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方面的信息情况。公开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信息、奖助学金政策;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二是公开教育政策、发展规划。编制厦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厦门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9-2020年)并公开发布。三是公开经费投入和使用、困难学生资助信息。发布厦门市教育局2018年部门决算和2019年部门预算,公布2019年全市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发布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方案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实行生活补助情况。四是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开,公开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情况总结。五是推动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质量、招生范围和收费等信息公开,公开建立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发布工作政策,并链接公开各区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
(二)依法依规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新条例规定的依申请公开程序更加完备,我局及时修订《厦门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内的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对2019年5月15日后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照新条例规定受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制定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规范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批程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规定及时送交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在机关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便于公众查阅纸质和电子版主动公开信息。
(四)拓展公开渠道,规范平台建设。
1.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管理,完善网站栏目设置,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网站专题专栏建设力度。设置招生文件、招生划片、教师招考、双随机双公示、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专题专栏,将公众关心关注的教育事项分类集中公开。完善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将应主动公开的内容细化为20大类、97个工作事项,每一项都明确了公开主体、时限和方式。目录涵盖了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和监督渠道等内容,覆盖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政务运行全过程。同时,对照目录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内进行了同步设置“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栏目,实现目录内容和网站版面一一对应,方便公众查阅。
2.进一步发挥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作用,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教育动态、教育重大政策及政策解读,发布2019年厦门教育十件大事候选名单进行投票,从多角度、多方面、多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开教育信息。
(五)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
调整厦门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制度规定,并修订《厦门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厦门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相关配套制度。为推进教育行政机关、学校、事业单位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举办信息公开条例培训讲座,来自市教育局机关、各区教育局、各直属高校、直属中小学和直属事业单位100余人参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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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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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5 |
0 |
0 |
0 |
0 |
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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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0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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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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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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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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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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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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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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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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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厦门市教育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加大力度,使信息公开工作走向规范化、常态化,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公开渠道较少,信息公开依申请工作需更规范。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新修订的条例,详细对照条例新的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与目录;畅通公开渠道,完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严格按照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进一步规范我局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其他法定主动公开信息统计为本机关印发的正式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总数主要统计网上申请数和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当面申请、信函申请数,部分公民通过向业务处室咨询、电话咨询或网上咨询的形式获得依申请公开信息,这部分数据不做记录也不做统计。
厦门市教育局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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