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时间:2023-01-09 10:26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为全面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展现政府施政过程及结果,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报在厦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s://edu.xm.gov.cn)“信息公开”专栏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公布并提供电子版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同安路5号,邮编:361003,电话:0592-2667776,电子邮箱:jyj_xinxi@xm.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教育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一)落实主动公开任务,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加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开展双随机抽查,公布检查结果。深入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2022年发布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90所、黑名单28所。制定《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行动方案》、《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回头看”工作方案》、《社会监督员工作手册》等具体执行准则,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继续做好部门预算说明、决算公开,推进所属学校、事业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公开直属学校(单位)小额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做好历史规划归集整理,集中发布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及相关文件。打造阳光政务大厅,积极推进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事务分中心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坚持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结合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渠道,突出信息需求,及时发声回应,按规定开设高校疫情防控投诉平台,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获得群众理解、信任和支持。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完善办理流程

      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明确办理规则,提高答复效率。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完善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格式规范答复文书予以书面答复。依法落实信息处理费有关规定。全年收到公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30件。

      (三)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及时更新有关文件

      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正式文件154件。及时更新网站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2022年规范性文件3件。及时更新政府规章,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规章正式文本。修订并发布《厦门捐资兴学奖励办法》,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本机关所有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进行动态更新。进一步梳理本机关制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并集中公开,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后的有效、失效、废止等时效性变更。

      (四)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规范主动公开内容

      全面落实提升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水平要求,我局网站已纳入市政府网站群集约化建设管理,目前已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规范新闻宣传和新媒体管理工作。在门户网站首页底部功能区规范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入口,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设置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依申请公开、公开制度、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栏目,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规范、集中发布工作。

      (五)组织开展校务公开评估,落细落实校务公开任务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机制,深入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修订中小学(中职学校)、高校信息公开评估标准,组织开展校务公开评估。要求各校严格落实《厦门市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根据我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程序。组织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校务公开标准,严格对标,明确任务分工、责任人员,落细落实校务公开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

    3

    0

    0

    0

    0

    3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9

    1

    0

    0

    0

    0

    2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1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1

    0

    0

    0

    0

    1

    (七)总计

    27

    3

    0

    0

    0

    0

    3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通知收取件数

    通知收取金额(元)

    实际收取金额(元)

    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0

    0

    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公开平台功能可进一步优化,网站表述偶尔出现不规范的情况。

      (二)改进情况:一是继续完善优化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流程,确保信息沟通畅通。二是健全完善政府网站管理制度,加强政府网站内容管理,明确编辑把关责任,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三审三校”。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主动公开信息统计为本机关印发的正式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未计收信息处理费。

      专此报告。

      厦门市教育局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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