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报_厦门市教育局

2025年4月4日 星期五

厦门市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时间:2024-01-10 08:46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为全面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摸清政府信息底数、从政府信息的角度记录并展现政府施政过程及结果,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报在厦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s://edu.xm.gov.cn)“信息公开”专栏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公布并提供电子版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同安路5号,邮编:361003,电话:0592-2667776,电子邮箱:jyj_xinxi@xm.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有效性,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等多渠道推动政府信息公开。2023年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文件、概况信息、机构职能、负责人信息、政务动态等信息912条,其中主动公开正式文件154件;通过厦门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60篇。加强政策解读,遵循“发布与解读同步”原则,公开发布政策文件同时发布解读材料,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互相关联,采用文字、图解、视频等方式开展。2023年发布幼儿园招生、小学招生等4项政策文件配套解读材料9篇。回应社会关切,对教育热点问题及时发布回应信息,门户网站发布热点问题回应8条问答信息,通过厦门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6809件。

  (二)规范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通过政府网站群统一平台依申请公开系统、现场、信函等方式接受申请,严格按照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办理。2023年我局共收到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受理办结答复。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梳理形成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并在我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向机关各处室下发信息公开工作提醒,准确认定文件公开属性,压紧压实责任,严格控制“依申请公开”属性文件,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质量。

  (四)优化公开平台建设

  完善我局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统一网站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页面展示格式,集中发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网站公开专栏围绕教育重点工作发布相关政策、开设相关专题,包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栏、“党旗映校园”和“‘双减’工作”专题专栏。

  (五)加强监督保障

  进一步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管理,厦门市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合并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协调处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安全和平稳高效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3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2.9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0

0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0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发布主动性有待提升、信息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

  (二)改进情况:我们将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对照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要求,努力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发布。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加强重大政策文件解读精准度,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和标准;进一步优化政务新媒体、门户网站平台建设,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平台维护。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主动公开信息统计为本机关印发的正式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2023年我局未计收信息处理费。

  专此报告。

  厦门市教育局

  2024年1月9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