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教育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时间:2020-08-27 15:07

    机关各处室、各局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现将《厦门市教育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于11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报我办。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8月19日   

    厦门市教育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做好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指示要求落实工作,现就我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用权公开

      (一)权责清单公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及时维护更新“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上的权责清单事项。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包括“三定”职责,内设机构、下属单位设置情况及职责。(责任处室:办公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以用权公开为导向,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教办厅函[2019]39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20]67号)要求,出台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指导督促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单位),于2020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对外公开。(责任处室:办公室、各有关处室、各有关事业单位)

      (三)规范性文件公开。在2020年11月底前系统梳理、集中统一对外公开本部门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相关文件发生修改、废止、失效等情况时及时公开,并在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动态更新。(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

      二、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加大项目、就业、学前教育补助等方面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助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任务。主动回应社会热点问题,协调各级各类媒体参与重要政策的宣传报道,加强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丰富内容表现形式,增强传播力影响力。(责任处室:宣传处、规划处、基教处、高职教处、人事处)

      三、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一)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责任处室:办公室、人事处,规划处,基教处,高职处,国合处,市招考中心)

      (二)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全面优化办事流程,利用互联网办事大厅等渠道实现办事透明化。及时完善更新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责任处室:办公室、各有关处室)

      (三)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信息发布工作,做好部署各级各类学校开学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特别是对师生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通过科普作品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师生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要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责任处室:体卫处、宣传处、信息化处)

      四、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一)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义务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化。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统一答复文书格式,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责任处室:办公室、各有关处室)

      (二)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顺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趋势,夯实网站功能和服务能力,对我局门户网站改版升级。加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的内容保障,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责任处室:办公室、信息化处、宣传处)

      (三)建立健全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制度。继续落实《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教办[2018]36号)工作要求,推动落实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部署开展教育领域政务公开校务公开评估工作。(责任处室:办公室、市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各有关处室)

      五、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明确领导责任,调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局机关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强化培训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稳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规范考核评估,认真梳理本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政务公开各项指标,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予以调整完善。(责任处室:办公室、人事处、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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