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有关事项说明
| 发布时间:2023-03-08 08:32 | 字号:

  厦门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将于3月9日—14日进行。报名办理的相关事项如下:

  一、报名事项说明

  (一)报名对象

  具有本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下统称为“在厦应届生”)。具有本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下统称为“外地应届生”);具有同等学历的本市户籍社会青年(以下统称为“社会考生”)。

  (二)报名地点

  全市划分为三个招生报名片区,即思明/湖里片区、集美/海沧片区、同安/翔安片区。考生应按招生片区选择相应报名点:

  1.学籍所在校。在厦应届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校报名。

  2.社会报名点。社会考生(含往届生)、返厦参加中考的外地应届生和补报名考生统一到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学籍所在校与户籍不属同一招生片区的在厦应届生,若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招生片区升学的或不符合在学籍校报名的,应回户籍所在区的社会报名点报名。

  各区社会报名点设置如下:

  报名点

  地址

  电话

  思明区

  思明区厦禾路137号6楼(开禾路口公交站大同小学旁)

  2684504

  湖里区

  湖里区枋湖南路36号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十楼

  2658865

  集美区

  集美区侨英街道滨水一里113号之一(二楼报名大厅)

  6079158

  海沧区

  海沧区滨湖北二路一号3725(海发社区七楼)

  6588603

  同安区

  同安区祥平街道银湖西路376号(厦门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新楼9楼)

  7022793

  翔安区

  翔安区新店镇新店中学睿智⑧号楼三楼

  7889768

  3.其他报名点不得接受社会考生报名。

  (三)注意事项

  学籍所在校与户籍不属同一招生片区的本市户籍应届考生,若选择在学籍所在校片区报考的,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

  根据中招工作方案,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2)考生在厦就读初中期间,其父(母)在厦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项都应已满五年。

  各报名点应认真审核报名条件,考区加强检查。中招报名前,各报名点向考生及监护人解读中招相关政策,对于学籍所在校与户籍不属同一招生片区的本市户籍应届考生,报名点应要求考生及监护人书面明确所选择的升学片区,方可让考生在本校报名或书面通知考生回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对于外地户籍考生,报名点应告知有关普通高中志愿填报、高考报名考试规定,提醒考生慎重考虑。

  二、报名手续和办法

  (一)考生报名须备齐的材料

  1.在学校报名点报名的考生

  考生须交验户口簿(或身份证)及复印件,由报名点学校审核其报名资格。

  以下考生需配合提供对应材料:

  (1)在初中就学4年以上(含4年)的应届生应附“就学简历证明”;

  (2)凡被限制报考普高普通生的考生及监护人须在《厦门市2023年中招普高普通生限制报考告知表》上签名确认。

  非本市户籍考生其监护人在厦的社保缴交信息、居住信息等,通过中招信息管理系统查询。考生监护人如有异议,可另行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明。

  2.到社会报名点报名的考生

  到社会报名点报名的考生,可提前与社会报名点联系。报名时,须交验户口簿(或身份证)及复印件,并提供以下对应材料,由报名点完成报名。

  (1)应届生:①在厦应届生提供学籍管理系统的学生信息表(加盖学籍校公章),并由社会报名点从中招系统公共交换区中获取该生信息。②本省外地就读应届生须提供:应届生证明由学籍所在校出具,应注明学籍号并加盖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的公章,由设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地理、生物等学科(含信息技术、实验成绩)的原始成绩证明,社会报名点在中招系统中增加该生信息,并与区学籍管理部门核实其就读情况。③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应届生:应届生证明由学籍所在校出具,应注明学籍号并加盖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的公章。地理、生物等学科成绩认定按照《厦门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2)往届生:往届生提供初中毕业或结业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核);

  (3)体检材料:由考生提供《中小学体格检查表》或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至少须包括身高、裸眼视力左、裸眼视力右、辨色力等四个项目;

  (4)综合素质描述性评语及五个维度评定的等级证明:评语及维度评定证明由考生现就读校或考生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