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小升初方案出炉 民办小学毕业生推荐进入公办初中不再需要三年居住、社保
来源:厦门晚报 | 发布时间:2025-05-28 09:19 | 字号:

  本报讯(记者 郭文娟)昨天,海沧区教育局发布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今秋,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初中计划招生500名。跟往年相比,划片有所调整,分3个批次录取:

  第一批次:东瑶、芸美村原村民;(孚莲路以东、东孚西路以南、东孚路以西、东孚西二路以北)楼盘符合“房户两一致”居民。若学位不足,按落户时间排序录取。未被录取的,按照填报的区属学校志愿进行派位录取升学。

  第二批次:鼎美、后柯、一农、贞岱村原村民;马銮湾西片区(海翔大道以南、翁角路以北、灌新路以西、孚莲路以东)其他楼盘“房户两一致”居民。若学位不足,按落户时间排序录取。未被录取的,按照填报的区属学校志愿进行派位录取升学。

  以上批次录取结束后,如有剩余学位,面向该片区购房未交房未落户且有厦门户籍小学毕业生录取,按购房时间排序。

  第三批次:如第一、二批录取后尚有剩余学位,面向海沧区户籍小学毕业生补充生源,摇号录取。未被录取的,回原毕业小学招生片区初中升学。

  此外,海沧区民办小学毕业生进入公办初中的推荐办法也有调整,不再需要三年居住、社保。

  招生工作意见明确,在海沧区民办小学实际就读且具有正式学籍的非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推荐资格的,可参加电脑派位。推荐条件为:其父(母)在厦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符合上述推荐条件的,将通过电脑随机摇号派位方式升入海沧区尚有余位的公办初中。符合上述推荐条件但未被摇号派位录取的,以及不符合上述推荐条件的,应及时回原籍报名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