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自10月9日起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和教育服务分中心对外开放,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倡导网上办理。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人员直接接触,请办事群众优先选择网上、书信等非接触方式反映诉求和办理业务。
(一)网上信访请登录厦门市教育局网站(https://edu.xm.gov.cn/),选择“政民互动”栏目进行反映。也可以通过政务热线“12345”、市信访局网上信箱反映诉求。
(二)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请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fujian.gov.cn/),选择“我要办”——“部门服务”——“厦门市教育局”,选取具体行政审批事项“在线办理”进行申请。
(三)来信请寄厦门市思明区同安路5号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邮编361003。
二、依法分级办理。如确需通过走访反映诉求或提出建议,请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等相关规定逐级走访,就近反映问题;如确需现场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请注意办理层级,就近办理,以尽力避免人员流动,减少途中往返。
三、做好个人防护。群众进入接待场所或教育服务分中心需自觉规范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件和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方可入内。
特此通告。
厦门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