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达标高中复评及晋级评估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基函〔2021〕41号)精神,在学校自评基础上,经集美区教育局、厦门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厦门市杏南中学申报福建省一级达标高中复评,拟向福建省教育厅提出申请。依程序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9日至10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厦门市教育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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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2135551 传真:2135592
厦门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