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规则(试行)》(闽教师〔2017〕64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通知》(闽教师〔2017〕75号),以及《厦门市直属中小学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精神,经初审、复审和省教育厅终审通过,现对市直属学校(单位)拟认定为“合格”等级的2856人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请向市教育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4日-2023年2月20日
公示电话:2135597、2577735
附件:2022年市直属校(单位)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拟认定合格人员名单
厦门市教育局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