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厦门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 发布时间:2024-05-28 17:04 | 字号:

  根据厦门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2月20日至3月3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教育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9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巡察整改工作

  (一)高度重视,全面提高思想认识。市委巡察意见反馈后,市委教育工委立即召开工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传达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教育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坚决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2023年10月18日,市委教育工委召开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整改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反馈意见进行对照检查、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以上率下,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成立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巡察整改工作。局主要领导担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局分管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相关处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推进督促整改、整改检查验收、检查情况汇总、整改情况公开、整改情况报告等工作。市教育局党组对照问题清单和任务分工提出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强化整改力度,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三)细化措施,认真落实整改任务。局党组围绕巡察反馈问题,逐条进行分析研究,形成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制定整改措施,审核通过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按整改要求严格执行,以钉钉子精神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实时跟踪督办整改落实情况,指导各相关责任人把握质量标准和时间节点,确保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四)建章立制,推进长效工作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远立相结合,把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摆在重要位置,在完成具体问题整改的基础上,从推动发展、促进改革、加强监管的层面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或修订规章制度,着力构建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提升整改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思政教育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专职思政教师工作力量欠缺

  加强专职思政教师的配备。开展中小学思政课专职教师调研,摸清小学思政专职教师配备数量缺口,2023年已招聘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42人;在下半年2024-2025学年教师招聘中加强小学专职思政教师的招聘力度,保障开齐开足课程。指导高职学校在自主招聘中配齐配足专职思政教师;将市属高校专职思政课教师配备情况纳入年度意识形态考核、年度民办高校思政工作考核。

  (2)教师对思政建设重视不够

  一是统筹规划,提升认识。召开2023年度厦门市中小学德育经验交流会,交流德育工作典型经验,部署全年德育重点工作,印发《2023年厦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要点》,制定《厦门市中小学德育质量测评标准》,推进大中小学德育和劳动教育一体化建设;召开全市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工作推进会暨主题研讨会,成立厦门市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指导委员会,组建指导委员会专家组,针对不同学段思政课建设、教学方法改革、师资队伍建设等进行分类指导。

  二是加强培训,以学促升。委托浙江师范大学举办2023年度职业院校班主任(辅导员)能力提升培训班,选派中高职30名辅导员、班主任参训;组织第二批省级中职学校名班主任工作室培育项目申报,推荐我市7所中职学校12个名班主任工作室培育项目;举办在厦高校思政课教师培训和在厦高校辅导员队伍培训,参训人数合计约160人。

  三是组织比赛,以赛促进。举办全市中职班主任能力比赛,共组织12所中职学校,796名教师参赛,选拔参加省赛教师11人、国赛教师5人,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思政课程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并获最佳组织奖;获中职学校班主任比赛二等奖1个;获得省赛一等奖2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5个。

  四是激励保障,以荣为鞭。组织开展市属民办高校思政工作考评,根据考评成绩,拨付工作奖励金;2023年教师节表彰优秀思政工作者40名,提升教师荣誉感和获得感。

  五是挖掘资源,以典为引。组织开展中小学学科德育精品项目征集评选活动,将德育内容有机融入各学科课程教学,充分体现学科的育人功能,获评13节省级思政金课,推评中小学学科德育精品项目省级12个、市级45个。

  2.关于体美劳教育有短板的问题

  (1)学生体质健康指标有待提高

  一是保障体育锻炼。严格落实体育与健康课时刚性要求,监督各校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要求幼儿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其中体育不少于1小时;小学一、二年级体育课每周4课时,三至九年级每周3课时,普通高中每周2课时,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校内体育锻炼。

  二是鼓励竞技运动。指导全市各中小学校陆续开展秋季学校综合性田径运动会,做到校校有比赛、班班有活动;组织完成26项青少年阳光体育竞赛,参赛人数5.7万人;组织参加第21届市运会(青少年组)33个大项比赛,决出1046块金牌。

  三是重视视力防控。印发《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通知》,推出家校共防、开发课间视力训练等8项举措。

  (2)学生参与艺术社团不够广泛

  一是积极开展艺术活动。举办厦门市第33届中小学艺术节和第41届学校音乐周活动,以社团活动为引领,广泛开展校园艺术节、音乐周、美术展等活动,做到班班有歌声、校校有艺术活动。

  二是持续打造美育品牌。做好“鹭岛少年”“鹭岛花朵”“读册歌”、青少年儿童歌手赛等中小学美育品牌活动。       

  三是统筹整合美育资源。与市文旅局、市文联、艺术院校、专业艺术团体深度合作,结合市民文化节、金鸡电影节、中央音乐学院厦门钢琴艺术节、上海音乐学院鼓浪屿音乐周等大型活动,开展多场艺术活动,为学生提供展示平台。        

  四是扎实推进艺术“进校园”。开展高雅音乐进校园、戏曲进校园、闽南文化进校园、优秀传统艺术进校园、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历届美术获奖作品进校园等,全面提升学生艺术素养。

  五是传承弘扬优秀传统艺术。面向全市中小学生先后开展“翔安大桥”“苏颂医院”铭牌题字书法作品征集活动,加强学校书法社团建设。           

  (3)劳动教育落实不够扎实

  一是纳入测评标准。制定出台《厦门市中小学德育质量测评标准(试行)》,将劳动教育纳入测评标准,单列进行测评;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中小学德育测评工作的通知》,完成中小学德育质量测评工作,对劳动教育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二是评选优秀案例。印发劳动教育融入“三育人”平台优秀案例征集通知,组织开展优秀案例评审;推评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省级6个、市级30个,组织遴选厦门市第三批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9个。

  3.关于日常管理还不到位的问题

  (1)学生法制教育不够深入

  一是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积极协同公安部门落实校园“护学岗”制度,组织公安交警、教职工等加强上下学高峰时段校门口交通秩序劝导。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联合市消防安全救援支队开展开学安全第一课直播,全市92万师生进行收看;开展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整治。经常性进行防溺水“六不”宣传教育,提醒学生家长自觉履行家庭监护职责,严防学生离校期间发生溺水事故。开展防校园欺凌专项整治。邀请由检察院、法院、公安部门担任的法治副校长深入学校开展欺凌防治宣传教育。

  二是全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制作推广视频《校园安全,有你有我,用心护航,健康成长!》,对校园安全隐患治理、保护未成年学生等方面进行宣传教育;参与举办“2023年厦门市平安文化节”,普及预防学生违法犯罪法律法规相关知识;2023年11月在福建日报发布《厦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教育高质量发展》文章,倡导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校园安全工作。

  三是强化职业院校校风学风。召开厦门市职业院校校风学风推进座谈会,开展职业院校校风学风工作自查和校际校风学风整改做法案例经验交流工作;开展职业院校“技能成才 强国有我”系列教育活动,组织职教师生参与“未来工匠”读书行动、“悦读伴我成长”职教学生读党报、文明风采等活动。

  (2)教师队伍管理还不够严格

  一是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印发《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健全新时代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通知》,召开全市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推进会,部署进一步推进各区各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严把入口关、聘用关和管理关,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年度考核、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等实行师德问题“零容忍”,在各级名师遴选及人才项目评选推荐中向获得师德表扬的教师倾斜;完善师德师风监督机制,严格执行举报受理和违规查处相关规定,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文件对师德不端教师进行处理。

  二是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宣传。开展“尊师主题月”活动,建立健全市、区、校三级表扬机制,选树优秀教师典型,组织评选百名“师德标兵”;组织全市49977名教师完成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师德集中学习”及测试;组织全市教师风采短视频征集活动,评选市级优秀视频27个,选送参加教育部2023年新时代教师风采短视频征集活动,3部获教育部优胜作品,7部获评入围作品,获奖率占全国7.14%,获奖作品教师节期间在市级相关平台展播;在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播出“吾师”系列推文40篇,展示我市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形象,营造尊师重教氛围。

  4.关于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的问题

  一是加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指导。组织多次各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督导调研,制订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分年度规划。认真落实厦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对照优质均衡标准,摸清每一项指标的达标情况,列出差距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创建各项工作。福建教育督导管理系统数据显示:2022年和2020年相比,各区小学和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减小,义务教育发展更加均衡。

  二是多种形式帮扶薄弱学校。深化学校教育小片区管理工作,发挥优质教育资源优势,通过片区结对帮扶等形式与属地周边学校建立深度合作办学关系,精准帮扶,缩小校际教育质量差距,完善薄弱学校“委托管理”机制,提升区域教育水平;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及镇区优质学校与农村学校结对组建紧密型教育共同体,探索多种建设模式,打造乡村温馨校园,提高农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

  5.关于缩小岛外与岛内差距力度不足的问题

  (1)缺乏标准化管理机制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岛内外一体化发展管理机制。组织对各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进行实地督导调研,出台创建工作方案,制订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分年度规划,有序推进创建工作。我局和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联合制订相关工作措施,进一步促进名校岛外校区高质量发展。湖里区成为全省首个接受国家验收的区县;思明区、集美区已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市级复核、省级评估。

  (2)直属优质学校未能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加大省级示范性高中与区属高中对口帮扶力度。市属优质学校(7所省级示范性高中和2所省级示范性高中建设校)共对口帮扶28所高中,厦门外国语学校对口帮扶的厦门十中2023年顺利升格为省一级达标高中;双十中学对口帮扶的新店中学,走特色办学之路,强化提升文化课成绩,2023年体育本科上线率达到82.2%,有11位学生被985、211学校录取。2023年,外国语学校、厦门一中、科技中学、双十中学分别与沧江高中、熹海高中、翔安中学、九溪高中结对合作,促进区域高中高质量发展。

  (3)跨岛学校师资配置不均衡

  一是继续实施“名师出岛”行动。名师培养增加带教、送培送教岛外学校、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新办校的教师、教研组的要求,扩大名师名校长出岛辐射面;明确要求实施“名校跨岛”的学校选派省市学科带头人、市专家型教师等名师或市骨干教师到岛外校区工作;开展第二批56个名师工作室建设,每个名师工作室承担30名左右骨干教师培养和农村教师培训任务,并定点帮扶农村校、薄弱校教研组,促进岛外学校教师队伍成长。

  二是持续推进名师培养工作。开展“市管区培”市级学科带头人培训项目,扩大岛外学校市级学科带头人培养规模,促进岛外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启动乡村小学“学科融合”培训项目,指导岛外各区遴选培训乡村小学骨干教师200人。

  (4)直属优质学校面向岛外片区招生名额偏少

  增加岛外片区招生名额。2023年秋季,厦门一中海沧校区、科技中学翔安校区、同安一中滨海校区、外国语集美校区仍满建设规模招生;双十中学翔安校区比2022年多招生100人;厦门六中同安校区、厦门二中集美校区正式启用,比2022年多招生900人;集美中学后溪校区、厦门实验中学汀溪校区提前办学,高一年级400人暂定在本部办学;厦门一中思明校区和双十中学枋湖校区面向岛外已扩大招生。

  6.关于统筹直属与区属学校发展不够均等的问题

  (1)区属学校教师参赛指标较少

  2023年9月下发《关于厦门市第六届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教师教学能力市级竞赛有关事项的通知》(厦教发〔2023〕80号),调整市级竞赛名额,各区各直属校可按照每学段和学科不超过符合参赛条件人数的15%,推荐教师参加市级竞赛。

  (2)高中特长生招生政策缺乏均等性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普通高中招生有关工作部署,全面落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政策。推动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与高中特色发展有机衔接,支持区属高中积极开展特色示范项目培育,推进区属高中错位发展和特色发展。2023年秋季,增加海沧实验中学、厦门三中、新店中学三所特色项目建设校开展自主招生;扩大翔安中学、国祺中学、乐安中学自主招生范围,面向全市招生。

  7.关于产学研联动发展存在欠缺的问题

  一是持续引进,推进合作。继续推动引进境内外一流高校来厦举办学科院所,推动引进境外高水平大学来厦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我市已与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南科技大学等13家高校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推进市校产学研等工作;2023年10月我市与中央音乐学院签订新一轮合作办学协议。

  二是加强协作,提升保障。加强与市资规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及各大片区指挥部等部门联系沟通,提供推介、政策咨询解答,为高校来厦办学做好服务保障。

  三是落实协议,大力支持。落实共建协议要求,足额拨付2023年度共建经费,支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学研融合工作,引导高校在新能源新材料、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海洋科技等领域集聚创新资源,加速科研成果在厦门落地转化。厦门理工学院、厦门医学院入选福建省、厦门市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单位。厦门大学碱性电解水制氢、抗氧化高导电铜浆、专用粒子阻尼装置等一大批技术得到成功应用验证,服务厦门产业发展。

  8.关于产教融合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立足产业发展专业。遴选建设20个高职高水平专业、32个中职优质专业和20个应用型本科高校高水平专业,其中含括了厦门市“4+4+6”现代产业体系中的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文旅创意四个新兴产业,机械装备、电子信息、商贸物流、三个支柱产业;开展全市职业院校“一校一案”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引导职业院校每年优化调整职业院校10%左右专业布点,新设一批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专业,淘汰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

  二是推动校企合作共建。开展第三批产业学院遴选工作,6个产业学院包含了我市支柱产业中的机械装备、电子信息和金融服务。开展第二批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遴选工作,遴选建设的5个项目包含了我市支柱产业中的机械装备、电子信息、金融服务等;推动成立闽台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教联合体并列入省级项目,推动成立现代水产、影视、智能家居等3个全国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逐步形成体系化、规模化的产教融合模式。

  三是推动中职院校兼职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福建省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核定中职学校人员控制数,指导学校按照不超过30%人员控制数的比例聘请兼职教师。

  9.关于对外影响力较弱的问题

  (1)对走出去重视不够

  推动在厦职业院校建设海外培训基地“鲁班工坊”。组织厦门大学、集美大学等10余所高校、职业院校召开金砖工作会谈会,指导并支持厦门大学与俄罗斯罗蒙诺索夫国立大学共同建设“中俄数字经济研究中心”,厦门理工学院与俄罗斯奥廖尔国立大学共建“高端轴承研究中心”,并联合市金砖办共同成立“金砖经济研究中心”,共同开展“科研合作、成果转化、技术攻关、研究生人才联合培养”等多位一体合作;推动集美工业学校积极与集美学校泰国校友会等不断深化教育合作,持续面向海外招收“海丝班”学生,并与东盟文化经济交流中心等开展合作签约,推动设立“东盟嘉庚职教中心”。

  (2)对外吸引力不够

  招收更多国际学生来厦学习。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等院校,借助陈嘉庚奖学金等优势,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招收更多的优秀国际学生来厦学习,扩大厦门教育影响力。2023年新增134名来自“一带一路”国家的“陈嘉庚奖学金”学生来厦留学,其中厦门大学20名,集美大学21名,华侨大学55名,理工学院19名,集美工业学校10名,集美中学9名。

  10.关于基础教育改革有短板的问题

  (1)改革步伐迈得不够快

  一是制定方案,深化改革。根据《教育部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方案》制定我市课程教学深化改革方案,推进我市“多元目标多元策略单元整体教学改革项目行动计划(2023-2027)”。

  二是开展培训,加强指导。开展课堂教学改革专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专项、义务教育校长领导力专项、骨干教师命题和作业设计专项培训,共28个班全市2022人参加培训;开展高二高三备考全员培训,完成高三高考第一轮备考策略和高二新课程新教材全员培训,全市高三、高二九科全部科任教师参加,共4583人参加培训;开展高一新任教师培训,高一九科新任教师全市全员参加新课程新教材培训;积极支持厦门大学“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研究生培养工作,在厦门市9所福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及建设学校设立厦门大学“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教育实践基地。

  (2)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还有空间

  一是基础教育高位嫁接省内外优质教育资源。与德旺基础教育研究院签订了高中强师计划专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提高厦门市高中教师新课程实施能力;与厦门大学、集美大学、华侨大学、福建教育学院、厦门工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省内外高校合作的中小学一共有18所。其中市政府与厦门大学签署合作共建协议,拟新建一所十五年一贯制附属学校;市政府、翔安区政府与北京市十一学校签署合作办学协议,拟合作举办4所中小学校;海沧区政府与中央美术学院签订合作办学协议,2023年新开办厦门市央美恒一高级中学;集美区政府与南京师范大学将合作共建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与上海音乐学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提升我市音乐艺术教育水平;与中国教育学会签订新课程改革实验区专业服务项目框架协议,统筹推进我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新课程改革,提高我市基础教育教学质量。

  二是两校获得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教育部公布的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名单中,我市首次获得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实现福建省基础教育历史上零的突破。

  (3)“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进展较慢

  统筹推进“县管校聘”改革,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通知》,2023年已在我市全面推行县管校聘。进一步优化岗位管理,试行“特设岗”;职称评审与岗位聘任有机结合,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各区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轮岗进一步深化,教育资源发展更均衡。

  11.针对职业教育改革乏力的问题

  推动中高职贯通培养工作改革,组织优质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开展“五年一贯制”贯通培养,学生五年均在中职学校学习,人才培养过程中引入行业企业参与。当前集美工业学校、厦门工商旅游学校、厦门信息学校等中职学校已与厦门城市职业学院、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等高职院校对接,商谈合作举办五年制高职事项。

  12.针对“双减”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减轻学生作业负担仍有不足

  一是专题研究“双减”工作。落实我市实施方案,更深、更实、更严推进“双减”和“五项管理”工作。

  二是全面深化教学改革。在82所中小学开展省级义务教育教改实验,率先在7所市直属学校进行九年一贯制改革实验。全面实施校本作业,全市学校切实履行作业管理主体责任,制定学生作业管理办法,实施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健全作业总量控制机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平衡各学科作业总量,严防某些学科作业时间占比偏高的问题。

  三是扩面提质课后服务。2023年秋季学期,全市中小学校47.7万名学生接受课后服务,学校覆盖率100%,教师参与率接近100%,全市学校“2+3”(2项基本服务+3项拓展服务)课后服务模式占比98.9%。

  四是规范办学专项督查。将“双减”作为教育督导的“一号工程”,及时修订督导评分细则,更新作业管理的督查要点,同时加强对体质管理、手机管理、课外读物管理等项目的督查,并将规范办学专项督查结果以20%的权重计入中小学校综合督导评估总分;责任督学每月采用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双减”工作开展经常性督导,全方位推进“双减”工作走深走实、落细落实。

  (2)针对个别学校巡察中问题

  学校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落实作业公示制度,明确规定课后服务内容及规范,强化课后服务教师思想认识,落实各学科作业量,控制学生作业用时及作业总量。目前已无类似问题。

  (3)关于校外培训乱象依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落实规范要求。严格落实《厦门市教育局等十三部门关于做好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序时开展资质审批。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印制《工作手册》,举行政策解读培训会、现场推进会、搭建交流互助平台等,一体推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审批和监管工作,先后审批并发布六批证照齐全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合计280家,其中文化艺术类195家、体育类59家、科技类26家,均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统一管理。

  三是推进协同监管。充分发挥市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联合市场监管、文旅、科技、体育等多部门召开市校外培训治理专项行动推进暨业务培训会,宣讲解读《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推动文旅、科技、体育等部门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齐抓共管。组织开展无校外培训资质的市场主体违规培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指导非科学类经营机构落实整改;开展“安全守护”专项行动,在各区全面排查整治辖内学科及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场地、设施、消防、人员等方面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市级六部门组织联合抽查,对新审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并指导整改。

  13.针对服务群众意识还有欠缺的问题

  针对新建商品房学区划片问题:

  一是对于划片调整按听证规程执行。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学区划片文件精神执行,召集学校周边楼盘代表召开居民座谈会听取意见和诉求,充分论证学区划定事宜,根据区域学位情况、适龄儿童人数、交通状态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招生片区。

  二是持续优化招生政策。针对2023年一年级新生暴增的现状,指导各区各校优化招生政策,加大协调力度,多措并举扩增学位,2023年7月完成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后,我市2023年适龄儿童均顺利入学。做好幼儿园招生,湖里区、集美区公办率已达到50%以上,目前全市公办率达到60.9%。

  14.针对政务便民服务水平不高的问题

  一是明确权责清单。发布《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公布权责清单的通知》,已将“设立、变更、终止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审批”事项列入我局权责清单。

  二是推进事项入驻。印发无差别受理综合窗口工作制度(试行),配合市审改办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入驻工作。

  三是规范工作流程。完成“入学一件事”和“入园一件事”六个一工作方案,规范工作流程,提供操作指南,指导各区教育局顺利完成一件事在线申报服务工作。

  15.针对落实学生安全教育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安全教育管理针对性不强

  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宣传教育。下发《关于开展秋季开学“安全第一课”的通知》,组织全市教育系统于9月1日开展开学全员安全教育;召开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培训会,为秋季开学做安全动员部署,布置班主任安全叮咛“1530”安全教育模式等相关要求;积极发掘各区各校安全教育特色,开展“一校一特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各区各校学习安全工作特色做法,推广优秀经验。

  (2)心理疏导工作重视不够

  一是进一步提升学生心理疏导工作成效。组织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特色校评估活动,评选出厦门市首批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12所,厦门市首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学校110所。13所学校获评福建省第四批中小学心理健康特色学校,3个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获评省级名师工作室。

  二是持续推动心理教师建设。2023年共招聘中小学心理教师35人。在2024-2025学年教师招聘需求申报工作中,要求各区各校根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教育教学及课程设置的需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招聘力度,保障开齐开足课程。

  三是加强市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站建设。举办2023年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质量提升培训班,对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站骨干教师开展培训;征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教学案例;举行2023年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月启动仪式,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月系列活动;常态化开展每月一次的厦门市24小时学生心理援助热线督导工作。

  16.关于资产管理还有弱项的问题

  一是出台管理办法。市教育局已出台《关于印发直属学校(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厦教办〔2022〕101号),对各单位资产管理的职责分工、配置、使用、处置、预算、基础管理、资产报告、绩效考核及队伍建设等业务做出了更加明确的指导,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二是落实问题整改。指导学校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做好闲置资产的盘活利用,截至目前,已盘活资产18处。今后将指导新开办学校(校区)及时将房屋录入固定资产。

  17.关于资金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1)存量资金未按规定清理退还

  一是下发《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存量资金管理的通知》(厦教便函〔2023〕65号)文件,要求各直属学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从深层次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基建户及房改户涉及账户已全部完成清理上缴手续,不再使用的账户均已按要求完成销户流程;往来款186.04万元,已清理125.14万元,剩余60.91万元经核实为厦门第一中学两笔上级补助款,根据上级文件申请延期继续使用;质保金及履约保证金共359.62万元,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是委托第三方事务所梳理机关售房款及公维金账户结存资金明细,现已根据审计报告及历年售房款缴纳及公维金留存比例等相关政策完成资金清理上缴。  

  (2)合作办学经费长期沉淀

  指导厦门一中、厦门外国语学校梳理合作办学经费结余情况,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盘活沉淀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指导其他学校合理合规使用合作办学经费。厦门一中2023年已安排936.5万元合作办学用于学校发展专项;厦门外国语学校2023年已安排910万元合作办学用于学校发展专项。

  18.关于经费支出未按标准执行的问题

  (1)补贴发放不规范

  相关工作人员领取的补贴已全部清退。已于9月13日出台《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有偿服务和业务性工作补贴的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厦教发〔2023〕77号),修订完善劳务费发放标准和发放要求,在人员类别界定,系数标准设置,工作人员聘请等方面进一步的规范完善,并在日常财务报销过程中,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报销标准。

  (2)培训费未按规定执行

  指导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内部核查,自查自纠。根据巡察组的反馈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二)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9.关于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扎实的问题

  一是建立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局党组会议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23年已专题研究2023年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是建立每年专题研究下一年度教育系统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根据上级关于党建工作的相关要求,并结合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实际,2023年党组会已专题研究教育系统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

  三是制定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清理规范方案。印发《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管理,严格控制临时机构数量,对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已成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进行清理,由30个调整为26个,其中保留26个、合并1个、撤销3个。

  20.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建立跟岗学习制度。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到驻局纪检监察组跟岗学习,提高教育纪检组织监督履职规范化水平。

  二是完善监督工作规范。制定出台《厦门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中职)校(单位)纪律检查组织监督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工作内容,促进有针对性开展监督执纪工作。

  三是创新监督工作方式。建立“纪检监察组+职能处室”“纪检监察组+职能处室+其他成员单位”等监督方式,促进完善监督信息互联互通、监督资源统配互补、监督成果共享共用机制,形成“1+N”齐抓共管的监督工作格局。

  四是持续加强督促力度。改进和完善教师公开招聘方式,制定完善教研员管理办法。督促教育系统各校各单位改进工程招投标管理监督方式,对工程项目实施内容、质量以及合同签订、履约情况严格把关,加强对项目全过程监管、全流程督办。

  五是建立纪检监察工作沟通联系机制。加强驻局纪检监察组与市教育局党组在监督信息共享、重要情况沟通、重要问题会商,联合督查检查等方面建立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监督工作合力。

  六是加强审查调查业务学习。调整市教育纪检监察工委自办案件审理小组名单,强化信访举报线索的排查和分析研判,提升发现问题能力,2023年下半年在处理信访举报中,已有1件原函询件改为初核,已立案1件。

  21.关于部分工作落实迟缓、打折扣的问题

  一是2023年4月印发《厦门市教育局关于确认同安云洋幼儿园等16个办学点为厦门市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的通知》,推进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建设。

  二是下发通知要求各区教育局组织开展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增强长期在乡村学校从教教师在岗位上的幸福感、事业上的成就感、社会上的荣誉感。

  三是积极开展不良行为教育矫治工作调研,形成方案报市政府研究,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学生心理健康和不良行为教育矫治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各单位参与的严重不良行为矫治组,进一步加强严重不良行为学生矫治工作。

  22.关于教师减负未能完全落地的问题

  一是清单管理,推进减负。征集2024年进校园清单项目,对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项目进行梳理、精简和归并后,确认2024年我市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事项2项,于2023年11月印发2024年进校园清单,加强对清单外进校园项目和报送材料管理,精简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

  二是融入日常,提高实效。对非教育部门印发的学校安全相关通知要求,将有机融入学校安全管理和学生日常安全教育中,避免简单转发;高效整合消防、治安、交警、反恐、禁毒等非教育安全相关部门通知,通过工作群融合下发,在保障完成各项安全工作前提下,为各区各校减轻负担。

  三是持之以恒,常态执行。进一步清理整合各类督查检查评估,已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精文减会为基层减负的实施方案》,加强常态化管理,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估,减轻教师负担。

  23.关于学生转学管理不严的问题

  加强学生转学管理。认真落实《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范学籍管理流程,提高学籍管理系统应用水平,使学籍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加强全市各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分管领导、教务负责人、学籍管理员等教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针对关于个别学校转学手续不规范问题,已督促学校补充提供转出学校定级文件,完成转学问题的整改。2023年秋季转学办理中,要求各区、各直属校严格把关审核和身份校验,避免再次出现此类行为。

  24.关于行政执法偏松偏软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法流程,形成工作闭环。2023年双随机工作中,进一步严格规范工作流程,细化检查标准和整改要求,对随机检查工作做到全程留痕,档案齐全,实现责任可追溯。

  二是加强执法检查,细化对象管理。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现场处理的,责令当场整改,无法当场整改的,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双随机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学校开展“回头看”检查。针对巡察中发现问题的学校督促整改并已按要求提交反馈报告。

  25.关于评委管理还有漏洞的问题

  一是在教师公开招聘中改变面试形式由片段教学改为板书+参照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题目打破学段、学科限制。建立面试评委随机抽取、考试现场随机组合评委组、评委组随机分配考场的“三随机”机制,确保教师招考公平公正。

  二是设立市教科院业务评委库,按照相关要求建立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等全学段各学科业务评委库,相关业务评审工作的评委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并在评审工作开展前做相关培训。

  26.关于考评领导小组分值占比不合理的问题

  已对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推荐程序进一步完善,在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评审时取消考评领导小组投票环节的分值占比,改为最终结果报考评领导小组审核。

  27.关于教师职称评审流程不明确的问题

  联合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补充通知,将“申报一级教师职称须参加说课讲课”在学科评议组评议环节中进行明确规定。在新一轮职称评审中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流程,补充中级职称评审说课要求。

  28.前期设计对接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同安一中滨海校区学生宿舍楼电梯拥堵问题

  指导同安一中加强电梯使用管理,进行电梯优化改造,研究加装电梯可行性,提升电梯使用效率。已制定电梯优化管理方案并实施,可减少电梯通行时间约30%;已制定学生宿舍楼电梯优化改造方案,改造完成后预计可减少电梯通行时间约50%,改造相关费用已纳入预算。

  (2)针对轮山校区游泳馆半闲置状态问题

  一是落实整改。推动同安一中成立轮山校区游泳馆公共资源市场配置专项工作小组,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开展配置前评估,加快推进游泳馆完成公共资源市场配置;指导学校对轮山校区游泳馆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升级,将新风系统采购纳入2024年学校专项预算,由学校采购实施。对部分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是开展教育基建项目培训。召开2023年直属学校(单位)招标采购与基建管理专题培训会,邀请市采购办、市建设局相关专家就采购基建等方面专业知识进行授课;组织召开两场教育系统基建现场会,分享学校建设项目管理经验,指导学校根据教育教学规律提出建设需求,深度参与学校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

  29.招标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招标管理及指导。定期出台教育系统招标采购风险提示,编制文件汇编;每年定期组织直属学校相关负责人开展学习培训,通过专家授课、专题会等方式,强化学校的主体责任意识,提高招标采购能力,明确代理机构的权利与义务,加强廉政教育;定期组织教育基建项目现场交流,开展建设项目管理、招投标法律法规专业培训,提升学校基建项目负责人的管理能力和水平。2023年已下发厦门市直属中小学校(单位)招标采购活动风险提示(第2期),印发《厦门市直属中小学校后勤招标采购工作常用文件选编》;已召开2023年直属学校(单位)招标采购与基建管理专题培训会,针对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问题进行归类反馈,并进行风险点提醒和强调,邀请基建管理专家进行授课。

  二是加强内控管理建设。下发文件《关于做好采购工作内部审核的通知》,督促各学校制定加强内控检查及制度建设,将工程招标纳入“三重一大”事项,成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明确其履职范围,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等。

  三是约谈相关责任人。针对巡察中发现2022年某中学公开招投标的问题,已约谈学校分管领导和采购(工程招标)负责人、经办人,宣贯工程招标、政府采购政策,分析问题及其原因,制订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对此事情要进行深刻的反省和总结。

  30.关于项目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1)重复建设支出问题

  一是加强学校小额工程项目管理。印发《关于印发直属学校(单位)小额工程项目负面案例的通知》,加强小额工程项目审核把关,规范各校改造建设行为,指导学校自查并纠治类似问题。

  二是避免重复建设支出。配合修订后的《厦门市绿化管理条例》,对于确无法满足绿地率要求的学校建设项目进行“一事一议”,确保运动场建设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求,避免重复建设。

  (2)推进建设乏力问题

  针对巡察中发现的某中学高中部多功能厅长期停工问题,于2023年4月25日办理施工许可证,并已完成施工。对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31.关于统筹计划存在欠缺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等内容纳入专题培训,深化对加强会议统筹管理、严肃会议纪律、提高会议实效重要性的认识。召开市直属中小学校(单位)招标采购专题培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各相关业务处室和直属学校近100人参训。

  二是完善制度。修订印发“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和委局议事规则,包含《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委(中共厦门市教育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中共厦门市教育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厦门市教育局会议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三个文本,着力加强工委会(局党组)会议统筹安排和议题管理。修订印发厦门市教育局机关及直属学校(单位)小额采购管理办法,加强对局机关10万以下小额采购的监督。

  三是党组执行机制情况。自整改以来,市教育局党组基本按照每1-2周召开1次会议,避免出现频繁开会情形。2023年9月-12月共召开10次局党组会议,同比减少9%。其中,自《厦门市教育局机关及直属学校(单位)小额采购管理办法》正式印发后,金额小于10万元的采购事项不再纳入会议议题,会议精简和统筹成效逐渐凸显。

  32.关于督促指导还有漏洞的问题

  (1)督促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要求不够有力

  一是定期推动。市教育局党组对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要求进行专门会议研究,下发经费执行通报文件,敦促各区做好教育经费投入工作,对未达收支和进度要求的区予以通报,督促区级人民政府落实教育投入的法定职责,以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为目标任务,及时调整或追加相应经费,同时加快预算执行,确保经费收支和进度达到要求。

  二是落实情况。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统计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全省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闽教财〔2023〕37号)公开情况,2022年海沧区一般公共教育经费投入及生均一般公共教育经费投入均有所增长,已完成“两个只增不减”增长要求。

  (2)指导厘清下属单位议事决策机制还有缺失

  一是加强文件学习。组织党务干部专场培训会,学习《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委(中共厦门市教育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中共厦门市教育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厦门市教育局会议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等规定,对《厦门市中小学校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试行)》进行重点解读,厘清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参会对象、议事范围等重点内容。

  二是修订议事范围。各单位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参照《厦门市中小学校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试行)》制定本校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并纳入党组织议事议题进行研究,制定完成后按管理权限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和备案。

  三是加强督促指导。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工作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规范化提升的一项内容,采用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开展日常监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立行立改。指导各校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内容及工作程序进行规范,督促各校修订相关文件,并对各党办主任进行培训,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相关注意事项进行再次提醒。组织对所属学校(单位)开展排查,确保各学校(单位)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内容及工作程序已进行规范并按要求执行。

  33.关于资源配置不够合理的问题

  一是重大影响项目纳入“三重一大”。将涉及全市教育规模、结构、质量等有重大影响的项目设立安排事项纳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决策。加大全市教育资源统筹力度,定期专题研究教育专项规划及学校建设计划安排及执行情况。

  二是保持中小学幼儿园学位高位供给。2023年秋季新开办投用68所学校(校区),累计新增8.53万个中小学幼儿园学位。其中,思明区新开办义务教育学校5所,幼儿园2所,新增5850个中小学幼儿园学位;湖里区新开办幼儿园5所,新增1440个中小学幼儿园学位。

  三是全面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目前全市义务教育阶段56人以上大班额已清零。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要求湖里区等有条件的区将小学一年级招生班额控制在45人、初一招生班额控制在50人,大幅减少准大班额比例。2023年秋季,全市义务教育阶段51-55人的班级占比为10.6%,较2022年下降5.16个百分点,达到省定标准。

  34.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7·9”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党务干部系统掌握机关党建应知应会知识;组织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认识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意义和要求;组织机关纪委书记、纪委委员、支部纪检委员参加2023年市直机关纪检干部业务培训和市直属学校(单位)教育事务监督工作专题培训。

  二是规范党组织换届。根据《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中共厦门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同意市教育局机关党委和纪委换届选举及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机关党委已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产生机关党委委员7名、机关纪委委员3名,并于党员大会后召开中共厦门市教育局机关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和其他5名党委委员,明确各机关党委委员职责分工。选举结果和委员分工情况报市委教育工委批复同意。

  三是提升机关党建规范化。开展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行动,制定机关党委责任清单、机关党委书记直接责任清单等。根据《2022年度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开展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年度述职,采取“一述一评”的方式进行点评,开展民主评议。今后将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每年按要求抓好机关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35.关于党支部设立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加强文件学习。组织党务干部专场培训会,进行基层党建工作实务专题培训,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升党务干部在党支部设置、党费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意识。

  二是提升规范水平。制定《厦门市中小学校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试行)》,规范党组织会议议事范围及工作程序。制定《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对基层党组织的基本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活动开展、作用发挥、基本保障等进行规范。

  三是加强督促指导。建立党建e家月巡查制度,对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立行立改。

  3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举办市委教育工委党支部书记培训班,采用线下集中和线上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培训,提升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能力。

  二是加强文件学习。组织党务干部专场培训会,对《厦门市中小学校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试行)》进行重点解读,规范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室议事工作程序及内容。

  三是强化制度规范。制定《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对基层党组织的基本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等进行规范。

  四是加强检查指导。开展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实地检查,对各校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评价和验收。通过建立党建e家月巡查制度、党员发展月报告制度,对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立行立改。

  37.关于引才育才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加大改革力度,推进强师试点工作。2023年8月我市成为国家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10个试点地区之一。立足优秀教师自主培养,落实《厦门市国家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开展为期三年的国家基础教育“强师计划”试点,进一步加大教师招聘和培养力度,促进优秀教育人才涌现。

  二是创新招聘机制,营造优秀人才脱颖从教氛围。依托骨干教师、优培生、校园招聘、公开招聘等形式,吸引优秀人才入厦从教。2023年共招聘3359人,其中优培生选拔引进优秀博士生7人,7场骨干教师招聘引进骨干教师106名。在全国首创“兵教融合”,打通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职任教通道。建立在校非公费师范生入伍退役后转公费师范生制度。教师公开招聘首次设立30个退役军人专门岗位。落实加分政策,5名退役军人享受笔试加分政策后录取。2023年有49位军人入职,3名在校入伍师范生退役后转为公费师范生。

  三是强化引才育才,充实名师队伍。打造多个教师专业成长平台,优化“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专家型教师-卓越教师”的名师层级成长机制,涌现出一批名师,其中市级名师1125名,中小幼教师享受国务院津贴1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5人、特级教师192人、正高级教师133人、省教学名师48人、省学科带头人315人。

  四是加强中层干部管理。市委教育工委发布工作提醒,从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加强中层干部信息管理、落实中层干部出国境备案制度等方面提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直属学校(单位)中层干部管理工作。加强对直属学校(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的指导与审核,严格落实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五是落实问题整改。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通过召开专题党委会议、组织干部线上培训等形式,认真落实问题整改。

  38.关于干部制度执行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加强文件学习。组织干部工作专场培训会,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等文件进行重点解读;开展处室业务工作研讨会,学习了解《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文件规定。

  二是开展专题培训。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对象的提醒教育,开展教育系统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集中填报专题会议1场次、新填报人员集中辅导3场次,实现填报对象全覆盖。

  三是梳理工作流程规范。梳理干部推荐、干部考察、干部试用期满转正等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干部提任轮岗办理事项提醒通知范本,不断总结完善干部工作指南,进一步促进干部工作规范化。

  四是落实问题整改。制作《干部推荐表》样表,对巡察整改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自查,未发现不符合文件资格条件设置的情况。落实试用期转正人员向纪检监察部门征求党风廉政意见。

  五是问责情况。对巡察抽查发现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不一致的1名干部根据有关规定已进行了批评教育。

  39.关于兼职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学习文件。梳理兼职文件,在专题会议上进行学习传达,了解掌握兼职审批备案规范要求。

  二是规范制度。修订下发制度文件,加强所属干部对兼职事项的学习与了解。严格落实兼职审批制度,规范兼职审批流程。

  40.关于校领导交流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

  一是开展学习调研。学习《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暂行管理规定》《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

  二是制定队伍建设规划。根据调研情况,将规范有关校领导交流机制纳入校长管理办法修订范围,对校级领导干部交流作明确要求,落实有关校领导交流机制的文件规定。

  三是建立交流机制。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校级领导干部交流机制。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期间,市委第五巡察组向中共厦门市教育局党组、驻局纪检监察组移交信访件、问题线索。经调查核实,截至2023年11月30日,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名科级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1名教师进行诫勉谈话;对1名教师进行批评教育。

  (一)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2023年11月对市教科院办公室主任李江华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二)诫勉情况

  2023年5月对集美中学教师方超飞给予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和措施

  基本完成事项:关于兼职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下一步:一是规范制度。修订下发《市委教育工委委管干部在社团兼职备案制度》,严格落实兼职审批制度,规范兼职审批流程,并做好备案工作。二是查核整改。梳理违规兼职情形的问题清单,逐一查核、整改。

  整改期限:2024年12月

  下一步,市教育局党组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政策支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2667763,0592-2667833;通信地址:厦门市同安路5号,邮政编码:361003;电子邮箱jyj_zzc@xm.gov.cn。

  中共厦门市教育局党组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