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高度重视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现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福建省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若干措施》(闽中小企业办〔2021〕8号)和《厦门市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若干措施》(厦工信企业〔2022〕81号)的相关规定,将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基本情况
厦门市教师进修学校建设项目,涉及3个项目合同58.79万元。福建省厦门集美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涉及1个项目合同88.47万元。
二、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进展情况
我局积极申请相关项目经费预算,已于2025年1月将上述中小企业账款清偿完毕。
厦门市教育局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