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的考评要求和《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厦教法[2017]1号)《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教育系统“双随机”监管执法检查工作细则的通知》(厦教法〔2018〕21号)要求,拟于近期安排对学校安全工作、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等项目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12月14日至12月31日
二、检查对象
市属高校、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市属公办中小学、市主管或审批的民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等,具体名单详见《厦门市教育局监管对象名录库(调整)》。
三、方法步骤
通过“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进行随机抽取,随机抽取市教育局执法人员,每组3人;监管对象按照5%的比例,随机抽取直属学校4家、校外培训机构5家。随机确定的执法人员和被检查对象的名单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四、检查内容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督查
1.门卫值班执勤制度落实情况;
2.校园安全主要人防、技防、物防建设情况;
3.消防安全管理;
4.校内交通及校车安全管理;
5.化学品管理;
6.特种设备;
7.反恐防范标准化建设情况;
8.学校宿舍;
9.学校食堂;
10.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情况及“一校一册”档案建设情况;
1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机制建立、线索摸排及宣传教育情况;
12.防诈骗、防毒品、防交通事故、防火灾、防溺水、防校园欺凌等相关安全教育情况;
13.其他安全隐患。
(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督查
1.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落实情况;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3.原材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情况;
4.食品安全责任书签订和落实情况。
(三)校外培训机构监管
1.审批登记程序;
2.场所条件;
3.培训安排;
4.师资条件;
5.收费管理。
五、检查工作要求
(一)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切实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二)检查实行全过程记录,应填写《厦门市教育系统“双随机”监管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表》,将现场检查情况和拍摄的现场照片作为检查记录进行备案。执行检查过程中若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三)各检查组提交检查结果后,在市教育局网站“双随机”抽查专栏公开检查结果。
(四)各校、各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做好汇报和相关材料准备。检查时,学校(机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要在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按规定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厦门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