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干部职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1-12-08 08:51

      为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严肃党纪、政纪,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总体要求:做到政治坚定、爱国爱岗、业务精通、务实高效、法治文明、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明。

      2.精神状态: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奋发有为,依法行政,认真抓好招生考试组织管理工作,情系考生、服务考生。

      3.责任意识:找准定位,明确职责,尽心尽责,勤勉敬业,自觉增强“守土有责”的责任意识。

      4.学习态度:坚持学习制度,自觉开展学习,联系工作实际讲究学习实效。

      5.工作态度:按级负责,讲究时效,诚实守信,平等待人,努力提高工作质量、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

      6.工作作风:脚踏实地,戒骄戒躁,埋头苦干,开拓创新,依法履职,团结友善,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拒绝做表面文章。

      7.工作纪律:遵守作息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严守保密纪律,工作时间内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值班不脱岗,记录及时,传报准确,处置果断。

      8.内务环境:桌面简洁,摆设规范,保持室内无灰尘,无杂物,环境整洁。

      9.廉洁从政: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慎独、慎行、慎思,遵守廉政准则。

      10.端正风气: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正派做人,公正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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