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的批示要求为指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国家、省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部署和福建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相关要求,为提高疫情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切实做好厦门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全力保障本单位员工的健康安全,营造安定有序的办公环境。
二、工作原则
1.提高认识,全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是当前的首要任务,要把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2.统一部署,快速反应。成立市招考中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疫情出现后的应对处置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信息搜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
3.联防联控,时刻备战。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等成员要及时掌握情况,密切配合,迅速控制局面,及时上报问题情况,形成上下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方法。
4.职责分明,保障有力。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健全预案方案,周密部署,细化措施,建立有效机制,尽力协调人力调配和防疫工作所需物资配备。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防控领导工作,成立厦门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艺明 主任、 书记
副组长:戴劭华 副主任 、群众委员
杜亚同 副主任、组织委员
陈 林 副主任、纪检委员
成 员:杨 旗 工会主席、四级调研员、宣传委员
郑梅玉 四级调研员
李林波 四级调研员
赖忠明 招生科科长
陈士沧 会考科科长
曾勇杰 自考科科长
杨 辉 综合科科长
程金春 神盾物业市招考中心管理处负责人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防控
1.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内部责任分工,认真制定应对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有效防控机制,协调落实人力调配和防疫物资配备。
2.实行疫情监测。每日了解掌握全体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提醒如有异常及时就医并向领导小组报告;监测过去14天有湖北等地进出经历或接触过疫情发生后从湖北离开者的健康状况,如有疑似症状,及时处理并报告。
3.落实晨检午检。坚持每天晨检午检,做好因病缺勤员工的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一旦发现感染者或疑似病人,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并立即联系指定医院就诊。
4.做好健康管理。指导门卫每日检测人员体温。培训人员了解掌握必要的健康知识,不恐慌,不急躁,早发现,早应对。合理安排居家体育锻炼活动,增强身体素质。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协助做好退休人员的居家管理健康。
(二)加强保障
1.开展人员防护培训。加强对保洁、保安、食堂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全体人员防护到位,保证防疫工作的顺利进行。
2.强化中心安全管理。非本单位员工和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中心办公区。对因工作确需进入中心的车辆和人员,须统一报综合科负责人核准后方可进入,车辆须做好消毒,人员须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严禁带病毒车辆或疑似症状人员进入。
3.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定期对中心内部环境的消杀,做好灭鼠、清除越冬蚊卵工作。及时清理卫生死角,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工作环境。
4.协调落实防控物资保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配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剂等,包括一次性口罩、额温枪、手套、84消毒液等物资,洗手间必须配备洗手液。
(三)加强宣传教育
1.做好引导工作。及时收集、掌握教育系统疫情工作情况,并及时告知全体人员;充分利用微信、QQ工作群等,做好抗击疫情宣传,帮助员工科学理性认识疫情,正面引导,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2.抓实科普教育。开展网上防疫知识宣传教育,提升应对能力;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四)及时报送信息
严格落实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全体人员及时向信息员及时报送个人情况。信息员及时汇总,按要求于每日向局值班员报告情况。
四、应急处理措施和流程
(一)疫情应对处置
1.一旦发现单位人员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立即向局办公室报告,同时告知疑似人员先自行隔离,若有发热症状,联系120急救中心送医院诊治。
2.立即组成应急处置小组,一人一案地制定防控工作方案,落实好观察、隔离、就医、登记、追踪、报告等全程管理,直至症状解除。
3.在办公场所对症状发生区域实施全面消毒,停止可能造成感染或症状扩大的一切活动。
4.医疗机构基本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后,要协助医院、家庭做好患病人员的救治工作,同时,深入中心加强防控工作,落实有关防控处置措施,协助卫健部门进行调查处置,严控事态扩大。
5.所有单位内部接触过确诊病人的工作人员居家隔离观察,做好网络办公,并每日向单位报告情况。
6.应急、疫情处置完成后,应做好善后与恢复工作,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中心正常工作秩序。对疫情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全面整改。
7.对患病、医学隔离观察对象,必须在恢复健康,解除隔离,经卫健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工。
(二)疫情报告流程
1.本部门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时,应在第一时间向综合科报告,报告内容包含发生时间、地点、人数、人员姓名、性别、居住地(籍贯)、主要异常情况等,综合科应在1小时内报告中心领导及市教育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秉持生命第一、以人为本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落实防控各项工作。
(二)加强检查落实。督促各科所属人员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对物业人员和工作落实的检查。
六、其他事项
本工作方案将按照厦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变化和实际应对防疫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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