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20
    厦门市奖助学金(市属民办高校国家学生 奖助学金)、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财务处 时间:2020-08-20 17:47

      为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和效果,根据《厦门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厦门市财政局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厦财预(2015) 39号)、《厦门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市级2017年部门预算和2017-2019年财政规划的通知》(厦财预(2016) 52号)、《厦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事中绩效监控和事后绩效自评项目清单的通知》(厦财预(2019) 22号)等要求,厦门市教育局组织开展了2019年奖助学金(厦门市属民办高校国家学生奖助学金)、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项目的事后绩效评价,形成如下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情况

      1.纳入育人体系。将奖助学金、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项目作为帮困育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学校对学生的人文关怀,激励学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支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影响学业”。

      2.强化规范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生资助工作及资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厦教办〔2017〕)61号)要求,进一步完善资助程序,做细做实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审核和资助等工作,提升学生资助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做到精准资助、应助尽助,

      3.建立明细档案。教育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各学校上报的中职助学金资助明细表,于每年到每个学校进行学生人数核查,以核实人数作为资金计算依据。主管部门留存了中职助学金政策相关文件及各个学校申报的相关资料,装订成册,并要求各学校按规定建立免学费相关档案。先由学校自行申报,根据学校申报的人数,到学校实地核实,再由主管部门核实,然后报领导签批后发放,用于支持2019年度市属民办高校学生资助工作。

      (二)财政支出情况

      严格落实资助卡发放制度,通过“资助卡”或银行储蓄卡将各项资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明确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资助资金。通过推进集中支付统一发放,受助学生的资助款项由受托支付的银行根据受理中心审批手续完整的支付清单代发支付至学生个人账户。从源头上保证了资助资金按时、足额、精准发放,确保了资金的安全性、及时性、效益性,也减少了资金被截留、挪用或舞弊的风险。

      本项目以集中支付等方式共支付9所市属民办高校学生奖助学金14975人次,当年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2677万元,年度财政预算支出数2677万元,项目年度总体支付专项资金3085.8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其中:支付高校国家奖学金28人,支付资金22.4万元;支付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1141人次,支付资金570.5万元;支付高校国家助学金11674人次,支付资金1335.46万元;支付义务兵役学费补偿代偿费427人,支付资金683.85万元;支付高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35人,支付资金28万元;支付高职免学费补助1670人,支付资金445.64万元。

      二、绩效分析

      (一)项目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评选过程公平公正,操作规范有序,机制运行流畅,保证对象认定准确,做到管理规范有序、资金发放及时、学校学生满意。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高中职学校运转水平,促进民办中职教育发展,切实解决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数量指标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人数按教育部下达名额指标完成,完成情况:奖励人数28人,资助金额22.4万元,满足按下达名额的要求。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年初设定指标值为在校生人数3%,完成情况:资助1141人次,支付资金570.5万元,资助面3%。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年初设定指标值为在校生人数20%,完成情况:资助11674人次,支付资金1335.46万元,资助面20%。

      高校义务兵役学费补偿代偿资助面年初设定指标值100%,完成情况:资助427人,支付资金683.85万元,资助面100%。

      高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面年初设定值100%,完成情况:资助35人,支付资金28万元,资助面100%。

      高职免学费补助资助面年初设定值100%,完成情况:资助1670人,支付资金445.64万元,资助面100%。

      ②时效指标

      奖助学金按规定及时发放率年初设定指标值100%,完成情况:及时、足额发放各项资助资金,发放率100%,

      年度预算执行进度年初设定指标值100%,完成情况:按期发放各项资助资金,完成指标100%。

      ③社会效益指标

      高等教育学生因贫失学率年初设定指标值下降,完成情况:贯彻国家“坚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资助政策,应助尽助,因贫失学率为“0”。

      高等教育公平程度年初设定指标值提升,完成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审核发放受助资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会因贫失学,高等教育公平程度得到提升。

      (2)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学生、家长抽样调查满意度年初设定指标值≧90%,经抽样调查,满意度指标值为93%。

      (二)支出效益分析。

      建立学生学术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建立科学可行的资助对象评审机制,严格执行三缓评审认定程序,资助对象公示程序公示名单经学校和上级学生资助机构审核签章。为了使学生资助工作更加规范,使国家资助资金发挥更好的效益,认真核实学生人数,确保资金发放。

      资助困难学生为14975人,年度支出3085.85万元,支出比例比较好,年度支出率达到100%。项目设计方案规范,项目日常进度管理规范,项目完成高于95%,长效管理制度建设完善。

      (三)评价分值和等级。

      本单位从制度、流程、组织、管理各方面严格执行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项目,各项绩效指标完成较好,项目实施总体情况“优秀”。

      三、存在问题

      预算申报不足。专项实际支出数高于年初预算数,年初根据在校实有人数申报预算,年度中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25号)、《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下达2019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19〕92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科教〔2019〕3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从2019年起,教育部、财政部将增加高职院校国家奖学金名额、扩大高职院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因部分学生意外返贫,学生转、退学及2019年秋季新生入学等原因,受助人数会发生变动。

      四、相关建议

      强化预算申报测算。认真总结本年预算、绩效申报、项目实施中的工作经验,进一步强化项目预算申报工作,加强申报预算前的项目测算,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因素,总结历年补助波动范围,尽可能避免发生预算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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