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02-02-2017-002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3-22
    2016年教育工作主要情况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时间:2017-03-22 08:13

      2016年全市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厦门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优化教育结构,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升依法治教水平,教育事业发展继续取得可喜成绩。

      一、紧扣民生需求,提升教育服务水平

      加强中小学学位供给。推进58个新改扩建中小学项目,竣工20所,在建26所,推进前期工作12所,完成投资10.33亿元,新增学位20000个。推进实验小学改扩建、五缘实验学校扩建等市属义务教育学校项目建设。加强人口发展与基础教育布局研究,预测新增学位需求,主动谋划教育发展规模。

      加大幼儿园建设与管理力度。开工新建22所公办幼儿园,竣工16所,在建6所,完成投资2.68亿元,新增幼儿园学位6000个。实行示范性幼儿园定期复查、专项督查、动态管理机制,发挥示范性幼儿园示范引领作用。7所幼儿园创建市示范性幼儿园。继续开展民办幼儿园定级评估,提高接受限价管理民办幼儿园的参与率。

      增加岛外优质教育资源。推进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市实验小学、外国语学校、科技中学等优质学校岛外实质性校区建设,一中岛外校区初中部封顶,科技中学岛外校区南校区封顶,其他学校岛外校区确定选址。接收翔安一中、新翔小学为市属学校,在岛外新开办市属实验中学小学部。

      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建立质量监测机制,出台《厦门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意见(试行)》,对50所小学实施质量监测。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管理创建活动,完成首批50所学校创建工作。提高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补助标准,评估达标的学校每所增加40万元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提高生均财政补助标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促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发展。加大市属优质校与薄弱校的对口帮扶力度,厦门实验中学举办小学部,外国语学校对瑞景中学进行托管,五缘实验学校对新圩学校进行托管。在市特殊教育学校设立市级特教资源中心,完成思明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创建工作,在三所幼儿园开展融合教育试点,提高特殊教育学生补助。

      加快高中多样化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普通高中国际化教育,出台《厦门市教育局关于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国际化的实施意见》,确认9所普通高中开展国际化教育实验。贯彻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完善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评价机制,确认10所中学为全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实验校。杏南中学通过省一级达标高中验收。

      高考成绩继续位居全省首位。着力提升普通高中办学质量和水平,2016年高考文科、理科全市考生六科平均总分超过全省40多分;本科上线率75%以上,专科上线率达99%以上;全市46名考生进入福建省理科前100名,全市21名考生进入福建省文科前50名;北大、清华在闽招生超过40%来自厦门,香港5所知名学校在闽招生约60%来自厦门。

      提升现代职业教育水平。推进轻化校整合提升、演艺职业学院新校区、信息学校教学综合楼、工商旅游学校体育馆、城市职业学院体艺馆等项目建设,在翔安、同安初步选址拟新建公办中职学校。举办90场“厦门市职业教育活动周”活动,工商旅游学校的互联网+文化创意专业群等4个专业群被确定为福建省职业院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建设项目。联合举办2016年厦、漳、泉三市职业学校学生技能竞赛。在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厦门代表队共获一等奖24个、二等奖35个、三等奖33个。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厦门代表队共获一等奖3个、二等奖21个、三等奖55个,获奖总积分排在全省各设区市代表队的第一名,我市4所中职学校获奖总积分囊括全省参加国赛中职学校的前四名。在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中获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9项,团体总分排名全国第六,荣获本届大赛最佳组织奖,取得历史最好成绩。

      推动高等教育持续发展。市政府与中国科学院签订共建“国科大厦门微电子工程学院暨厦门微电子产业研究院”合作框架协议。出台《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医高专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厦门医学院”。演艺学院通过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首轮评估,华天学院接受福建省第二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组织开展第三批厦门市高职重点专业评选工作。高职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如期完成,组织机械、软件、物流、会计等230名骨干教师参加各类培训。举办“2016年厦门市软件行业校企合作交流会”。7所市属高校9个项目被列为福建省第二批现代学徒制项目建设学校暨首批“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整合举办“2016年厦门市高等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组织市属10所高职院校参加省赛,共获得一等奖29项。6所学校的16项获得代表福建省参加全国赛资格,获二等奖2项、三等奖7项。圆满完成2016海峡两岸高校设计展组展工作,两岸40所高校近千件作品参展。

      社区教育特色品牌初步形成。推进国家级、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和国家级、省级社区教育实验项目建设,湖里区获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推动社区书院建设,开设社区书院总部和41个社区级书院。举办全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拓展终身教育活动领域。配合申遗需要建成鼓浪屿教育博物馆。

      二、落实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德育为先持续落实。继续把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在全国率先出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科教育指导丛书》。举办闽南地区中小学生微拍大赛、两岸青少年征文比赛。组织开展“2016厦门市中小学生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全市中小学开展抗击“莫兰蒂”台风主题教育。启动职业生涯教育行动,培养学生职业认知和职业意识。

      校园足球发展稳步推进。认真做好国家级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工作,分步骤有效推动实施方案。新增10所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17所学校被确认为省首批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示范学校。举办厦门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四级联赛。厦门二中获2016年中国初中男子校园足球联赛总决赛冠军。举办国际青少年校园足球邀请赛,国内外12支中学生代表队参赛。启动了2016年厦门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申报与评估工作,组织对47所申报校进行现场核查。推动厦门校园足球大赛数据平台建设。

      学校体育工作明显加强。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相结合,广泛开展各项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修订《厦门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重新评估命名了46所市级体育项目传统学校。

      学校美育工作成绩显著。参加全国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7个中学组艺术表演类节目代表福建省参加现场展演,占比近80%,7个均获得一等奖;小学组艺术表演类节目获得2个一等奖,艺术作品获得1个一等奖。组织开展“校园好声音”中小学生电视歌手赛活动、“校园金话筒”中小学生主持人比赛、行进管乐打击乐比赛、第十届海峡两岸“读册歌”广播电视大赛、“为2017厦门国际马拉松喝彩”拉拉操比赛等。举办第二期学校管乐指挥培训班。

      三、聚焦创新求变,提升教育管理水平

      完善随迁子女招生入学机制。入学基本条件中取消有关符合计划生育的要求,优化积分入学在线申请服务系统,增加了微信报名系统、手机信息确认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全市共有26803名随迁子女参加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其中派到公办小学共16768人,比去年增加4398人。

      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招聘新教师1482名。创新市级学科带头人的培养模式,拓展优质师范大学的培训基地,认定市专家型教师中学23人,小学21人;市学科带头人中学43人,小学46人;市骨干教师中学217人,小学122人,幼儿园教师18人。评选表彰杰出教师、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设立班主任岗位考核奖励金、学生晚自习辅导和午托管理专项经费,提高教师节慰问金标准。全市六个区均建立和完善了教师交流政策,直属校实现了教师交流工作的全覆盖。印发《厦门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意见》,对乡村教师实行差别化认定和补助,加大乡村教师培训力度。职称评聘政策向乡村教师倾斜,建立城镇教师到乡村学校走教交流制度。加强青年教师基本功训练,提升教师专业技能。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公布厦门市教育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健全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完成第一批5所试点学校章程初审工作。高质量做好议案提案办理工作,自2007年以来连续被厦门市政协评为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2016年被市人大市政协同时评为优秀建议提案办理单位。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各类收费工作,调整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做好三张清单的动态管理工作。制定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公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厦门市教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监管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出台《厦门市教育信息化2016-2018三年行动计划》,评选“智慧校园”试点校,完成教育骨干网升级改造、厦门市在线教与学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信息化技术在教师招聘、职称评审、初招电脑派位、中高考等工作发挥重要作用。

      推进中考中招改革。中考体育分值从25分提高到30分,增加7个可选项目,推广使用智能测试设备。取消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外国语学校、集美中学等四所学校中外合作课程实验班招生。将优质高中校面向初中校招生的定向生比例调整为50%。取消录取批次,完善特长招生办法,实行网上志愿填报。

      完善教育督导体系。成立市区两级教育督导委员会。开展对集美区对县督导、对湖里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市级复查,开展春、秋季开学工作等专项督导,编制第十轮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指标。持续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湖里、海沧区通过全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创新县省级评估。组织、协调、监督各样本区实施国家、省、市三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承办省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研讨会。组织全市督学研训,评选2016年全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优秀案例。

      加大教育国际化步伐。启动新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建设。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国立教育学院、日本佐世保市政府、新西兰友城惠灵顿签订加强教育交流与合作备忘录。实施农村小学教学管理骨干赴新加坡培训团和高职专业(机械制造)带头人赴德国培训班两个教师海外培训项目。全市新增8对海外姐妹校。接待境外来访师生34批次1000多人,组织教育系统29个团组348人因公赴境外开展教育交流。

      深化对台教育交流合作。厦台教育新增交流平台,厦台学前教育研讨会成为新的品牌。厦台现代化职业技术教育论坛在厦成功举办。厦门市督学考察团首次赴台交流,开启两岸教育督导工作的交流工作。第六届海峡两岸中学生闽南文化夏令营在厦门成功举办,海峡两岸12所中学的112名师生共同开展了寻找闽南文化系列活动。第十届海峡两岸百名中小学校长论坛在台湾举办。第二批中职骨干教师赴台培训。闽台校校企项目有序进行,6所高校的23个专业与6所台湾高校开展“校校企”合作项目,第三届厦台高校物流案例分析邀请赛暨首届龙洲行杯供应链沙盘技能竞赛成功举办。

      提高教育经费保障与管理水平。出台《厦门市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办法》、《规范有偿服务和业务性工作补贴管理办法》,强化制度管理。对公办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每生每年3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按普通初中8倍执行特教学校和特教班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对未经统筹进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扩大免费教科书、学生字典和校本作业受益学生范围;对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每年1500元生活补助;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建立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等。严格规范经费支出。加强财务队伍建设,举办教育系统财务培训班。

      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组织“第四届中国汉字听写大会”厦门市选拔赛,承办福建省选拔赛。推进闽南方言与文化进校园工作,编制《闽南话水平测试大纲》,组织首批闽南话水平测试员资格培训班,改版升级普通话水平测试网站和测试办法。开展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举办“2016年厦门市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中小学生语言文字和闽南文化夏令营”、“厦门市首届少儿语言艺术表演大赛”、“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暨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诵读大赛”。组建厦门市教师朗诵艺术团。

      四、加强党的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推动践行“三严三实”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深入推行市委教育工委1331党建工作模式,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抓好主体责任制度建设,制定落实主体责任清单,修订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方案。加强直属学校一把手的教育与管理,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第三方评审“十佳支部党建品牌”。加强学校的统一战线工作。

      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科学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方案,认真组织学习研讨。召开市委教育工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会,编印学习教育交流材料,组织5个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联系点进行现场交流,探索创新情况,抓好学习教育落实工作。

      加大教育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全市落实党委意识形态责任制检查考核名列前茅。开展庆祝建党95周年暨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高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养,推广感恩教育活动。深化校园安全思想教育宣传工作,组织召开高校融资租赁和网贷企业安全教育专题会议。加强思政工作队伍建设,举办在厦高校“三爱”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和“三爱”课题评审。厦门一中、市实验小学通过全国文明单位考评,双十中学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培育对象考评。收集整理处置舆情700多条,编印周报51期。开通运营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新闻和政策资信近500条,发布媒体新闻报道497条,社会效应良好。做好“身边好老师”、“走近厦门名师”等媒体宣传专栏工作。

      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实施方案》,组织全系统5985名党员进行准则、条例测试,组织党风廉政教育讲座12场。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提醒制度的意见》,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落实廉政谈话提醒制度。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监督检查直属学校和单位节假日公车使用管理情况及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认真查处违法违纪典型案件。规范直属中小学校、事业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委员)任职履职行为。落实廉政档案制度,建立廉政档案。

      严守校园安定稳定的底线。召开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年度会议,签订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组织验收“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和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烟花爆竹禁放查非专项行动,落实反恐防暴措施。开展防溺水工作。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月报制度。举办公共安全课程教师、保卫干部等培训班。开展“综治安全宣传月”等活动,累计开展专题教育讲座485场,制作专题展板、板报、专栏1702起,悬挂横幅、张贴大量标语及宣传画789条,发放致家长一封信502322封,发送安全短信412423条,受教育师生达130万人次。排查整治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督查工作暨校车安全管理督查工作及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学校安全技防、物防和人防建设。组织应急疏散演练。

      积极开展工会、老干部工作。加强老干部政治学习,开展创建“康乐家园”活动、“三爱两史”主题教育。投入专项资金用于民办学校教职员工健康体检补助。在第九届世界合唱比赛中,教师合唱团获得公开赛的室内混声组金奖第一名;在2016海峡两岸排舞交流赛中,教育代表队荣获五个第一名,并获开幕式最佳编排奖。启动市级“教工之家”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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