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02-02-2018-003
    • 备注/文号:厦教办〔2018〕59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8-28
    厦门市教育局(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委)关于落实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时间:2018-09-04 11:02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厦门市教育局(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委)2018年工作要点》,现予以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细化量化相关工作任务,以推动工作的顺利完成。请结合本处室(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厦门市教育局(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委)2018年工作要点任务分解

      厦门市教育局(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委)

      2018年8月28日

     

    厦门市教育局(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委)2018年工作要点任务分解

      2018年我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改革,发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推进教育公平,写好教育“奋进之笔”,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奋力开创新时代“五大发展”示范市建设新局面,进一步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的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供坚实人才基础和智力支撑。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1.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系列学习宣传培训。举办书记培训班、党务干部培训班、党外干部培训班,以及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等,完成100名委管处级以上干部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根据中央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举办弘扬“红船”精神史料巡展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责任处室:组织处、宣教处)

      2.全力加强党建工作。开展“党建活动室达标”等活动,抓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加强学校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办好校长任职班、提高班、境外骨干班,探索同类城市联合培训模式。大力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深入推进“1331党建工作模式”,广泛开展“党建e家达标”“党建活动室达标”等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局机关和直属中小学事业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自查、督察。建立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和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报批制度。加强统战和妇女工作。(责任处室:组织处、宣教处)

      3.开展理论宣传教育。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深化文明创建再提升,推进文明创建各项主题活动的落实。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厦门高校辅导员协会和厦门地区高校思想政治课教学协作中心建设,组织优秀辅导员和思政课教师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厦门地区高校大学生思政专项社科课题工作,组织公开课和现场教学交流观摩活动。加强高校意识形态安全稳定工作。以“两学一做三项主题再出发”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师德建设;继续开展“身边好老师”“最美教师”宣传活动。做好新闻宣传策划报道,积极办好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完成教育新闻报道数量达400条,使之成为广大网民喜闻乐见的网络宣传平台。做好网络舆情处置工作。(责任处室:宣教处)

      二、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完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4.持续推进学校规划建设。开展《厦门市教育设施规划(2017-2035)》修编。督促协调同安区、翔安区完成中小学布局规划修编,开展农村幼儿园规划修编,重新梳理我市农村学前教育资源的布局,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大力推进补短板教育项目建设,着力增加教育资源供给,计划建成20个中小学项目,开工建设20个幼儿园项目,新增2.75万个学位,累计完成“十三五”中小学幼儿园学位数8.05万个。继续推进省市重大、重点项目、“五个一批”项目、工程包项目建设。继续推进“名校跨岛”,确保双十中学翔安校区、外国语学校集美校区、实验小学翔安校区开工建设,加快岛内优质教育资源向岛外延伸和辐射,继续增加岛外直属校项目达9个以上。实施1所岛内若干普通高中“腾龙换凤”,调整为初中学校或九年一贯制学校。支持国贸集团等国有企业教育集团重点举办普惠性幼儿园。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加大优质民办国际化学校建设力度,吸引国内办学力量雄厚、办学优质的民办教育集团(机构)和社会资本到我市举办优质民办学校达2所以上。出台、完善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责任处室:规划处)

      5.进一步推动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推动出台《关于提高非公办普惠性幼儿园分级限价收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的通知》,加快推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幼儿园课程实施和教育行为,支持幼儿园特色办园。大力发展公办园,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继续加强优质幼儿园创建工作,创建7所以上省级、市级示范性幼儿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制定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加强质量监控,推进各级幼儿园提高办园质量。(责任处室:基教处)

      6.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继续开展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创建工作。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提升计划,在农村地区遴选一批义务教育学校进行重点培育。开展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工作,引导学校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获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以上。开展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基地校创建工作,研制并实施特殊教育第二期提升计划,进一步提升全市特殊教育水平。深化义务教育学校资源共享工作,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责任处室:基教处)

      7.进一步推动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支持和推动普通高中国际教育试点学校开展试点工作。推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试点工作,支持和推进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开展特色课程建设、课堂教学方式改革等工作。加强新高考研究,加强高中学科竞赛工作。组织省一级达标学校贯彻落实省教育厅新修订的达标高中评估标准。进一步做好新疆班的教育工作。(责任处室:基教处)

      8.进一步深化职教产教融合。推进中等职业学校省级达标校建设,新增中等职业达标学校2所,推进我市6所省级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实施服务产业特色专业建设工程。继续推进13个省职业院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建设项目建设,规划建设一批市级职业院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组织对市级高职重点专业建设进行年度检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校企“双主体”育人,加快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和“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二元制、现代学徒制、订单式培养的学生人数在3000名以上。推进优质高职院校牵头组建职业院校联盟。重点支持行业、企业、学校等主体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推动职业学校继续开发具有校本特色、融合企业文化的职业素养课程。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活动。推进中职学校发布质量年度报告。继续推进职业学校教师教学技能测试,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试点工作。加强技能竞赛协调和组织工作,开展厦门市中职学校、高职院校职业技能竞赛。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厦门基地建设,举办厦门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提升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加强省部属高校共建工作,推进市属高职院校提升内涵建设,支持厦门南洋职业学院升格为应用型本科院校。(责任处室:高教职教处)

      9.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加快发展开放大学,完善社区书院总部的服务功能和工作机制,加强社区书院课程体系建设。以社区教育特色品牌创建为抓手,推进省、市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省社区教育特色品牌工程、社区教育示范基地工程建设,推进学习型组织的创建,完善社区教育网络。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出台《厦门市老年教育发展规划》。举办全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加大对终身教育、终身学习先进事迹、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责任处室:高教职教处)

      三、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充分激发教育发展活力

      10.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师德考核评价公布机制,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探索科学合理的教师编制动态管理制度,创新教师编制和招聘管理方式,补充中小学幼儿教师1000人,保证学校开齐开足课程需要。创新教师队伍培训培养机制及教师职称岗位管理机制,构建名师和聘用人员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机制,拓宽优秀教师职称晋升通道。完善绩效考核分配机制,努力提高教师待遇。稳步推进“区管校聘”工作,建立更加科学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体制机制。严格中小学教师资格准入,完善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推进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推进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管理制度,完成“双师型”教师70人认定工作。探索建立“中小学校长职级制”,促进校长专业化发展,提升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完成100名校长职业能力培训。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选派50名以上优秀教师赴临夏支教。(责任处室:人事处、组织处、办公室)

      11.持续提升教育治理法治化水平。开展重点政策课题调研,编制国家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任务清单。开展重大政策跟踪研究与分析,制定推进市域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实施意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执法职责。继续推进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教育治理环境。加强依法治校达标校示范校创建、学校章程建设与法律顾问聘任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学校依法治校水平。加强学校法治教育工作,逐步建立全市学校法治教育资源平台。(责任处室:法规处)

      12.强化教育督导。组织开展各区政府年度教育工作履职情况自查自评,自评报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指导思明、湖里区创建福建省首批“教育强县”。组织开展教育“两项督导”“教育强区”市级核查工作,促进各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发挥督导作用。启动第十轮市属普通中小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继续深化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对600所幼儿园实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指导思明、集美、同安等区争创“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区”。继续实施市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和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差异系数”监测,用好检测结果。启动教育督导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责任处室:督导室)

      13.继续深化教育对外对台交流合作。继续办好第十二届海峡两岸百名中小学校长论坛,举办第八届海峡两岸中学生闽南文化夏令营、第六届厦台中学生手拉手青少年交流营活动,争取更多台湾青少年学生到祖国大陆,两岸教育交流合作人数继续增加。着力推动教育国际化建设,敦促厦门协同外籍人员子女学校项目建设,继续增加5所有接收外国学生资格学校。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办好2018厦门国际青少年校园足球邀请赛暨夏令营,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加强港澳教育交流,交流人数达360人。(责任处室:国合处)

      14.力促教育信息化水平新提升。继续完善我市教育基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完成我市教育大数据可视化管理平台一期建设,建立市级教育基础数据库,对接各教育业务系统,实现动态教育数据的积累。建设教育可视化管理云平台。开展智慧校园建设,进一步推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应用,推动教育资源在课堂教学的常态化应用。(责任处室:教育事务受理中心)

      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发展素质教育

      15.健全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德育体系。构建大中小学一体化德育格局,并逐步向幼儿园延伸。推进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化理想信念教育,组织“课程育人,学科育人”活动,开发核心价值观学科教育资源包。组织编写厦门红色文化读本,开设红色文化课程,开展“嘉庚精神宣传月”活动,传承厦门精神。编写中小学德育一体化实施纲要,形成小中高的德育核心素养体系。组织修订《厦门市中小学德育质量评估标准》,组织德育质量考评。开展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月”活动,强化行为规范教育。深化垃圾分类教育实践活动,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开展“六好”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优化育人环境。组织学生“微拍”大赛和校园电影节。组织节日纪念日活动,开展入学、入队、入团、成人礼、毕业礼仪式教育,增强体验感和文化感。加强劳动实践,研究制定研学工作规程,建立研学实践活动基地,开发研学路线3条。组织学生实践工作团和志愿服务队,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组织160场夏令营及家庭教育公益讲座。组织新任教师师德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教师宣誓和教师节倡议宣言活动。着力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内涵,加强教师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和家庭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家校社共建共治共享的格局。(责任处室:德育处、宣教处)

      16.促进校园体育美育工作。继续推进厦门市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各项工作。举办厦门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四级联赛,完成全市校园足球联赛170场次。积极推进学校足球运动场地设施的改造建设。推进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开展省级美育专项创建工作。继续深入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优秀传统艺术进校园活动,完成优秀传统艺术活动不少于30场次,营造校园浓厚的艺术氛围。做好迎接全国、全省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准备工作及厦门市第28届中小学艺术节和第36届学校音乐周活动。(责任处室:体卫处)

      17.继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课程实施管理,落实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加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等课程建设。改进中小学校质量评价,健全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价机制。加强学科素养培养,继续开展初中数理化生学科竞赛和夏令营(冬令营)活动,开展中学英语、语文和小学语文阅读比赛,加强科技教育。继续开展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加强微课资源开发与建设。(责任处室:基教处、教科院)

      18.积极开展语言文字工作。举办全市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全市中小学师生经典诵读比赛及第二届厦门市小学生汉字听写大赛等活动,开展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督查。进一步推进闽南方言与文化进校园工作,落实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开设闽南方言与文化教学课程,高中和中职学校开设闽南文化选修课,扶持闽南文化艺术特色校的建设。继续做好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安排13000人次测试任务。(责任处室:语委办)

      五、进一步提高保障能力,夯实教育可持续发展基础

      19.强化财务管理工作。继续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出台专项经费管理制度。进一步推动财务信息化建设,直属学校、事业单位上线率达50%。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配套出台专项经费管理。加强对基层预算的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事前绩效评审、事中绩效监控和事后绩效评价,提高预算的编制质量和资金的使用效益。落实教育经费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责任处室:财务处)

      20.继续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工作,实现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创建活动全覆盖。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创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达标校300所。进一步完善反恐防范规范化体系建设,确保各项反恐措施落到实处。组织中小学创建“林则徐禁毒宣教室(廊)”50个。充分发挥“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的作用,加大安全教育宣传力度。加强公共安全教育师资培训和教研活动。进一步开展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升级“厦门市学校安全管理网”平台。进一步强化校车动态监管。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在完成全市任务基础上,进一步完成35路校门报警监控。(责任处室:保卫处)

      21.加大学校食品安全与卫生工作力度。加强学校的健康教育及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卫生工作。依据最新的《福建省教育系统2017年食品安全考核方案》,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举办全市校园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全市广大师生健康意识和水平。(责任处室:体卫处)

      22.提高服务基层工作水平。进一步简政便民,推进更多审批项目转为备案、“最多跑一趟”,努力实现服务事项全程网办。试点开展公办幼儿园延时服务、小学课后服务,提高教育服务社会的水平。着力提升办文办事质量,举办公文写作培训班。继续推进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量化和创新,切实提升考核实效。扎实开展对区教育局、对直属学校绩效指标考核评价工作。继续推动内部审计工作。持续做好工会老干工作。以“爱心细心恒心”为准则推进离退休老干部工作,筹建厦门市教师心理咨询室,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主题,积极组织教职工文体活动。(责任处室:办公室、法规处、老干处、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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