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02-02-2022-002
    • 备注/文号:厦教工委发〔2022〕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3-11
    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委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时间:2022-03-17 16:07

    各区委教育工委、各区教育局,各直属中小学幼儿园(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机关各处室:

      现将《2022年厦门市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委  厦门市教育局

      2022年3月11日

      

    2022年厦门市教育工作要点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勇立潮头、勇毅前行,健全高质量教育体系,推进现代化教育强市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取得新成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1.深入学习宣传阐释党的创新理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组织开展迎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专项行动,完善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听旁听制度,用好教育系统理论宣讲队伍,多措并举提高党员干部教育质量,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责任单位:宣教处、组织处。

      2.开展贺信精神“大学习、大讨论”。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激励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理清工作思路,狠抓贯彻落实,勇立潮头、勇毅前行,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

      责任单位:宣教处、办公室。

      3.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对标对表,确保党中央关于教育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深入实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市委教育工委“十佳党建品牌”评选工作,推进党组织书记、党组织委员、专职党务干部分级分类培训全覆盖,努力实现党务干部队伍素质、党建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党建品牌、党员发展、民办学校党建等“五个提升”。

      责任单位:组织处、宣教处、办公室。

      4.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认真研究制定我市实施方案,在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的前提下,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稳慎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责任单位:组织处、人事处。

      5.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坚持严的基调,压实管党治校政治责任,紧盯重要节点、关键少数、重要领域,强化监督检查。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一严到底纠治“四风”,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精文简会、规范督查检查考核,督促落实教师减负工作,巩固为基层减负成果。

      责任单位:组织处、办公室。

      6.全面提升文明创建水平。持续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强化“八不”行为规范、“文明行为示范月”等活动,打造文明校园特色品牌,形成党建与文明创建相互融合、互相促进的良好格局。积极开展与蜂巢山社区、西山村结对共建活动,推动爱心结对、爱心捐献、爱心志愿服务、爱心文化“四项机制”向纵深发展,推进教育系统志愿服务制度化、品牌化、常态长效化开展。

      责任单位:宣教处、机关党委、老干处。

      7.做好老干部工作。贯彻落实全国老干部局长会议精神,持续开展创建“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活动。充分发挥系统关工委“五老”志愿者的作用,深化思政工作、青蓝计划、科学普及等志愿服务项目。做好离退休干部和关心下一代工作。丰富离退休干部党建活动形式,争创省级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

      责任单位:老干处、组织处、德育处、人事处。

      8.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加强高校阵地管理。开展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收尾工作,加大安全教育宣传力度,完善校园综治安全管理考评体系,强化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行学校安全小片区管理模式,创新实施厦门市中小学公共安全实操课,落细校园食品卫生各项工作,持续提升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按照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做好中考中招、高考高招、研究生考试等各项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宣教处、安保处、体卫艺处、信息化处、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市教育招考中心。

      二、深化育人方式改革,加快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9.扎实推动“双减”工作落地见效。深入实施作业精细管理增效计划、课后服务全面推行计划、校外培训从严治理行动。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落实“五项管理”,做好收费标准调整、特色服务及非学科类校外机构进校等工作,推进课后服务更加注重“上水平、强保障”。加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综合治理,推行“一课一销”等监管模式,构建校外培训机构协同治理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办公室、基础教育处、发展规划处、德育处、人事处、体卫艺处、财务处。

      10.持续推动思政课改革创新。高质量配齐建强高校思政队伍,加大对民办高校思政工作建设扶持力度,落实民办高校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工作奖励金,确保各市属高校在2022年底前完成专职思政课教师配备要求。充分发挥高校思政协作中心、辅导员协会协调引领作用,开展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业务培训,开展思政课示范课评选活动。深化学生“四史”教育,将爱国主义电影校园展映列入课程活动计划,全覆盖、高质量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着力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英雄的故事,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责任单位:宣教处、德育处、市教科院。

      11.强化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进一步凝练一体化育人方式改革创新的典型经验和优秀成果,健全课程育人、文化育人、实践育人“三育人”长效机制,创建一批学科德育精品项目。开展“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主题教育、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比赛,开展首期20个中学班主任工作坊、启动第二期20个小学班主任工作坊建设,培养一批德育学科带头人和骨干班主任。加强学生德育常规管理,抓好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促进德育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责任单位:德育处、市教科院。

      12.深化劳动教育改革。出台厦门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工作意见,加大推进劳动教育改革和实践力度,进一步凝练一体化劳动育人改革创新的典型经验和优秀成果。修订完善厦门市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校建设标准,建设50所劳动教育示范校,遴选一批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加强我市中小学综合实践、研学实践的规范管理,推动学生劳动教育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德育处、市教科院、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

      13.提升心理健康教育质量。深入贯彻落实厦门市全面加强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建设一批厦门市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和特色校,加强心理健康教师的培训培养和绩效考核工作。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视导、教研和培训,加强对24小时学生心理援助热线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实施学生心理健康促进计划,健全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危机干预常态化机制。

      责任单位:德育处、市教科院。

      14.发挥家庭教育育人功能。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研制加强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意见,加强家长学校课程建设,开展“家庭教育讲坛”活动,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典型案例和家庭教育特色学校评选活动。完善中小学家访制度,开展第十四轮“百名校长万名教师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与市妇联联合开展百场家庭教育讲座进学校等活动,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

      责任单位:德育处、人事处、市教科院。

      15.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方案,持续开展阳光体育竞赛活动,提升全市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深化近视综合防控,开展爱眼护眼活动,完善学生视力监测体系,力争实现儿童青少年近视率比上一年有所下降。深化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基地改革,打造新型足球学校。推动校园体育场所对外开放,力争2022年底前实现全市具备开放条件的公办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均对社会开放。

      责任单位:体卫艺处。

      16.加强学校美育工作。研制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工作方案,逐步完善艺术素养评价机制。做好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参演准备,持续开展高雅艺术和闽南特色等优秀传统艺术进校园活动,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

      责任单位:体卫艺处。

      17.全面加强语言文字工作。举办全国第25届推普周厦门市宣传活动,组织语言文字规范化专家深入全市各主要街区、旅游景区、港口码头、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开展社会用语用字大检查,进一步规范我市社会用语用字。开展每月一期的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办好全市中小学生语言文字夏令营、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和经典诵读比赛。

      责任单位:体卫艺处。

      18.全方位织牢校园疫情防控安全线。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全面做好校门、人群、区域、活动等重点环节管理。严格落实“两案九制”,持续做好“日报告”“零报告”。按照校园常态化核酸抽测频次,持续做好师生核酸抽测;落实师生第二针接种满6个月加强针接种工作,筑牢免疫屏障。

      责任单位:体卫艺处、安保处、人事处、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

      三、壮大优质教育资源,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

      19.加快学校项目建设。落实“十四五”教育设施2022年项目建设计划,全年建成76个中小学幼儿园项目、新增学位8万个,确保8个市重点项目在开工、竣工和投资等核心指标上100%完成。加快推进17所普通高中、5所职业学校和1个实践基地建设,启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新院区和附属学校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

      20.促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提高保教质量。培育7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进一步提高公办园幼儿在园比例,提升办园水平。推进“幼小衔接”改革实验,秋季学期开始全面推行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

      责任单位:基础教育处。

      21.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厦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推进思明区、湖里区先行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紧密型教育共同体改革行动,形成6个以上示范性教育共同体。建设乡村温馨校园。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开展公有主体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专项整治。深化多校划片改革,推行入学“一件事”服务改革。

      责任单位:基础教育处、发展规划处、办公室、信息化处。

      22.推进高中有特色多样化发展。深化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完善适应学生发展的课程体系和管理机制,培育一批特色项目、特色发展学校。支持“5+4”所省级示范性高中建设。强化创新和实践能力培养,有效扎实开展优秀生培养和学科竞赛工作。加强新高考研究,做好省市质检和复习备考指导,提高高考质量。

      责任单位:基础教育处、市教科院。

      23.落实新课程改革实验区年度项目。深化与中国教育学会合作,深入推进优秀学生培育、核心素养培育能力提升、新课标和新课程命题培训、区域教育发展成果提炼推广等行动,全面提升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召开厦门市第五次教育科研工作会议,加强教育科研课题和专著的过程管理和业务指导。

      责任单位:基础教育处、市教科院。

      24.加强特殊教育发展。实施《“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落实特殊教育“高质量融合发展”改革行动,研制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21-2025),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待遇,配备资源教室资源教师。健全随班就读保障体系,加强资源教室建设和考核管理。

      责任单位:基础教育处、人事处、财务处、发展规划处、市教科院。

      25.推动职教高地建设迈上新台阶。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助力两岸融合的意见》。实施中职、高职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全面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推动省级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推进优质中职学校试办五年制高职教育,探索高职院校与应用型本科“3+2”贯通培养。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加快筹建海洋工程大学。推广示范性现代学徒制,培育10家左右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6-8个职业院校产业学院。积极引进台湾专才。启动新一轮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建设一批厦台职业教育交流合作示范校。提升职教高考成绩和职业技能竞赛水平。

      责任单位:高教职教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港澳台事务办、市职教中心。

      26.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健全与省部属高校共建与支持机制,支持在厦高校“双一流”建设,支持厦门理工学院、厦门医学院等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积极引进境内外高等教育资源合作办学,推动南京理工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等合作项目落地。

      责任单位:高教职教处、发展规划处。

      27.做好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工作。探索“互联网+社区教育”学习服务模式和资源开放共享机制,支持厦门社区书院、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职工学堂等特色品牌建设,创建一批社区教育“能者为师”特色课程和国家级、省级社区教育特色品牌。支持厦门老年大学校舍扩建项目建设,推动建设1-3所开放共享的高校老年大学。依托厦门开放大学办好厦门市老年开放(互联网)大学,以“智慧助老”项目为重点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办好全市教育系统老年大学班。

      责任单位:高教职教处、老干处。

      28.做好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健全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学生资助工作机制,加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加强资助资金监管,提高资助信息化管理水平,强化精准资助,提高资助育人成效。

      责任单位: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财务处、基础教育处、高教职教处、体卫艺处、德育处、发展规划处。

      四、深化新时代教师校长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29.建设高质量教师培育体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加大师德违规查处和曝光力度。持续推进名师培养工程,加大岛外名师培养。大力引进教育人才。深化职称委托评审改革。积极推进教育部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厦门市教师发展示范学校主体建设和教师研修平台建设,建立教师培训标准和培训学分管理机制。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岗位练兵活动。加强教育系统工会建设,评选市级星级职工之家。

      责任单位:人事处、信息化处、市教科院、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市教育工会。

      30.推动名师出岛。加大名师工作室出岛辐射、实施名师跨区域带教、岛内名师送培(教)下乡、跨区校际交流,定点帮扶农村校、薄弱校教研组。优化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开展乡村学校“一校一骨干”培训。实施岛外小学“学科融合”教师培育项目。建立岛外教师进岛跟岗名师机制,优化校际合作帮扶机制。

      责任单位:人事处、基础教育处、市教科院。

      31.推动校长队伍能力建设。深化校长管理体制改革,修订完善校长管理办法,推进名校长培养工程,评选首批市级名校长,筹备新一轮校长职级评定工作。加强校长培训培养力度,有序实施年度校长专题培训项目。建立干部管理信息系统,探索干部信息智能管理。

      责任单位:组织处、人事处。

      五、健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激发教育发展内生动力

      32.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加强“十不得、一严禁”违规事项督查。

      责任单位:秘书处、督导处。

      33.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完成全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全员培训任务。立足减负提质,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创新融合发展。常态化开展人工智能教学、教研活动,完善特色人工智能校本课程体系。探索智慧教育区域示范,创建提升不少于30所智慧校园达标学校。支持有条件的区与学校积极争创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和“智慧校园示范校”。扩大中小学创客大赛、青少年网络文明素养大赛的影响力。推进全市教育系统IPv6部署和应用,建设i教育开放平台和运营体系,促进区域应用深入共享对接联动。

      责任单位:信息化处、人事处、基础教育处、宣教处、市教科院、办公室、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

      34.扩大国际教育交流。深化与“海丝”沿线、金砖、金砖+国家在教育领域的合作,组织我市大中小学开展“金砖文化推广周活动”,大力推动姊妹校建设、人才培训和科研合作,吸引金砖及金砖+国家学生来厦留学,推动金砖国家文化文明互鉴。加强外籍教师和留学生管理,继续做好三所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线上对外交流活动。

      责任单位:国合处、基础教育处、高教职教处、体卫处、德育处。

      35.持续推动厦台教育融合。积极参与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健全两岸教育交流合作机制,继续推动海峡两岸百名中小学校长论坛、中学生闽南文化夏令营等品牌交流活动。深化两岸师生融合系列活动,吸引更多台湾优质教师来厦任教,做好台湾学生就学服务工作,完成2022年中小学台湾学生奖助学金的评选发放。

      责任单位:澳港台事务办、高教职教处、基础教育处、人事处、德育处。

      36.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八五”普法工作。推动各级各类学校进一步健全法治教育队伍,努力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品牌。强化依法行政培训,不断提高教育执法队伍的素养和执法能力。修订《厦门市捐资兴学奖励办法》,完成《厦门经济特区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厦门市学前教育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和草案编制。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

      37.增强教育督导实效。完善督导委员会工作规则,健全教育督导结果应用机制。做好迎接省对市督导的准备工作。开展中小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和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持续实施“双减”工作专项督查、教师工资收入情况专项督查、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和学生体质健康专项督查。建立一体化教育督导信息平台,有序开展国家、省、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强化监测结果反馈运用。

      责任单位:督导处、市督导评估事务中心。

      38.加强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实施预算绩效管理3.0工程,用好“智慧财政”综合管理平台,完善教育收费长效机制,指导学校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预算项目规范化管理,推进学校教育装备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责任单位:财务处、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

      39.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贯彻落实《福建省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若干规定》,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推行工作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健全督办问效、绩效考评等机制,提高机关效能水平,以务实高效的作风推进年度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督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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