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02-02-2023-003
    • 备注/文号:厦教工委发〔2023〕1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21
    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委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时间:2023-03-21 15:01

    各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局,各市属高校,各直属学校(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2023年厦门市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委      厦门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0日    

      

    2023年厦门市教育工作要点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我市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市、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坚定不移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发挥思政教师宣讲团、劳模宣讲团、学生宣讲团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体学习、宣传宣讲和辅导培训,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坚定不移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积极配合市委巡察工作,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教育系统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三不腐”,加强纪律建设和干部监督。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坚决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推进精文减会、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巩固为基层减负成果,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三)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学校治理体系,重点推进省一级达标高中、省示范性现代中等职业学校、省级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的领导体制改革,在市属中小学和各区分别选取2所以上不同类型学校进行样板培育。实施干部提升引领行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组织教育管理干部赴外研修培训。

      (四)持续推进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以“提升党建实效”为主题开展2023年基层党建“增效益”行动,实现办学成效、德育工作、教师队伍建设、文明创建、安全稳定及制度建设等六个方面的党建引领效益提升。积极创建省级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推进建设“老党员之家”,建立离退休教职工信息管理服务平台。

      (五)守好学校意识形态主阵地。严格落实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标《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测评体系》,落实2023年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测评任务。深化文明校园创建,推进教育系统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积极参与“爱心厦门”建设,深化“五老”品牌建设,塑造教育新闻宣传的全媒体格局。

      二、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推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取得新进展

      (一)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完善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大思政课”建设工程,建立健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备课研修、结对共建和交流展示机制,进一步完善民办高校思政工作考评机制,创新形式开展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业务培训。开展青少年读书行动,提升阅读素养,助力价值观塑造。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和国防教育。

      (二)推进大中小学德育、劳动教育一体化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评选汇编全市“课程育人”、“文化育人”和“实践育人”优秀案例。加强学校德育质量管理,修订完善厦门市中小学德育质量测评标准。建设厦门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管理平台,编印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举办全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展示活动。

      (三)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和美育工作。制定厦门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和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制度,开展阳光体育竞赛,综合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肥胖干预措施。完善中小学生艺术活动机制,举办“鹭岛花朵”、“鹭岛少年”等艺术项目展演和美术类活动,提升区域美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

      (四)全方位筑牢校园健康防线。弘扬爱国卫生运动精神和伟大抗疫精神,加强健康副校长管理和服务,积极稳妥推进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各项措施,完善师生健康申报系统功能应用,强化学校医务室建设和医疗物资保障,落实落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引导师生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

      (五)实施学生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和资源开发,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特色校创建工作,常态化做实做细学生情况摸排建档、学生心理热线服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举办心理健康教育公益活动100场以上,提升家庭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水平。

      (六)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举办全国第26届推普周宣传活动、全市中小学生语言文字夏令营、全市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经典诵读比赛等。组织语言文字规范化专家深入全市各主要街区、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开展社会用语用字大检查,进一步规范我市社会用语用字。开展每月一期的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

      (七)深化巩固“双减”成果。加快推进培训机构全流程监管,构建行业规范自律体系,防范治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非学科类培训的分类监管。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建立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机制。健全家庭教育工作网络,加强家庭教育课程建设,开展第十五轮进社区进家庭活动,评选省、市家庭教育特色学校和典型案例。

      三、全面统筹各级各类教育优质协调发展,推动教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和关键力量

      (一)加快新一轮学校项目建设。推动《厦门市教育设施规划(2020-2035年)》学校项目策划和落地实施,全年计划建成教育项目46个、新增学位数5.9万个。启动“百校焕新”工程,实施老旧校园更新改造,提升校园空间利用率。强化市属校基建项目的日常管理,推动2个省重点项目、7个市重点项目按时序建设,推进9所普通高中项目建成开办。跟进境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来厦合作办学项目。

      (二)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聚焦以提升质量为本的课堂教学改革,提高校本作业影响力,做好我市2023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完成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教改基地校省级评估。指导各区进一步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持续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

      (三)强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深入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进一步提升公办率、普惠率、示范率。加快形成幼小科学衔接的良好教育生态,总结提炼省级学前教育改革实验成果。实施特殊教育更高质量融合发展改革行动,出台厦门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现代化信息技术支持特殊教育优质发展。

      (四)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优质发展。持续推进省级示范性高中、省级达标高中和省级课改基地校建设,健全教研员与基地校挂钩联系制度。实施区域高中教学“片区管理”,开展市属优质高中与区属高中结对教研,扩大普职融通试点,做好特色高中建设三年行动中期评估,构建“校校有特色项目、人人能发展特长”的发展格局。

      (五)进一步推动职教高地建设。推动省级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加强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加强中职学业水平考试的教研指导,积极举办和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遴选优质中职学校试办五年制高职教育,探索中职与应用型本科“3+4”、高职与应用型本科“3+2”贯通培养。推进建设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一批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型培育企业和产业学院,推广“三双两段制”现代学徒制厦门模式。

      (六)加大力度推动高等教育发展。全力支持厦门大学、华侨大学、集美大学、厦门理工学院等在厦高校“双一流”建设,推动与集美大学、福州大学等高校签订市校合作协议,推动引进境外一流高校来厦合作办学,提升高校科研创新贡献度。遴选建设首批市级应用型本科高校高水平专业,支持厦门医学院与知名高校、高水平医院合作办学,推动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升格为职业本科高校。建设高质量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体系。

      (七)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修订完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相关政策。推动优化公民办义务教育结构。规范民办学校章程、法人登记和治理结构,落实每一所直属民办学校配备一名专职督学。围绕招生就业、教育教学、师资队伍、实习实训等方面规范民办高校办学行为。

      (八)推进终身教育提质培优。推动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网络平台,优化“互联网+社区教育”学习服务模式和资源共享机制。支持市、区老年大学发展,推动高校老年大学建设,支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老年大学教学点,争创一批国家级、省级社区教育特色品牌。推动《厦门经济特区老年教育若干规定》立法。

      四、全力实施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行动,筑牢夯实教育现代化的师资保障

      (一)加强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持续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大力宣传师德高尚、师风严谨、师能突出的优秀教师,评选百名市级“师德标兵”,激励广大教师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大先生”。实施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深化退役军人教师培养与引进机制,高水平推进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和“名师出岛”行动。深化教师评价改革,修订《厦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竞聘量化评价表》。评选市级星级职工之家、职工创新工作室。

      (二)推进教师培训工作迭代升级。优化厦门教师培训整体框架,研制中小学教师培训标准和学分制管理方案,培育不少于100门各类教师培训精品课程,推进教师专业发展示范校深度建设。全面接轨教育部和全国总工会青年教师教学竞赛项目,开展全市第六届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教师教学能力岗位练兵和竞赛活动,提升岗位练兵质效。

      (三)实施班主任队伍提升行动。全面落实《厦门市中小学班主任培养培训指导意见》,开展2023年厦门市中小学中职学校班主任专业技能岗位练兵活动,举办市级中小学班主任专业能力大赛。开展第二期小学班主任工作坊研修,启动第二期中学班主任工作坊建设和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培训培养,评选中小学班主任育人故事优秀案例。

      (四)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持续推进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遴选建设1-2个两岸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将更多中高职一线优秀教师、行业企业技术技能人才纳入兼职教研员队伍,建立完善职业教育教研体系。

      五、纵深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不断塑造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

      (一)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持续抓好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落实落地。加强教改顶层设计,继续与中国教育学会合作实施新课程改革试验,加强与福建师范大学德旺基础教育研究院战略合作。深入开展新课程新课标进课堂工作,完成市、区两级新课标示范性培训,完善监测指标研制和工具研发,充分发挥考试诊断功能进行分层教学,促进优秀教育科研课题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二)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教育督导机构建设,督促各区政府依法落实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和法定职能。系统架构与谋划市对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两项督导”工作,规范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研发十大类机构综合督导评估指标,充分利用大数据创新教育督导结果运用。

      (三)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搭建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交流平台,支持我市学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学校缔结姐妹校,办好2023年海上丝绸之路国际产学研用合作研讨会。推动实施“在厦优秀留学生实习计划”。做好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服务工作。

      (四)深化两岸教育融合发展。继续办好海峡两岸百名中小学(中职)校长论坛、海峡两岸中学生闽南文化夏令营等品牌活动,完善台湾学生就读服务政策,促进两岸师生心灵契合。举办两岸职业教育论坛,遴选建设第二批5-6个厦台职业教育交流合作示范校。

      (五)高质量深化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推进智慧教育平台的普及应用,创建不少于30所智慧校园达标校。依托“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新增或升级不少于5个市级应用功能,提升教育服务“一网通办”能力。常态化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培训,举办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优秀教师网络学习空间征集、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等活动。

      (六)全面推进教育法治建设。规范机关内部法制审查,修订《教育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和裁量基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围绕依法治校制度建设,实现“一校一章程”和“一校一法律顾问”,做好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工作。推进教育系统“八五”普法活动,总结推广宪法教育基地校、依法治校示范校、法治教育示范校典型经验,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出台规范教育社团组织管理办法。

      (七)全力推动财务管理精细化规范化。以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为抓手,做好经费投入监测研判,积极争取增量资金,优化教育费附加分配机制。推动中小学校标准化体系建设,制定《厦门市中小学设施设备配置指导意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财务队伍培训,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完善覆盖全学段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持续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推进精准资助、智慧资助。

      (八)更高水平提升校园安全管理质效。推广《厦门市中小学安全教育人人实操12课》,推进校园防护设施和“雪亮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平安校园”管理水平。开展教育领域反恐维稳、违法犯罪、校园欺凌、毒品、欺诈、燃气、危化品等专项治理,开展全市教育系统第四届“桃李杯”消防安全业务大比武、首届保卫干部安保技能职工竞赛。按照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做好各项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实现全年考试“三无一稳”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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