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教育“两项督导”市级核查情况通报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督导处 时间:2020-10-12 16:23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和标准(修订)的通知》(闽政教督办〔2017〕13 号)、《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办法和标准(修订)的通知》(闽政教督办〔2017〕14 号),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两项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闽政教督办〔2020〕24号),厦门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于2020年6月22、23日组织督导组对同安区教育“两项督导”工作进行市级核查,共深入44所学校以及区教育局、区教师进修学校、社区学院进行实地查看,走访了3个街道,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数据报表,现将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区委区政府能认真落实教育改革发展领导责任,区委召开教育大会,成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相关部门、镇街研究解决教育重难点问题,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教育的工作格局。区政府制定新一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加强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快学校建设,补齐教育民生短板。区人大、政协积极献计献策、助力教育发展。督导机构能认真开展对镇街教育工作督导和学校督导评估工作,强化监督指导,促进区域教育发展。相关部门建立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二)加大教育投入。2017-2019年,教育经费投入较好地达到“三个增长”“两个不低于”的法定要求。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合理,均超过当年全省平均水平,各类教育生均经费拨款高于省定标准且及时拨付到位,投入学校建设及其他专项经费8.64亿元、义务教育保障资金30.46亿元,新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41所,新增校舍建筑面积35.5万平方米,新增中小学幼儿园学位26290个。全面推动“三通两平台”建设,形成覆盖城乡的现代教育网络体系,教育信息化建设保持全市乃至全省前列,荣膺全国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典范区域优秀实践奖,2018、2019连续两年在全市教育信息化年度工作会议上交流信息化建设经验。落实新建居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制度,新建小区按规划标准预留学校用地,近三年全区学校面积增加600亩。

      (三)教师队伍建设日趋优化。一是按规定落实教师各项福利待遇,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联动机制,依法保障教师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教育系统教职工伙食补助经费。建立激励奖励政策和定期表彰机制,发放名师奖励金以及人才奖励金、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等,将山区海岛乡村教师专项补助提高到每月800元,为从教30年乡村学校教师颁发荣誉证书,每年评选表彰一批优秀教师。二是加大教师补充力度,2017年以来共招聘新教师863名,采取购买课时服务方式聘请有资质的专业人员解决学生数200人以下农村完小艺体科专任教师缺乏的问题,保障农村小规模学校开齐开足规定课程。三是加大培训培养力度,“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注重校本”,实施“研训导一体化”策略,落实教师全员培训任务。推进名师工作室与青年教师成长工作坊等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建设,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四是建立区域师资定期互派和支教互助的长效机制,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校际交流工作,优化教师资源配置。

      (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一是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推进公办园、普惠性幼儿园建设,近三年幼儿园建设工程包开工率和完成率均达100%,现有普惠性幼儿园126所,本区户籍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9.26%,在公办园和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幼儿比率达99.13%。二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比率达98.65%。实行“师资互派、资源共享、统一教学、捆绑考核”的小片区管理模式,在2018-2019学年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中,初中和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分别为0.3和0.313,2019届初中学生三年巩固率达99.97%,51所学校通过“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省级评估验收。三是普职教育同步发展。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省一级、二级达标高中占比达100%。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同安职校“引企入校”,实施校企双主体办学、共同育人,被确认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示范学校”。四是拓展特殊教育资源,向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两头延伸,获评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五是社区教育形成三级学习网络,积极开展多种类型的技能培训,终身教育政策得到落实。六是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完成无证幼儿园和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并全部办成普惠性幼儿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促进其规范有序发展。

      (五)办学质量明显提升。一是以地方文化丰富德育资源。发掘“闽南文化”“孔庙文化”“朱子文化”“苏颂文化”等地方文化资源,开展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弘扬民族精神。二是以课程建设推进学校特色发展。开发和实施闽南文化、航模、击剑、羽毛球、机器人、武术、3D打印、陶艺等地方和校本课程,形成“一校一品、一校一特”,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近年来多人次在市级以上学科竞赛和创新类竞赛中获奖。重视心理健康教育,新冠疫情期间编制《心理防护自助手册》。三是体育美育工作成效明显。落实阳光体育,打造啦啦操、健美操、跳绳、宋江阵等大课间活动项目,10所学校获评国家级足球特色校,2018-2019学年全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97.51%。建立完善美育课程体系,通过学科渗透、社团活动、比赛展演等,确保每个学生学习掌握一项以上的艺术技能,2019年在“鹭岛花朵”市级展演中获9个银奖、15个铜奖。

      二、存在问题

      (一)学校容量总体不足。14所中小学、25所幼儿园存在超规模、超班生额的现象。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率和各级示范幼儿园就读的幼儿比率分别为47.4%和15.86%,未达标。

      (二)编外教师数量大。根据2019-2020学年核定的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岗位控制总数6449人,目前空岗数1613人。非在编合同教师共1581人,占核定教职工岗位控制总数的24.5%。小学科学和音体美专任教师配备不足,幼儿园教师、区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和校医配备不足。编外教师无安排继续教育经费。

      (三)学校规范化管理待加强。学校各专用教室和教学仪器设备使用率偏低。个别学校存在安全隐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亟待改善。初中教育质量不均衡。

      (四)教育督导机构不健全。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于2019年3月更名为区教育评估中心,同年9月被并入区教育事务中心,成为该中心的内设科室,承担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已不存在,无法独立行使教育督导职能。

      三、整改意见

      (一)进一步增加学校容量。加快中小学幼儿园建设步伐,逐步解决老城区、工业园区学位不足、班生额偏大等问题,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比率。加快小区配套园的回购,继续增加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量并指导其规范发展。

      (二)进一步优化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与教育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编制管理机制,盘活编制存量,用足编制,加大教师招聘力度,优先补充紧缺学科教师,配齐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提高教师队伍在编率,逐年降低非在编合同教师比例。提高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安排编外教师继续教育经费。

      (三)进一步提升学校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学校精细化管理,提高设施设备的使用率,做到建配管用的有机衔接,保障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加大教研力度,推进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加强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精准帮扶,提升农村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师的专业素养,促进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大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力度,提高办园水平。

      (四)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贯彻执行教育督导条例、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强化区政府教育督导职能,理顺管理体制,健全机构设置,确保负责教育督导的机构独立行使职能。

      按照《教育督导条例》,对本通报如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件1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辩。如无异议,请你区认真对照研究本次核查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加强薄弱环节整改,持续推进区域教育改革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收到本通报1个月内请将整改方案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市教育局督导处)备案,整改情况委托市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市教育局督导处)跟踪督导。

      厦门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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