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内设机构职责 |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1-05-17 |
文 号 | |||
标 题: |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及电话 | ||
内容概述: | 内设机构职责 |
综合管理、指导全市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性的学生体育竞赛活动和艺术演出比赛活动;协调大中学校及学生参加全国、全省性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指导学校的红十字会工作;指导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改革及相关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市艺术教育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监督社会各行业的语言文字工作;组织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宣传教育活动;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负责组织重点行业专业人员普通话测试工作。
电话:0592-2135557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同安路5号303、308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负责人:洪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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