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内设机构职责 |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1-05-17 |
文 号 | |||
标 题: | 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工作职责及电话 | ||
内容概述: | 内设机构职责 |
综合管理市属普通及成人高等学校、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及继续教育,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省部属高校共建、联办等工作;参与拟订全市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指导市属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业务管理,组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评估;指导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专业设置与调整,组织开展教育质量评估;研究指导全市高等教育体制综合改革;审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培训机构;配合做好高校的安全稳定工作;协调统筹市属高校大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局直属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德育工作;负责全市成人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学校的督导工作和毕结业考试、证书发放工作;协调指导农村文化技术教育;协调指导社区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全市职工教育工作。
电话:0592-2135695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同安路5号405、408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负责人:陈哲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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