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04-06-01-2018-001 | 主题分类 | 中小学收费项目、标准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8-08-21 |
文 号 | 厦教财〔2018〕11号 | ||
标 题: |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8年全市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公布2018年全市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 |
各区教育局,各市直属学校:
现将《厦门市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一览表》予以公布。根据《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区属幼儿园由各区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区政府审批,请各区教育局将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向市教育局报备。各级各类学校应将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在学校醒目位置做好收费公示,严格按照价格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及群众的监督。
附件:厦门市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一览表
厦门市教育局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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