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4-03-00-2018-001
    • 备注/文号:厦教语〔2018〕7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0-09
    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对口支援办公室厦门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处(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2018-10-11 11:28

    各区教育局、经信局(科信局)、语委:

      现将《教育部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教语用〔2018〕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 提升农村地区普通话水平。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文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适应促进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就业和科技应用的需求,创新开展农村普通话宣传推广工作,大力提升青壮年劳动力普通话水平。

      二、增强来厦务工人员普通话应用能力。结合针对来厦务工人员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举办的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将学习掌握普通话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把普通话推广与职业技能培训相结合,提高来厦务工人员普通话应用能力,促进其融入城市生活,提高就业竞争力。

      三、加强对口地区语言文字工作支援。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东西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建设等工作的内容。支持受援地的普通话培训(侧重面向当地基层公务人员和教师)由市教育局会同前方工作队负责牵头联系,根据协作意向制定委培计划并组织实施;各区教育局及市属学校应积极选派优秀普通话培训教师帮助受援地完成各项培训任务,选派的普通话培训教师待遇按支教教师待遇执行。

      各区要加强组织领导,相关部门协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经费保障,统筹协调社会各方力量,切实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提高工作。

      附件:1.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教语用〔2018〕1号)

         2.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扶贫办、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转发教育部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闽教体〔2018〕17号)

    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对口支援办公室

    厦门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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