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各相关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福建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强化校车安全管理,保障校车运行安全,根据《福建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校车交通安全“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校车联席办〔2021〕2号)要求,我办组织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各区校车联席办组成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于2021年8月30日-9月3日对全市校车进行联合抽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方式
本次跨部门联合督导检查采取随机抽查方式确定检查对象及检查组成员,检查主要通过查阅台账、实地查看、座谈访谈等方式进行,对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检查。
二、抽查情况
本次检查共抽查学校9所,校车23部。从抽查的总体情况看,各校均能较好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要求,明确校车管理人员、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职责,安装视频监控、接入校车动态监管平台,定期审验校车标牌,开展校车安全检查、维保。但部分学校仍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共性问题:1.车内药箱未按要求配齐配全相关药品、未及时更换过期药品;2.灭火器、医药箱位置摆放不规范、固定不到位;3.车辆驾驶人员未进行背景审查;4.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流于形式、未及时发现、总结问题。
三、工作要求
请各区教育局、各校车学校以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压实教育部门校车安全主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加强教育培训,确保校车安全运行。
附件:“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结果汇总表
厦门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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