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 时间:2024-12-13 17:32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要求,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教育系统“双随机”监管执法检查工作细则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2024年下半年“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27日

      二、检查对象

      市属高校、直属中等职业学校、直属公办中小学、市主管或审批的民办学校,具体名单详见《厦门市教育局监管对象名录库》。

      三、方法步骤

      通过“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进行随机抽取,每个检查事项按照不少于5%的比例随机抽取市教育局市属学校进行检查,检查人员每组3人。随机确定的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单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四、检查内容

      (一)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督导

      1.师德师风;

      2.课程设置;

      3.教学常规;

      4.阳光体育。

      (二)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

      1.消防安全管理(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排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情况);

      2.保安员管理情况;

      3.反恐防范标准化建设情况;

      4.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5.其他安全隐患。

      (三)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监督

      1.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落实情况;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3.原材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情况;

      4.食品安全责任书签订和落实情况;

      5.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

      (四)教育经费监督管理

      1.财务人员配备情况;

      2.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

      3.公务接待;

      4.收费管理。

      (五)学校教育教学用语用字的管理和监督

      1.学校教育教学用语用字制度;

      2.课堂教育教学;

      3.校园用语用字环境;

      4.推普周活动;

      5.教师普通话水平。

      五、检查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做好相关材料准备。检查时,学校相关负责人要在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按规定向负责该检查事项的相关业务处室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二)检查实行全过程记录,检查组人员应当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检查过程中若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通知书一式三份,被检查对象一份,相关业务处室一份,局政策法规处一份。

      (三)各检查组提交检查结果后,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开检查结果。

     

     

      厦门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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