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26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时间:2024-04-16 10:13

      厦教建议函〔2024〕28号

      答复类别:A类

    陈若芸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0226号)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分办,现将我局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2021年,我市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试点城市之一。2021年3月,教育部、福建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教育部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厦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助力两岸融合的意见》(闽政文〔2021〕97号),并在厦门举行启动仪式。这是对我市职业教育所取得成绩的充分肯定,也说明了我市对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您在建议中分析了当前职业教育存在社会认可度不高、政府引导性不够、模式难以适应市场变化需求、师资力量不足、专业水平不够高等问题,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对增强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可度、培养职业教育人才、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我局十分重视您所提建议的办理工作,专门对此进行调研,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二、措施与成效

      (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策资金保障有力

      1.强化政策支持。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关于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关于支持高职院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助力两岸融合的意见》等系列文件,统筹推进我市职业教育健康发展。成立“厦门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依托中心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研究与指导,强化师资培养培训和教研教学指导。

      2.加强经费保障。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发展,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财政保障力度不断加大,采取多种途径和措施扶持和推进职业院校办学,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稳步增加,经费投入结构不断优化,生均财政拨款逐年提高。在用好现有各项政策的基础上,加大奖补力度,制定扶持措施,7所职业院校入选省级高水平职业学校,19个专业群入选省级高水平专业群,项目建设期间按省定标准的1.2倍予以支持。

      (二)深化产教融合,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

      1.围绕产业链办专业。紧贴厦门产业发展所需,围绕12条千亿产业链和“4+4+6”现代化产业体系,对职业院校专业实施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设系列市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高水平高职专业、中等职业教育优质专业和应用型本科高校高水平专业。

      2.创新校企合作方式。建设一批产教融合项目,通过共建产业学院、实训基地为职业院校学生和“双师型”教师培养提供专业实践实训条件,推动职业院校与合作主体之间优势互补、资源互用、利益共享。

      3.深化育人方式改革。开展现代学徒制、1+X证书制度试点等工作,努力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推动全市职校与企业联合开展39个市级现代学徒制建设试点,校企实现双方优势互补、资源互用、利益共享。

      (三)重视师资培养培训,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

      1.加强职教教师培养。建立职教名师成长体系,加强“双师型”建设。培养一批职教名师,现有享受国务院津贴1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省级名师6人、省名校长2人、省学科带头人25人。

      2.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培计划)。将民办职业院校教师纳入各级教育部门教师培训计划,全市每年选派400名以上职业院校教师参加国培计划。

      3.深化三教改革,不断提升教师业务能力。每年举行全市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组织参加全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推动学校举行校级竞赛。近三年,全市职业院校教师参加全国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共获得4金17银16铜的好成绩。

      4.发挥名师引领作用。遴选建设16个职业院校名师工作室,每个工作室由一位名师领衔带动50名年轻骨干教师发展。

      三、下一步计划

      (一)持续优化职业教育资源,提升职业教育供给能力

      推动集美职校新校区建设,扩增职业院校资源。推动省级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加强中职学业水平考试的教研指导,保持职教高考成绩全省领先。积极举办和承办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争取取得优异成绩。

      (二)推动产教融合,提升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项目支撑

      引导职业院校根据产业需求动态调整专业布局,构建与我市“4+4+6”现代产业体系相契合的专业结构。推动市域产教联合体、产教融合型企业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提升职业教育服务产业升级的能力。

      (二)完善培训培养体系,加强“双师型”队伍建设

      完善校企联合培养模式,推行职业院校教师与企业高技能人才共同指导培养学生的双导师制度,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职业院校教师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深化名师培养工程和名师工作室建设,深入开展教师全员岗位练兵。

      (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社会正确认识职业教育

      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对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为职业学校学生展示风貌搭建平台,让社会了解职教、体验职教、参与职教、共享职教成果,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厦门市教育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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